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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國藩當官堅守一個原則,保他既當了清官,還讓滿朝大臣對他俯首稱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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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國藩的生活很清苦,吃飯從來不講究,他有一個規定,「夜飯不葷」,就是說晚飯的時候不吃葷菜。


他對餐具也毫無要求,只用一個瓦盆就解決了;見客人的時候,他穿著邋遢的破衣,因為他覺得自己不是京官,沒有必要穿那麼好。他一生穿的鞋襪衣服幾乎都是自己的夫人和女兒手工做的。

他還有一個觀念,不要給子孫留財。



當年,曾國藩的夫人在老家聽說他當上兩江總督了,就帶領全家去投奔他,希望過點兒好日子。沒想到,到安慶一看,總督衙門破爛得一塌糊塗,老媽子只有兩個。


這麼一大家子,家務怎麼操持得過來呢?

所以夫人就自作主張地到街上買了一個丫鬟。曾國藩知道後很生氣,說咱家沒必要花這個錢,最後逼著夫人把這個丫鬟送人了。


總而言之,曾國藩對自己和家人的道德要求非常高,但他對別人卻不是這樣。比如,對戶部的書辦,他跟人家談好要給八萬兩,就一定會給。


再比如,同治七年(1868年),他調任直隸總督,進京面聖時隨身帶了兩萬兩銀子的銀票,在北京把它散光了,因為他要籠絡京官。


律己嚴、責人寬的曾國藩是一個君子,也是一個清官,但同時,他又是一個非典型清官,因為他收禮。


他剛當上兩江總督,去安慶上任的時候,地方官想巴結他,就給他辦公館,送傢具、被褥、細軟。


曾國藩一看,說不錯,你們當差很謹慎,很用心,但這麼多東西我不能全收,我就收下這七領草席好了。

曾國藩這是在給雙方台階下,讓地方官有面子,不至於讓人說他在總督大人那兒碰了一鼻子灰。


曾國藩手下的大將鮑超會打仗,也會搶奪戰利品,很快就發財了。有一次曾國藩過生日,鮑超帶了16大包禮物來了。曾國藩一看,帶的東西還真不少,就讓鮑超打開看看都有什麼好東西。


打開一看,金銀細軟、古玩字畫,一大堆。曾國藩就說,這麼多好東西,你讓我自己挑好不好?他挑來挑去,挑中了一頂繡花小帽,剩下的完璧歸趙。

在這當中,曾國藩既沒有問鮑超這些東西是怎麼來的,也沒有訓導他要廉潔等等,只是將他禮送出營而已。


曾國藩的幕僚容閎要搞洋務運動,引進外國的機器和技術。曾國藩說,好,我給你68000兩銀子,你到美國去採購機器,我們自己造槍、造炮。容閎揣著錢就走了。


按照當時官場的說法,只要碰了公款,這可就是美差。後來容閎回國的時候,曾國藩知道,容閎一定會來給自己送禮以示感謝,他就給兒子寫了一封信,

說容閎上門送禮,你別不收,但也別多收,20兩銀子之類的禮物你就收下好了

。這就是曾國藩的做官的原則:不給他人難堪。


還有一件小事也典型地反映出他的這個原則。

曾國藩剛到京城的時候,帶了兩萬兩銀子的銀票去籠絡京官,但是他在兩江總督的任上,小金庫結餘的是三萬兩,按說他都能帶走,但是他沒全帶,只帶了兩萬兩。那剩下的一萬兩怎麼辦?


他寫信給兒子,說這一萬兩你替我散給窮人,但是只能悄悄地散,不要大張旗鼓地散。為什麼?因為我不願意當一個清官。


曾國藩自己寫道:「我喜歡美名,別人也喜歡。但如果我一味地圖自己的美名,那不美之名就歸於他人。


我不吃肉、我清廉,別人吃完肉吧唧嘴的時候就會很難堪。

如果讓他人承擔了這樣的名聲就不好了,不能讓他人難為情。」情商如此之高,難怪他成了中興名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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