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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後遇見更喜歡的人要不要離婚?

文|豬哥

#婚後遇見更喜歡的人要不要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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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亞莉:如果真的要離婚,也不會是因為遇到了別的喜歡的人,再喜歡的人,經歷過柴米油鹽…婆媳問題…教育問題…冷戰等等,最初的愛還能保留幾分?愛情不是生活的全部。我們可能會因為責任、義務和多年建立的親情,而去找到適合繼續一起生活下去的方式。過了而立之年,愛情只會存在電視機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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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楊樹:沒必要離婚,愛情又不是人生的全部,人活著要有擔當,有責任,有包容,有容忍,不能只為自己活著,太自私的人也不會有精彩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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夢幻一生:如果你經歷了什麼叫做死心,什麼叫做絕望,你就不會再說為了孩子傻傻的守著他,一般不會因為激情碰撞產生的火花離婚,但看不到希望的婚姻如何繼續?不要說為了孩子怎樣怎樣,你是負責任的人,就算離了,對孩子的義務跟愛也不會少一分!孩子,跟喜歡的人都不會是借口,是寒透了的心看不到希望沒辦法騙自己才會下決心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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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aneta:每個人都不可能一輩子只愛一個人,你可以喜歡可以崇拜可以覺得這輩子他或她才是適合自己的人,但是如果已經結婚了請對你身邊那個人負責,對你們的家庭負責,如果一段好的感情是需要傷害另外一個人來成全,那這段感情絕對不能稱為好的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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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只是玩玩而已。不要當了真。刺激新鮮感過後還不是平淡。談朋友看的是優點。結婚是相互忍受缺點。離婚是最傻的,別人的老婆想想都刺激。也許有些男人沒想過離婚呢。一廂情願。到時候才知道失了身失了心自己悔不當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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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錢:遇見了,就躲開。每個人都會遇到,但責任,義務。生命中除了喜歡,更多需要我們去做的還有很多。不能自私的只為自己活著,說這話也是給我自己聽,敲個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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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紅:每個人都要為自己的選擇負責任。過去的,現在的或者是未來的!既然做過一次婚姻的選擇,我想更喜歡什麼的只是扯淡!我離婚絕不會因為遇到了更喜歡的,而是我厭倦了無盡的冷漠,受夠了千百次無果的溝通,耗盡的為孩子一而再再而三的隱忍之心……總之與更喜歡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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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真:不要,婚後遇到一個喜歡的人太容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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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末:如果你想對自己負責,勸你放下閃婚的念頭。聊天中,即便你再有好感,也抵不過兩人真真切切在一起生活的考驗,如果那麼想和他在一起,就先嘗試著做男女朋友吧,將戀愛期拉得越長,將來你們的婚姻才越能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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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喜歡不一定要在一起,不愛也不一定必須分離,畢竟人和人的相遇都是一場偶然,有的時候人性中的很多種情感都是重合的,問心無愧就好!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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