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家的財產都去哪兒了?王熙鳳一句玩笑話道出真相
為了林妹妹的財產,眾多的紅迷朋友可謂是操碎了心。三順此文,不討論林家財產的多寡,因為無論林家的財產是多是寡,都只是相對於賈府而言,對於普通百姓來說,做了多年巡鹽御史的的林如海,留下的都將是一筆不小的財富。
首先,我們依據《大清律》來討論一下,林妹妹是否有財產繼承權。在《大清律》中,關於無男嗣家庭的遺產繼承主要有三條規定:
1、無子者,許令同宗昭穆相當之侄承繼,依服制遞降至緦麻。如俱無,方許擇立遠房及同姓為嗣。
2、凡招婿須憑媒妁,明立婚書,開寫養老、或出舍年限,止有一子者,不許出贅。如招養老女婿者,仍立同宗應繼者一人,承奉祭祀,家產均分。如未立繼,身死,從族長依律議立。
3、戶絕財產,果無同宗應繼之人,所有親女承受。無女者,聽地方官詳明上司,酌撥充公。
對於家中沒有男嗣的林家,作者介紹的很清楚:支庶不盛,子孫有限,雖有幾門,卻與如海俱是堂族而已,沒甚親枝嫡派的。所以,林如海離世之後,林家的財產去嚮應該參照第三條,「所有親女承受」。既然有如此明白的法律條文,就是借賈璉幾個膽子,他也不敢侵吞了林家的財產。而且,賈璉雖然愛財,「連油鍋里的錢都要撈出來花了」,也不是沒有一點原則,比如石獃子事件,他就對賈雨村的做法很是鄙視。所以,三順堅決不認可賈璉貪了林家財產的說法。所以,無論林家的財產多寡,都應是林黛玉全部承受。
同時,在第二十五回,王熙鳳的一句玩笑話,也點破了林家財產的去向。因為茶葉,王熙鳳開寶黛的玩笑:你既吃了我們家的茶,怎麼還不給我們家做媳婦?……你瞧,人物兒、門第配不上,還是根基配不上?模樣配不上,是家私配不上?
人物、門第、根基、模樣,林黛玉和賈寶玉都堪稱絕配,大家都看的清清楚楚。最關鍵的就是王熙鳳的最後一句,「是家私配不上?」賈府的家私就不必說了,林家的家私肯定也不在少數,必定也全部都是用來給林黛玉做嫁妝的,否則,王熙鳳的這一句「是家私配不上」根本就無從談起。
那麼,既然林妹妹繼承了林家的全部財產,為何她還要說自己「一無所有,吃穿用度,一草一紙,皆是和他們家姑娘一樣」,生怕「那起小人多嫌」呢?我們不妨再來看看王熙鳳的另一句話。在第五十五回,王熙鳳和平兒談論起家中幾起未完的大事,「寶玉和林妹妹,他兩個一娶一嫁,可以使不著官中的錢,老太太自有梯己拿出來……」
賈寶玉是賈府的子孫,賈母的心尖尖兒,賈母自己情願拿出私房錢來給孫子辦婚事,這個誰也沒有話說。但是林黛玉卻是姓林的,按照古代的制度,對於賈府來說,根本就是一個外人,賈母把自己的私房錢給一個外人辦嫁妝,難道不怕她的其他子孫有意見?所以,賈母準備給林黛玉辦嫁妝的錢,只能是林家的本應由林黛玉繼承的財產。這筆財產由前去操辦林如海葬禮的賈璉帶回來之後,就交到了賈母手裡,準備將來作為林黛玉的嫁資。
而黛玉現在賈府中的吃喝穿戴,則是全部由賈府負擔。所以黛玉才會有此感嘆。同時,她感嘆的內容,更大的成分是羨慕寶釵有母親、哥哥、買賣土地,所走就走的自由,而這一切,都是黛玉沒有的,只能依靠於賈府的。而寶釵所說的「將來也不過多費的一付嫁妝罷了」,只不過是由於寶釵對林家財產的不了解。
所以,三順的觀點就是,林家的財產,無論多寡,都是由林黛玉繼承了,只是暫時保存在賈母手中,以備將來黛玉的婚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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