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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價成交李可染仿作 專家:拍賣公司不能總用免責條款規避責任

 本報記者 韓丹東

一幅作者標明為「李可染」的字畫,附上鑒定證書,再出示李可染親屬與作品合影的照片,在北京某拍賣公司拍出5000餘萬元的高價。

然而,這幅高價成交的「真跡」,實際上是一幅仿作,造假者為北京書畫圈的「名人」汪某。

汪某混跡字畫江湖多年,有人說他是字畫鑒定家,還有人乾脆稱他「字畫大鱷」。

近日,在公安部部署指揮下,貴州省遵義市公安機關摧毀了汪某、鄭某蔚、張雲等人制販假冒名家字畫的不法網路。

這些人通過臨摹作品、偽造真品收藏證書、通過字畫商出售送拍等方式,在書畫市場大肆牟利。公安機關查明,汪某自2004年以來,偽造齊白石、徐悲鴻等名家字畫87幅,並通過他人在拍賣公司進行拍賣,成交額達6000餘萬元;鄭某蔚自2000年以來將其偽造的啟功、郭沫若等名家書法進行銷售,獲利1182萬元,將其偽造的36幅名家書法進行拍賣,獲利300餘萬元;張雲自1998年以來在天津偽造范曾字畫作品,向他人銷售87幅,獲利700多萬元。

目前,汪某因涉嫌侵犯著作權罪,被公安機關指定居所監視居住;鄭某蔚、張雲因涉嫌侵犯著作權罪被逮捕。

仿製書畫拍賣產生的巨大利潤,誘惑著專業仿製者、商人、鑒定家、拍賣公司加入。大多仿製書畫通過拍賣程序洗白,獲得數萬元乃至上千萬元的身價,最終成功流向市場。

書畫鑒定沒有標準依賴眼力,加上拍賣法中「不承擔瑕疵擔保責任」的「免責條款」,不僅為假藝術品的滋生泛濫提供了溫床,而且成為拍賣公司規避責任的「法寶」。

拍賣公司對物品的真偽真的不需要把關並免責么?

對此,陝西省西安市社會科學院歷史文化所所長周榮對《法制日報》記者說:「拍賣公司肯定是需要鑒別真偽的。拍賣公司同時向出賣方和交易方收取一定的傭金,這個傭金不光是提供交易場所的費用,還有一系列配套服務的費用。」

周榮說,國際上大規模的拍賣行,之所以能在業界引起很大的關注,是因為他們對於拍賣產品有初步的篩選。可能有一些小的拍賣公司會有一些難以分辨的、高質量的仿製品,如果是非主觀意願沒有被識別出來,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拍賣行應當承擔對拍賣產品鑒別的責任和義務。

不過在王艷輝律師看來,目前中國的法律法規並沒有規定拍賣公司有對拍賣物品進行鑒定的義務。她說,《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第四十三條規定:拍賣人認為需要對拍賣標的進行鑒定的,可以進行鑒定。鑒定結論與委託拍賣合同載明的拍賣標的狀況不相符的,拍賣人有權進行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從這一法律規定可以看出,拍賣人對於拍賣物品是有權進行鑒定的,但這並不是拍賣人的法定或者約定的義務。」王艷輝說。

中國政法大學經濟法系副教授吳景明和王艷輝的觀點大致相同。吳景明說:「按照理解,拍賣公司應該是有鑒定的義務,但是拍賣法規定拍賣公司在拍賣前對拍賣標的真偽不作保證的,對於拍假是不負責任的,這個規定一直爭議很大,這個條款實際上是拍賣公司的免責條款,導致拍假和假拍成為個別拍賣公司的拿手好戲。」

拍賣法第六十一條規定:拍賣人、委託人在拍賣前聲明不能保證拍賣標的的真偽或者品質的,不承擔瑕疵擔保責任。

而上述案件中,拍賣人、委託人是知假售假,甚至證明所拍物品為真,這是否能算「瑕疵」呢?

對此,周榮直言:「我覺得假畫已經不是瑕疵問題了。瑕疵更多的指正常商品的質量缺陷,贗品仿品這些不能稱為瑕疵,性質更重。」

周榮說,拍賣行業的瑕疵指的是書畫有殘損,未經過良好修復,裝幀上有不妥當或者描述時有不準確的地方。如果拿假貨去拍賣,拍賣公司是無意的,那說明拍賣公司的業務水平低劣。如果是有意的話,還可能涉嫌欺詐。

「假畫當然是瑕疵。目前,我國法律沒有對『瑕疵』進行明確解釋,在實踐中,拍賣標的瑕疵應當包括品質瑕疵和權利瑕疵兩個方面。品質瑕疵是指拍賣標的質量,主要包括拍品的外觀形態,製作原材料,製作技術工藝等外觀狀況和內在的質量狀況是否存在缺陷。如字畫破損或贗品等,與拍賣人的承諾是否相符。拍賣標的權利瑕疵,主要指拍賣人應當保證拍賣標的沒有侵害任何第三人的權利,並且任何第三人都不會就該拍賣標的向競買人主張任何權利。」王艷輝說。

在王艷輝看來,如果拍賣物品有瑕疵,拍賣公司需要承擔責任是有前提的。「根據拍賣法第六十一條規定,拍賣人和委託人如果沒有刻意隱瞞,如實盡到告知義務,那麼風險就需要由買受人來承擔」。

吳景明則認為,「假畫會造成巨額損失,應該叫做巨大缺陷,比瑕疵更嚴重。實際上,『瑕疵』在合同法、產品質量法及拍賣法中的語境是有差別的,不是一個概念。『瑕疵』對不同的拍賣標的的含義也是不同的。對於瓷器來說,瑕疵包括有破損和破裂處。對於假畫來說,『瑕疵』可能指造成巨額財產損失。但是,如果拍賣公司已經事先聲明過,就不需要承擔責任。因為拍賣法規定,只有未事先聲明拍賣公司才需要承擔責任。但對於一條龍的造假來說,拍賣公司不能總是用免責條款來規避責任。對於此事不但要列入民事案件,如果有欺詐的故意,還要列入刑事案件。」

「徐悲鴻傳世作品不過3000多幅,但是正規拍賣已經超過5萬幅了,也就是說有4萬多幅是假的。很多書畫拍賣從造假、鑒定到拍賣是一條龍。對此,一定要加大打擊力度。」吳景明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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