《水滸傳》中,被人忽略的三個小細節,「水滸」原來是這個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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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7
1、武松殺潘金蓮之前為何先把衣服扯開?
因為在宋朝的法律中,有一條叫「斗殺」也就是雙方在鬥毆過程中失手殺人,不被官府判死刑。武松做為縣衙的都頭,在法律上他特別熟悉,因此他在殺潘金蓮之前把她的衣服扯開 ,是為了營造一個鬥毆的場面,其次還有鄰居在現場作證。所以武松殺人後主動到縣衙自首,最後被刺配充軍。
2、潘金蓮的前半生也非常的悲慘,是個值得同情的女人。
原著第二十三回道:」那清河縣裡有一個大戶人家,有個使女,小名喚做潘金蓮,年方二十餘歲,頗有些顏色,因為那個大戶要纏他,這女使只是去告主人婆,意下不肯依從。那個大戶以此記恨於心,卻倒賠些房奩,不要武大一文錢,白白地嫁與他。「
潘金蓮原本只是好端端的一個漂亮姑娘,大概是想守護著自己內心的純潔,因為不堪主人騷擾找到陷害,被迫嫁給了「身不滿五尺,面目醜陋,頭腦可笑」的武大郎。即使是一個普通姑娘被迫嫁給如此長相且自己不愛的男人都很值得我們同情,何況潘金蓮這樣一位美女?
3、《水滸傳》中的水滸究竟是什麼意思?
讀《水滸傳》的時候,大家有沒有注意到,「水滸『』除了這是一個書名之外,整本書從開始到結束,再也沒有出現過「水滸」這兩個字了。這是為何呢?
《詩經·大雅·緜》就是周人用來紀念和歌頌亶父對周部族發展貢獻的詩歌,詩中的「水滸」一詞指的就是後來供周部族居住發展的周原。因此,後世將「水滸」一詞引申為「出路」、「安身之地」的意思。
知道了「水滸」的這個典故,再來看《水滸傳》,是不是就有了恍然大悟的感覺?梁山108好漢由於不能在正常的社會中生活,沒有了活路,被逼上了梁山,落草為寇,八百里水泊中的「梁山」便成了他們的安身之地,他們終於有了一個家,作者可謂是用心良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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