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那麼殘忍,憑什麼被稱為父母?
早起刷首頁的時候刷到兩條觸目驚心的消息。
「一餓死26個月大親女兒的母親2審被判9年,比一審加重刑罰。
成績優異的高中生殺害長期家暴自己的母親,被判3年6個月有期徒刑。」
兩條都來自韓網,都指向了共同的社會問題。
父母對於孩子的正確的教育和監護到底有多重要?
「金某放任26個月的女嬰獨自在家中,前後9次與男友外宿或者外出旅行,導致女嬰因為完全沒能吃上飯和水因「高度的營養失調」死亡。
她沒有給孩子上出生證明,完全切斷社會上的幫助渠道,也沒有在外出時尋找被害人親生父親的幫助。」
26月大的孩子,吃飯喝水都需要大人們的幫助,沒有自主意識,對於她而言,身邊那個生育了她的人便是她世界裡的全部。
她尚且不能準確感知到這世上的美好,卻在飽受了精神和肉體折磨以後孤獨的死去。
這個來到世界上僅26個月的孩子,還沒有自己的名字。
這件事情讓我想起了幾年前南京中級法院審理的那起樂某將自己兩個女兒鎖在家中數月,最終導致女兒死亡的案件。
同樣的令人髮指。
這個世界上有許許多多的法律,依舊約束不了這些被稱之為母親的人。她們將生命帶到這世界上,卻沒有給予生命該有的尊重。
面對著這類事情時,其實那句被許多人拿來說的『父母的入門門檻太低,應該像千萬種職業一樣考取證件』也顯得那麼的諷刺。
「正讀高三的男生學習成績優異聽話乖巧,其母親常常在老師和同學面前打他耳光,嚴格管理著兒子的時間。
男孩在學習上稍有差錯就要遭到高爾夫球杆和棒球棒的毆打,打到血染紅衣物的程度。有時候不讓其睡覺,也不給他飯吃,只讓他學習。精神崩潰的男孩產生了殺害母親的念頭。」
事件的過程其實被報道的很具體,但是我現在敲著字,心裡感到濃濃的悲涼之情,真的很難受。
若是冷靜的想,男孩或許有其他的出路,尋求社會保障機構的幫助,以家暴罪逮捕這個母親。
可是他選擇了最極端的一種方式。
在用菜刀刺傷母親後,他有過和他母親短暫的對話,「感覺媽媽遲早會殺了我,現在媽媽不懂的太多,媽媽對不起。」
對於一個從小學五年級承受著虐待,或者在更小的時候就遭到來自母親的精神壓迫的男孩,他所有的一切反抗行為顯得都很合理。
拿起武器對準自己的母親,這或許是受到母親從小的毆打而下意識的行為。
連專家也說,這不是孩子的問題,而是父母的問題。若是在美國或者其他國家會認為這是正當的防衛。
無論是第一例的金某沒有尋求幫助就不管不顧孩子的年輕父親,還是第二例因為母親執念太重而離開了孩子,只跟孩子通電話的父親。
他們的罪責根本不會比折磨人的母親要弱。
可惜啊,審判的時候,他們只會顧著對犯了罪的人加以指責,何曾反省過自己,何曾在孩子陷入危難的時候伸手救援過他們啊。
大部分人擁有一個健全的家庭,因為教育的需要,父母雙方共同承擔著嚴厲和慈愛的角色。但無論是哪一種角色,都應當給予孩子足夠的愛。
孩子在從父母那裡得到一個身體的時候,也理所當然的在父母的幫助下逐漸健全自己的人格。
可是這世間啊,有些父母選擇將孩子生下來,卻沒有給他們長大的機會;有些父母讓孩子長大了,卻使他們活在自己的拳頭之下。
痛苦,無助,悲哀。
孩子都那麼無辜,憑什麼要為這種心理已經扭曲了的父母買單,憑什麼要承受來自本該是溫暖的家庭的折磨,他們甚至還沒來得及走出家門。
愛護自己的孩子本該是父母的本能。
那些只貪圖歡愉,不顧責任與擔當的男女,請你們做好措施。
那些心理尚未成熟,因為一時的激情而有了新生命的男女,如果你們做不到給予孩子應有的照顧,就請考慮清楚再生吧。
那些冷漠的望著自己的孩子的父母,舉起拳頭對著孩子的父母,拜託你們停下來吧,不要再折磨孩子了。
下圖是高三男生在獄中給朋友寫的信件內容
文章部分引用韓網翻譯
圖片來源: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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