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青天辦案也曾被小吏戲弄:宋朝官場小鬼也難纏
「開封有個包青天,鐵面無私辨忠奸」,這是文學和影視作品中流傳甚廣的一句話,它讚頌的是北宋時期一位鐵面無私的官員,究竟為何這樣歌頌他呢?
包拯(999年-1062年)
包拯(999年-1062年),漢族,宋廬州合肥(今屬安徽)人,字希仁,中國北宋官員,以清廉公正聞名於世。宋仁宗天聖五年(公元1027年)考中進士,被授任為大理評事,出任建昌知縣。其曾任天章閣待制,人稱「包待制」;後進為龍圖閣直學士,故後人亦稱「包龍圖」,卒謚孝肅,贈吏部尚書。其廉潔公正、不攀附權貴,故有「包青天」及「包公」之名。
按宋朝的制度,包拯中了進士以後需要外出做官,但年邁的父母不願離開故土,這使得包拯面臨離家做朝廷命官還是在家侍養父母的兩難選擇,在功名與盡孝中他選擇了後者。
因父母年邁,包拯辭官不赴任。受任監和州稅,父母又不想讓他離開,包拯就辭去官職,回家贍養父母。
幾年之後,他的父母相繼去世,包拯在雙親的墓旁築起草廬,直到守喪期滿,還是徘徊猶豫、不忍離去,同鄉父老多次前來勸慰勉勵。許久後,包拯才去吏部接受調選,擔任天長知縣。
慶曆元年(公元1041年),包拯調任端州知府,升任殿中丞。端州出產硯台,此前的知府便趁著進貢斂取是貢數幾十倍的硯台,來贈送給當朝權貴。而包拯命令製造的硯台僅僅滿足貢數,他在任滿一年沒拿一方硯台回家。
包拯後歷任三司戶部判官,出京任京東轉運使,改尚書工部員外郎、直集賢院,調任陝西,又調任河北,入朝任三司戶部副使。
包拯在朝廷為人剛強堅毅,貴戚宦官因此而大為收斂,聽說的人都很害怕他。人們把包拯笑比做黃河水清一樣極難發生的事情。小孩和婦女,也知道他的名聲,叫他「包待制」。京城裡的人因此說:「暗中行賄疏不通關係的人,有閻羅王和包老頭。」
朝中官員和勢家望族私築園林樓榭,侵佔了惠民河,因而使河道堵塞不通,正逢京城發大水,包拯於是將那些園林樓榭全部毀掉。有人拿著地券虛報自己的田地數,包拯都嚴格地加以檢驗,上奏彈劾弄虛作假的人。
包拯為民伸冤,上斬皇親國戚下斬大膽刁民,流傳著許多他的傳奇故事。
他任安徽天長知縣時,一個農民到縣衙告狀,說自己的牛被人割了舌頭,請官府緝拿兇手。這樣小的案子,一般的昏官才懶得管。
愛民如子的包拯,扶起跪著的老農說,「老人家,你的牛被割了舌頭,也活不長了,你先把牛殺了,賣牛肉賺回幾個錢吧。但不要說是我同意你殺的牛,否則就破不了案。」
那農民聽了,直搖頭,因為宋朝法令,有「禁殺耕牛」一條。可是縣太爺吩咐了,他只好照辦了。
沒過多久,便有人跑到縣衙告狀,說是有人私自屠宰耕牛。包公立即升堂,大聲喝問:「大膽歹徒,為什麼割了人家牛舌又來告人私宰耕牛?快快從實招來!」那人心中非常震驚,以為事情泄露,只好招認了自己與牛的主人有積怨,一件很棘手的「無頭案」被包拯輕而易舉地斷決了……
當時按舊規矩,凡是訴訟都不能直接到官署遞交狀子,包拯便打開官署正門,使告狀的人能夠到跟前陳述是非,辦事小吏因此不敢欺瞞。
雖說如此,但包拯還是被一個小吏矇騙過。事情是這樣的,在包大人的管片兒上,有一個平民犯了法,將要被處以杖打脊背的「杖脊」重刑,恰好又是開封府尹包拯審理此案,包大人是「黑臉」,從不講情面的,這個平民要受大活罪了。
但這位犯法的兄弟也不是坐以待斃的主,他買通了府衙內的一位負責杖責犯人的小吏。
這個小吏告訴罪犯:「到時候包老爺的判決書會當庭發下來,一定是我去執行杖責之刑,在還沒有開打之前,你就必須第一時間拚命地喊冤。然後我便大聲訓斥你,讓你老老實實接受懲罰,如此一來,事情馬上就會有轉機。」
罪犯當然言聽計從,在臨受杖責之前,便和那個小吏合作唱了這齣戲。包大人一聽小吏口出狂言,有仗勢欺人的舉動,就氣不打一處來,把小吏打了七十大板。
而對那位罪犯,包大人卻有了不忍之心,將其輕判,隨便打了幾下便收工。小吏雖然挨了板子,但也算拿人錢財,替人消災。只是這次經歷實為包大人活生生被小吏騙得好慘。
這次經歷其實和中國專制時代的行政制度「皇權不下縣」有很大的關係,當時縣級以下的地方,根本沒有朝廷命官,基本由鄉間士紳自治,再委之以縣衙的小吏,縣太爺便可高枕無憂。
而縣裡面的官員干幾年就走了,對當地事務本就不熟,而且本縣本府人士要避嫌,不能在原籍任職,可小吏一直都是本地人,對家鄉物事人情了如指掌。所以,地方上的事,縣太爺或許是個「昏官」,小吏卻異常「清醒」。
縱觀包拯所處的那個時代,北宋的統治已經進入了中期,開國時期那種朝氣勃勃、勵精圖治的精神,已逐漸消失,大多數官員都變得懶散,不少人置大事於不顧。
於是,選拔能幹實事的人成為當時社會的客觀需要,這給包拯顯示與人迥異的才華提供了絕佳的機會。


TAG:公務員參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