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想談談照片的意義
首先非常感謝看到這篇推文的各位,
突然也想跟跟風,碼一碼很久沒碼的字了。
與攝影的緣分開啟於2014年12月22號12:55:07在淘寶購成了一單 賓得K-5II,後續大部分時間也是在自己的世界裡玩玩攝影,也沒有進行過什麼專業的培訓。今天想談談我理解的照片的意義。
不甚喜歡整體婚紗攝影行業的畸狀,不甚喜歡機械的工作方式,不甚喜歡為了盈利而大量的複製生產,不甚喜歡誤導消費者的銷售策略。看多了三米長飄的裙擺,濃烈媚俗的妝容,千篇一律的擺拍......好似攝影無非這等要素。攝影的意義顯得也不是很重要:(記錄,用心發現留住生活的美好。)
喜歡趴著一天研究生活這些美好的「小東西",它不會埋怨也不會聒噪,也不是什麼奇珍異品。我看見過螞蟻大軍抬著一隻蜜蜂在大地上緩緩行進時所表現出的那種小心謹慎與肅穆莊嚴;也看見過一顆滾動在草葉上的露珠被風摔破之前的最後一次閃耀;還看見過瀑布流水趟入岩石的懷抱,或激昂或輕緩...我想這就是照片的意義
記錄你們成長的點滴,捕捉你們真實的感觸。希望你們長大後會喜歡。這大概也是照片的意義吧。
拍得最多的應當數這些可愛美麗的小姐姐們的寫真了。非常感謝在剛接觸單反,毫無頭緒時都肯讓我練拍的人兒,也非常感激看了照片來找我拍照的人兒。
有人來找我問要怎麼拍:我就告訴她你想去哪玩,我們就去那個地方。我心裡也沒什麼劇本,沒有想好的擺拍動作。遊玩時,交談間,一蹙一笑,真實的情感流露眼眉間,一張小小的照片記錄了稍縱即逝的情緒。當她們本人看到照片能夠開心滿意,我覺得就夠了,會有滿滿的成就感。這也是照片的意義。
有的小姐姐說我要去好看的地方拍照!我會問什麼是好看的地方。是高樓大廈?瓊樓玉宇?還是燈紅酒綠?我想每個人的答案都不一樣。我覺得吧,其實世間太過出名的景點,已經被「好看」定義的地方,看多了也大抵一致。借用《游褒禪山記》一句:而世之奇偉、瑰怪、非常之觀,常在於險遠,而人之所罕至焉。我比較喜歡往人少的地方去。再普通的地方也有其驚艷之處,《紐約攝影學院》裡面所說的攝影家的眼力大概就是這種情況。
圖中的幾個地方也是路過感覺還ok就停下來拍的。
攝影是沉默的藝術,靠光線、影調、線條和色調購成自己的造型語言。光影交織、疊加、匯聚,只要腦洞夠大什麼都可以玩。而正是這些,我深深著迷。我看著就樂呵呵,這就是照片的意義。
我不是職業攝影,也沒多厲害,也沒有跟太多攝影群體有交集,從來都不是合群的人,這樣也好省去了很多無謂的時間,不用忙著攀比誰拍得好。就是喜歡自己玩著自己喜歡的,留著內心一直放不下的這顆攝影夢。我沒有多偉大的理想,大概就是有能力生活,有餘力做自己喜歡的,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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