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則與自由之間,如何選擇?
一個人的個人準則是
他真正擁有的東西,
那是起伏不定的命運
無法剝奪的。
「一個人的個人準則是他真正擁有的東西,那是起伏不定的命運無法剝奪的。」
這是《十三邀》許知遠採訪葉問之子葉准結束的一句話。90歲的老人顫抖著手教徒弟們詠春拳,點燃煙斗。不需拜師禮,傳授便是收徒。採訪過程中葉准言語很少,不是因為寡言,而是不必說。
不必說涵有不可言說和無需解說之意,仁者見仁,智者見智,意會未說的深意,卻又見山見水。
被問到父親與當時其他人的不同之處,他說:「他比別人看到遠。當時日本人請他去做事,他拒絕了。家裡一百多口人,日本人離開時,只剩二十來口,都餓死了。我怨為什麼別人的爸爸能弄到食物,我的爸爸弄不到。隨著年齡的增長,我理解他的心。」
今天的我們早已不是上幾輩人那樣身處亂世的境遇。在這個自由、天高海闊任我飛的時代,人們可以選擇自己喜歡的事,追求自己想要的生活。至少不必為忠於自己的心而隨時可能賠上性命。但是,在追求自由途中的人們,又有著怎樣的個人準則呢?
想起幾個關於婚姻與愛情的問題——已婚的人還能追求自己的愛情嗎?假如結婚後遇到靈魂伴侶,你會怎麼辦?生活中也常常聽到類似這樣的哭訴:我是為他好,難道錯了嗎?我實話實說,有什麼不對?
規則與自由之間要如何選擇?看起來似乎是一個二元對立、你死我亡的決擇。但生命是多維度的。除了有是非曲直還有心情感受。除了有約定俗成還有自然規律、人類良知。已知之外有未知。
老子在道德經中說:「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在建立個人準則的路上,人們像青春期的孩子,試探、挑戰。一半在虛妄的深淵遊盪,一半嚮往解脫的彼岸。一半承受分裂的焦慮,一半堅強地生存。
洗盡鉛華,穿越迷霧,一個人對他的準則的敬畏、臣服、堅守,便活成了自己想要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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