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理大拒續「倒插國旗」議員:侮辱國旗樹立不良榜樣
【觀察者網綜合】據港媒1月19日報道,香港立法會議員鄭松泰早前被裁定兩項「侮辱國旗及區旗罪」,他任教的香港理工大學決定在他6月約滿後不再續約,並於18日公開詳列不與鄭松泰續約的理由,指教職員紀律委員會認為鄭松泰侮辱國旗及區旗一事,為大學教師及學生樹立了不良榜樣,有損公眾人士對理大師資的信心,亦明顯與校方目標背道而馳。
鄭松泰
報道稱,校方指出,委員會經過兩個多月的調查及討論,考慮到鄭松泰有關行為的嚴重性、法庭的判決,以及他的工作性質,並參考了其他個案,作出不續約的裁決,校方同時就鄭松泰餘下任期的工作作出適當安排,以顧及學生的利益,因為鄭松泰的行為偏離校方對教學人員的要求,委員會認為這才是最能符合大學的利益。
校方重申,委員會包括校內及校外人士,不單有豐富的社會經驗,亦對處理職員紀律行為有相當經驗,他們按既定的職權範圍,以及既定程序就鄭松泰侮辱五星紅旗及區旗事件作出的調查及裁決,校方管理層經過詳細考慮,決定尊重委員會的裁決,並執行委員會的建議,強調鄭松泰任教課程會由另一導師任教,學生能如常上課,不受影響,系主任亦會於鄭松泰約滿離職前,就他的工作進行適當編配。
據觀察者網此前報道,「港獨」組織熱血公民主席、立法會議員鄭松泰2016年10月在香港立法會倒插國旗及區旗,被控侮辱國旗及侮辱區旗兩項罪名。據港媒報道,2017年9月29日,香港東區法院裁決,鄭松泰被兩項罪名皆成立,罰款5000港幣。
港媒報道稱,鄭松泰獲知裁決後在庭外稱意料之內,又妄言香港社會「不開明」,並稱已交了罰款,但也會與律師研究,看是否有上訴機會。由於鄭松泰沒有被判入獄,這次定罪將不會影響其立法會現有議席或將來的參選資格。
根據香港有關國旗及區旗的法律規定,任何人公開及故意焚燒、毀損、塗劃、玷污、踐踏等方式侮辱國旗、國徽、區旗及區徽,即屬犯罪,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5萬港元(約合4.4萬元人民幣)及監禁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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