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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哲學史亞里士多德——四因說

前文已經說過,對於【真實、永恆的存在】這個問題,德謨克利特和柏拉圖作出了不同回答。前者認為它是原子,其機械運動是現象之因;後者認為它是理念,其目的規定是現象之因。

亞里士多德對此進行了綜合。他試圖利用【關係】和【發展】的觀念來進一步解決希臘哲學的根本問題。

亞里士多德認為,真正的現實是在現象中發展的本質。這種本質只有在(自身被形式所決定的)個別事物中才是現實的;而且,一切現象的出現都是為了實現這個本質

他概括並升華了前人的思想成果,從而得出「四因說」:

宇宙中的發展變化是由於四個本原:

a.質料因(causa materialis)

b.形式因(causa formalis)

c.動力因(causa efficiens)

d.目的因(causa finalis)——是最重要的。亞里士多德認為,一切事物都有其目的。

發展變化,首先表現為質料與形式間的關係。在質料中,本質只被賦予一種可能性,而只有憑藉形式,本質才實現自我。於是,發展變化的過程就是這個從可能性過渡到現實性的過程。

其次,目的因、動力因與形式、質料有著對應關係。亞里士多德認為,形式並不能在個別事物中完全實現自我,因為質料中存在機械因(動力因),它與目的因無關,甚至還會產生反抗作用。(這部分與柏拉圖的自然哲學頗為相似。)

從「四因說」出發,亞里士多德又導出一些思想。

1.共相與殊相的關係:

共相只有在個別事物中才是實在的,而個別事物的存在只是因為共相要通過它來實現自我。

2.實體概念的雙重意義:

實體,本來被認為是獨立存在的個別事物,但是,類構成事物真正存在的本質,因而也有權要求獲得實體的地位。

3.科學研究的範圍:

個別事例是偶然的,不可用概念來解釋。科學應當探究那些普遍有效的東西,或至少在大部分情況下有效的東西。

「四因說」對後世產生了極為深遠的影響。哲學史上長期存在的兩對爭論——目的論與機械決定論、唯名論與唯實論,便源於亞里士多德的「四因說」。

而且,在下一篇推文《發展的等級次序》中,亞里士多德將給出他的宏大的世界圖景,而這也是基於「四因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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