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他對我好」不能成為我跟他在一起的理由?
在我還沒戀愛的時候,媽媽說,他們對我未來老公有一些要求,第一二點我忘了,第三點是對我好,最後還強調了「對我好」很重要。
有一段時間我也迷糊了,跟大學室友去食堂打飯,她問我為什麼喜歡我男朋友,我想了半天沒想出來,支支吾吾地說:「他對我挺好的……」真是被幾年前的自己蠢哭。
跟一位長輩朋友聊天,她女兒也是剛畢業,還沒談戀愛,很自在。我們聊著聊著,她隨口問我喜歡男朋友的什麼。我說:他很正直,不會欺負人,而且特別認真,不管對人還是做事都很認真;雖然現在工作不太順利,但經常看書學習,很上進;很善良,對我也很好……
從什麼時候開始,我也能這樣滔滔不絕了?
不知從什麼地方看到:你喜歡一個人、跟一個人在一起,不能只有「他對你好」這一個原因,他對你好,隨時都可能改變。你得關注他內在的優點,在任何時候都能發光的優點。
我一直說不清這個觀點潛在的含義,直到今天看到了黃執中老師的微博。
這就是我一直想聽到的解釋,對「為什麼『他對我好』不能成為我跟他在一起的理由?」的解釋。三觀很正啊。
對,「他對我好」不能成為理由,「他很優秀我喜歡他」才是理由,甚至「他不是很優秀但很有魅力我喜歡他」也是理由——也就是說「我喜歡他」才應該是我和他在一起的理由,而不是「我喜歡他對我的好」。
很多人習慣了自己一個人單打獨鬥,一旦突然有人關心有人疼,就會愛上「被喜歡」的感覺,於是很容易被迷惑。但要弄清楚,你是喜歡這個人,還是喜歡「他喜歡你」的這種感覺呢?
有熱評說,我「可愛」可能只是對他來說可愛,而同樣覺得我可愛的也不一定像他對我那麼好。
但這個bug跟原作者的話並不矛盾。就算全世界只有他能欣賞我的可愛,也不能說明這不是我的優點啊;只能說他對我而言很特別,這算他一個優點,但除此之外,他應該有自己內在的、獨立的(離開任何人也成立)的優點,形成他的個人魅力。兩個人相互欣賞對方的魅力,感情才會有螺旋上升的發展可能。
說句不好聽的,萬一有一天你的「可愛」有了改變他欣賞不來呢?如果當初只有這唯一一根柱子支撐,那麼現在房子就要塌了。
再分享兩個熱評:
綜上所述,我認為,「相互欣賞、相互扶持」才是兩個人在一起的理由,「對你好」是情感的衍生物,只是維持感情必備的條件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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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男女朋友的你們,現在問問自己:
為什麼喜歡TA?
(能想出「對你好」以外的理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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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了,連「對你好」都做不到的那些,
不分還等著過年嗎?[二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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