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外死刑犯行刑前一夜,是怎麼度過的?
最新
01-19
被判死刑的人被關押在一個特別的牢房內,遠離其他囚犯。他們唯一離開牢房的時間是在星期天,有時甚至是早上,在他們被處決之前去教堂。
例如,在林肯監獄裡,不像其他囚犯那樣,他們只能看見卓別林,被譴責的坐在教堂前面。
被譴責的囚犯日夜觀看,並接觸到卓別林,以便他們可以承認自己的罪過,並從「宗教服務」中受益。
一旦確定了執行日期,就會通知囚犯。通常從犯罪判決到執行時間只有幾個星期的時間。
處決前幾天,在州長或監獄長的面前,允許他們的家人探訪。如果一名囚犯對內政大臣的上訴是成功的,而他們被迫回來,他們將被轉移到一個普通的牢房。
如果上訴不成功,判決將被執行。1868年以前,這個囚犯將被監禁在監獄裡,並在一個小型遊行隊伍(通常由警長,卓別林和標槍男子組成)帶到絞刑架外面。
在這個日期之後,處決是在監獄中進行的。其他囚犯在處決當天經常被關在牢房裡,直到發生,絞刑架是在監獄裡的一個特殊區域或房間里的房子。


TAG:阿貓看娛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