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家的條件,你知道嗎?
出家之前,一般會先問遮難,也就是佛門中常說的「十三難,十六遮」。
詳細如下:
1、罪行嚴重
污尼(在家時,曾姦汙清凈比丘尼)
邊罪(曾出家,犯根本戒)
賊住(曾冒充比丘,盜聽說戒,接受供養等)
五逆(殺父、殺母、殺羅漢、破僧、出佛身血)
2、不屬人類
非人(鬼神變化為人)
畜生(天龍變化為人)
3、身體病弱或生理缺陷
黃門(男根有缺陷者)
二形(同時具是男女根者)
有病(有癲誑等病者)
非丈夫(不能忍耐受苦者)
4、條件不具
年紀不合格(七歲以下或七十以上者)
衣缽不具(不具有袈裟、缽孟者)
5、智力低劣
不知自己名字者
不知和尚名字
破內外道(信外道和佛教反覆不定者)
6、家庭和社會不允許
父母不允許
負債
官人(國家重要軍政人員)
奴婢
以上六類十九種人不具備出家受戒的條件。
另外,國家也有詳細的規定:
1.父母親或監護人的同意許可,持父母同意的書面材料,和身份證、戶籍證明(由派出所開)、身體健康證明到你認為有緣的寺院。
2. 四肢齊全。(缺欠手腳、手腳歪曲、癱瘓、小兒麻痹症患者、麻瘋病患者、歪頭等不能端正走路者,不可受戒出家。)
3. 五官端正。(瞎眼、鬥雞眼、耳聾、耳缺、歪嘴、兔嘴或缺嘴、啞巴等,是不可受戒出家的。)
4. 沒有染上會傳染的嚴重疾病。(如愛滋病,多種皮膚病等。但傷風感冒不在此例。)
5. 沒有債務問題纏身者。(如:破產、生意失敗而欠下一身債務者。)
6. 沒有違犯國家法律(刑事)或正在打官司等事纏身者。(指遭警方通緝者。若曾是犯罪,但已刑滿出獄者不在此例。)
7. 年齡不小過7歲,不大於60歲。
8. 精神健全。(指沒有患上任何精神病,如:精神衰弱症、精神分裂症、羊癲症之類會失去知覺理智而失態之病症。)
9. 心理健全、正常。(雙性人不可出家。)
10. 要求出家者,須本人自願,六根具足(包括無生理缺陷),身體健康,信仰虔誠,愛國守法(包括無法律糾紛),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父母許可,無婚姻戀愛關係。
寺院對要求出家者,經查明身份來歷,認定符合出家條件,經僧團一年以上考察合格(考驗階段要做的事情:背誦五堂功課、學習沙彌律儀、學佛教基礎知),可以拜一個比丘,女性則拜比丘尼為剃度師,定期在佛前舉行剃度儀式,即剃去鬚髮,以僧裝更換世俗服裝,去俗姓,改姓釋,並由師父按各自法派取一法名與法號。並按規定發給度牒。然後經過短期修學,求受十戒,這就成為沙彌或沙彌尼。沙彌是根據古代印度語音譯的,意義是「息惡行善」者。取得了沙彌或沙彌尼的資格,即為比丘或比丘尼的候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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