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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排斥去相親的人,但也會尊重你單身

三十歲的女人

 吉姆餐廳

趙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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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記得自己還十七八歲的時候吧,聽「相親」這詞兒,跟天方夜譚一樣。因為當時我和我朋友們都還年輕,太年輕了,覺得跟另一個其實根本不認識的男生端坐在桌前,才見第一次面就要試著勻勻凈凈地問他,「你什麼工作,家裡哪兒人,有沒有攢到首付哦」,真是一件滑稽得…夠被人滿打滿算嘲到大學畢業的事情。

但後來懂事了些就覺得,相親丟臉嗎,並沒有的。存在即合理嘛,現在小年輕們安個家多不容易,不想麻煩的,直接找人介紹,奔著結婚的終點,談一場謹小慎微的戀愛——不過分吧。

我一朋友前陣子就去了,倒也沒有多麼誇張,就是雙方長輩介紹了下,然後牽頭組了個飯局,大家都在,相互直來直去誇一誇自家孩子怎麼怎麼好,然後起鬨兩人幹個杯,當場加個微信,讓回去多多聯繫。

當然,大人張羅得熱鬧,小孩子們就尷尬了。

我這朋友夜夜social,吃肉喝酒,浪里浪氣的,那天裝兩個小時的乖,太難受了。回來後說,這鴻門宴終於他媽結束了。

我們問她男生怎麼樣啊,她只有三個字:不喜歡。... 其實男生還 ok 的,學歷,長相,職業,都沒有拔尖,但也都說得過去,掛在嘴上還是有那麼一點點體面。她大二談過一個前任,什麼都不行,掛科掛到學校幾乎勸退,每天遊戲,懶覺,完蛋了就伸手找她要錢,我們都覺得相親這男生好說歹說,總比她ex強吧。

我猜哦,我猜,我這個朋友要求其實是不高的,她只是實在沒有辦法喜歡上相親宴里一臉拘束地坐在她對面,被長輩們左右夾擊,並不想搭話,又跟她一樣時常悄悄滑一滑手機的任何一個男生。

因為不是愛情。

男生條件再好也沒用,那真的不是愛情。愛情是一件概率很低,很低的事兒,你可能已經跟他無形之中錯過了一千次,一萬次,才真的跟他在一起,他在跟你表白前鼓了好多次勇氣,你在等他袒露前也受了好多次熬煎,他有很多缺陷,你有很多軟肋,你們會爭吵,會遭遇各種各樣,想得到想不到的難題,後來各自破碎好長一段時間,傷口才一點一點,很緩慢,很緩慢地痊癒。

愛情是不穩定的東西。

它很美,可在你決定接納它的時候,你就該知道:它是一顆糖,會帶給你甜蜜,但也是一把槍,會擊中你。所以,不管是我自己,還是朋友們,但凡選擇自由戀愛的,都吃了非常多,非常多的苦。

就不說遇見渣男,渣女的了,就算兩個人都是大好人,也免不了遇到什麼工資不夠多,發展城市不一致,或者同居的時候發現他不願刷碗,這種一籮筐的屁事,吵著吵著,分了,而從前又太愛了,所以難受得死去活來。

好像這樣看來,選擇相親就很方便哎,相親的雙方差不多都在比較成熟的年紀了,工作也敲定了,生活圈子差得不遠,人品有長輩們幫你們把關,最重要的是,人一旦相親,就基本已經等於承認:我是要很快結婚的,所以除非你房產證造假,否則我們應該是可以過一輩子的。

很有把握,就像做一套你已經知道題目的考卷,拿高分是沒有問題的。想想,相親就算吹了,要分手,也沒有什麼好難過的,打個電話給老媽,她第二天就給你重新介紹三個,本來嘛就沒有感情。也就是,相親就等於徹底安全了,什麼都很穩,什麼都在掌控中,你不會再吃愛情的苦了。

怎麼說呢,我喜歡的不是一個所有條件都擺在我面前,讓我去挑的一個人,我喜歡的就是那個我毫無預料才遇見的人,我喜歡的是一點一點靠近他,跟他從曖昧開始,完完整整,磕磕絆絆地談一場戀愛,我喜歡他逗我笑,喜歡他在街畔偷偷吻我,喜歡他覺得我獨一無二,而不是「我們還算合適,我也到適婚年紀了,所以要不要處一下」,見面第一句:「你什麼工作啊,以後在哪個城市發展?」

不…這樣的不是愛情。

我覺得長輩催女孩們相親的初心是可以體諒的,直截了當,不想讓自家女孩們吃苦。你看那些自由戀愛的人類,一個一個的,要淌過多少個撕心裂肺的時刻。「相親多穩當,穩當多好啊。」

可我不想要百分百安排好的穩當啊,我只想要跟真正喜歡的人過一生,不然搭個伙結婚過日子還有什麼意思啊,穩當真的很好,很安全,很方便,但...你們懂嗎,比起安全和方便,我更想要愛情。

朋友今年快奔三了,她和我說,女人到了30,大概就過完了自己的黃金年齡了。這時的我們,容貌垂老,身上的光芒和激情早已被歲月打磨殆盡,又有誰會在意30歲女人身上特有的溫柔和歲月的優雅呢?

「再等多一年吧,社會旁人的眼光太雜了。如果說30歲沒遇到他之前,那就單著吧,如果30以後的我還單身,大概就要嫁給命運了。」她說,30歲,這個帶有3字開頭的字眼,在不少人的眼裡,儼然已經成為了大齡剩男剩女的標誌。一旦過了三十,又有誰能對愛情留有初初的嚮往和期待呢?

我曾經分享過一篇文章,大意是說,結婚於女人而言,並非一項任務,倘若嫁錯了人,不但會拉低自己的生活質量,還會委屈自己抱憾終身。當時,一位男同事就在底下賤嗖嗖的評論:

你現在年輕,所以贊同這樣的觀點,等你到了27、28歲的時候,你肯定會急的炸毛,分分鐘希望自己嫁出去,因為到了那個年紀,你才怕沒人要,你不知道年齡大的女人最後都過得不好嗎?

當時的我沒有反駁他,只是默默把他拉黑了,年齡從來不是打量一個人的標準,如今,我早就過了年輕的年紀,我非沒有炸毛,也沒有覺得自己已經到了一個不娶妻生子就大逆不道的年紀。相反,我很享受現在未婚的生活,父母也鼓勵我利用這段時間去心無旁騖地追隨自己的夢想。

奮鬥的日子裡,我感到無比篤定與踏實,這比在二十齣頭一無所有的年紀匆匆娶給一個自己不喜歡的人來的明智多了。這個世界能包容所有的一切,從來都只有該結婚的感情,沒有該結婚的年齡,婚姻法限定了最早結婚的年齡,卻沒有最遲的年齡限制,我們有足夠的時間去遇見愛情,選擇婚姻,無論處於什麼年齡,每一個人都應該有資格去選擇和擁有幸福。


第一百七十五個晚安

羅曼羅蘭說:「只有一種英雄主義,就是在認清生活真相之後依然熱愛生活!」而在這句話里,最難做到的,就是熱愛生活這四個字。我們都應該把最好的時間留給自己,去活出自己想要的樣子,用自己喜歡的方式去度過這一生。不畏懼年齡,不害怕單身,依舊樂觀往前。

關愛單身狗協會,關愛單身狗,人人有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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