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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星人到中年可以和前任再續前緣。老媽媽們,呵呵,別瞎想了!

文 吉米媽

你和誰去看的《前任3:再見前任》?

A.前任

C.自己

B.現任

D.閨蜜/好基友

和前任去的?你們是要搞綠化嗎?

和現任去的?萬一電影院里嗚嗷大哭,你們是想現在時變過去時?

自己去的?太凄涼了吧...

1

我是和閨蜜一起去的。在眾多電影中我們要選最輕鬆的話題。對我們這樣兩個孩子的媽來說,前任,當然是一個最輕鬆的話題了。

這是一個關於分手的故事。

一些小細節很寫實。比如兩個人吵架後,都不願意先聯繫,等著微信或者電話,把對方的手機號碼翻出來,摩挲半天,但是最終也沒有打出去。

也有很多有趣的梗。其中關於撩嫂子的不知道是自古這個梗就多,所以編劇信手拈來,還是先知先覺。

面膜的梗很好的演繹了男人女人來自不同的星球。面膜再貴,用了再不能從葡萄乾變成葡萄,我們也依然會買。我們願意為想像力買單。

電影的結局很無奈,沒有皆大歡喜。

孟雲和林佳分手了,甚至沒有面對面的說再見,但是卻自虐般的兌現了彼此曾經的承諾。

電影散場,燈亮了,音樂響起了。真的周圍有好多人並沒有動,真的有姑娘哭紅了雙眼。

2

在現實生活中,大家分手後表現各不相同。

有哭訴好男人不會讓心愛的女人受一點點傷的。

有想開了說不過是最熟悉的陌生人的。

有高唱著《解脫》,直奔了下家兒的。

還有這麼多年還忘不了,鬼迷心竅的企盼著一切重來的。

3

也有,走遠了,又兜兜轉轉的走回來的。

很巧,我喜歡的三位華語歌壇的天后級人物,都是曾經滄海,又重回了前任的懷抱。

鄭秀文

喜歡Sammi是從《值得》開始的。聲音是非常漂亮的女中音,很穩。也喜歡她的瘦。在香港,女人以瘦為美這個風氣尤其重,越瘦越美。瘦到極致,瘦到皮包骨的女歌手應該非她莫屬了。

雖然男人就喜歡女人胸前那二兩肉。但是你懂的,很多衣服飛機場穿是仙是帥,一下子鼓出兩個山丘的穿就只剩下土了。

Sammi16歲參加歌唱比賽出道。1991年,19歲的她和同為圈中人的許志安戀愛了。

這個男人見證了她從一個無名小輩,被人嘲笑嬰兒肥的小歌手,一路越來越瘦,越來越紅。

他們的這段感情一直很穩定,一直到2002年勁歌金曲頒獎典禮,許志安還發表了著名的廚房宣言,感謝這麼多年Sammi在音樂路上對他的支持。

然而,感情就是這樣,走著走著,就走散了。2004年,他們分手了,沒有原因。有人猜是Sammi更紅,脾氣太大。還有人猜是拍拖時間太久的情侶的通病,不結婚就分手。

但是生活中的劇情就是這麼跌宕起伏,2011年他們宣布複合。那年距離他們第一次拍拖整整20年。

複合的原因很簡單,兜兜轉轉,彼此都覺得對方還是自己牽掛和欣賞的人。你未婚我未嫁,何不在一起呢。

當年那個脾氣大,難相處,凶助理的Sammi和許志安複合後,好像一切都變得平和了,連減肥都不再那麼刻意和強求。

有些前任見證你所有的青春歲月,回頭,是珍惜。

莫文蔚

喜歡莫文蔚是從《廣島之戀》開始的。這是我卡拉OK必點曲目,但是每次唱都跑調。

港真,我聽莫文蔚唱歌,有的時候,我也有一種她好像是跑調了的感覺。

所以怎麼形容她的聲音呢,應該是性感吧。她那種慵懶的無所謂的吟唱,時不時撥一下長長的大波浪捲髮,配上她1米04的大長腿,男女通吃!

前一段《天籟之戰》的舞台上,莫文蔚又超級驚艷了一把。她永遠是那樣很高級的撩的感覺。47歲的她依然像一個少女,即便俯在鋼琴上翹著腳,甜笑,也絲毫不讓我覺得違和。

當混唱著有一個姑娘和陰天的她小貓兒一樣坐在鋼琴上,脫掉高跟鞋,隨手一落。她的眼神,她的笑容,撩得楊坤像一個傻小子,華晨宇害羞的低下了頭,閏土有些尷尬眼神頗為飄忽。

莫文蔚在娛樂圈公開的最後一段戀情是和馮德倫。2007年底,19屆金曲獎前夕,莫文蔚單方面向媒體宣布和馮德倫九年戀情宣告結束。兩個人都沒有說原因,有人猜是馮太花心。

再洒脫的女人面對感情,面對她愛的男人,都不可能是三人行。但是沒有撕逼,反而她還在頒獎禮上感謝馮德倫:「要不是他,我也做不出這樣的音樂而得獎」 。

後來的劇情更是出人意料。莫文蔚嫁給了自己1987年在義大利留學時認識的德籍男友Johannes,她的初戀。那年,她17歲。

分開27年後的相遇,一個已經是三個孩子的爸爸,一個在娛樂圈有過幾段轟轟烈烈的戀情。他們決定在一起。

也許是經歷了太多的複雜的情感,曾經初戀時簡單的喜歡讓她覺得彌足珍貴吧。莫文蔚很了不起,她敢用過去追求未來。

婚後,她和老公週遊世界。很少有人閱盡千帆,最後還是和初戀走到了一起。

有些前任就是你的青春歲月,多年不見,回頭,是勇氣。

王菲

喜歡王菲是從《容易受傷的女人》開始的。那個時候她還叫王靖雯。

王菲是一個內心極其強大的女子,她讓自己活成了一個傳奇。她完美演繹了關你屁事,關他屁事,關我屁事。

94年,25歲的王菲,氣場就已經爆棚了。

後來和很久之後的現在以及未來,王菲都會是一個披著被單都自帶仙氣的女神,沒有之一。

2000年31歲的王菲和謝霆鋒公開了娛樂圈最著名的姐弟戀。雖然當年我想不通她為什麼會愛上比自己小11歲留著洗剪吹髮型的叛逆的小謝,但是天后就是天后,沒有什麼為什麼。

而後來,比當年姐弟戀更轟動的是她14年宣布和謝霆鋒複合。這不對呀,當年小謝和小張劈腿,菲姐才和他分手的呀,不應該變仇敵,老死不相往來嗎?

我又俗了。菲姐就是這樣神一樣的存在,對於分手的前任從來不多說什麼,該欣賞才華欣賞才華,該一起給女兒辦生日會就辦生日會,甚至和前婆婆都保持著良好的關係。所以說女神就是女神!

有些前任在你的青春歲月里捅過一刀,回頭,是宿命。

原諒我歪個樓。小謝的粉絲表打我,我為什麼覺得小謝和某著名拳擊手長得越來越像呢!

4

無論是這些和前任複合的大女人,還是我們這些和前任分手後就老死不相往來的老媽媽,關於分手,都該是體面的,誠懇的,不撕逼的。因為前任不是某個人,而是我們的青春,生命中最美麗的一段時光。

因為造物弄人,不知何時何地會再見面。再見面時可以不必紅著臉,但請不要撕破臉。

好好再見,不負遇見。

好好再見,才能再見。

好好再見,即使再也不見。

番外

話說一天一個叫小喵的女孩碰到了一個叫小汪的男孩。他們衝破世俗的阻力,勇敢地相愛了。但是愛情來得快去的也快,他們飛快地打架分手,成為了彼此的前任。

以後他們的子子孫孫再見面都是見面就打。哎,真是一個不好好分手的典型!

我胡扯啦,故事是編的,但是照片是我出去玩兒時拍到了,當時也很震驚呢!

吉米媽說

單身的大姑娘老小夥子們怎麼折騰就隨他們去。像我這樣已婚已育的倆孩兒媽和前任有神馬關係呢?我的答案是,一毛錢關係都沒有。

如果偶遇了,無論當初是否好聚好散,都笑笑,或者當作沒看到也無所謂。不必惡語相向,也不必再有怨恨。

但是對於婚後還和前任(刻意)保持聯繫這個事兒,我是跳著腳反對的。如果你選擇了婚姻,選擇了孩子,那麼就別讓自已也別給自己機會陷入無用的感情。

什麼是無用的感情?就是和回憶里的人藕斷絲連。這種懷念,是對自己的痛苦折磨,對現任的不尊重。相濡以沫,這是給現任的。相忘於江湖,才是給前任的。

也許你還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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