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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中國不讓看故宮?德國遊客怒告旅行社獲判退款

德國聯邦最高法院(BGH)從周二(16日)起開始審理一起和中國跟團游退款有關的案件。在團游開始前不久,旅行社忽然通知遊客北京的兩個重要景點——安門廣場和故宮無法參觀,兩名德國男子憤怒決定退團,並向旅行社索要已經支付了的3298歐元費用。

(圖片來自網路)

海外網1月19日電如果選擇跟團旅遊,行程表裡的哪些遊覽安排是可以因故取消的?哪些是必須完成的?德國聯邦最高法院(BGH)從周二(16日)起開始審理一起和中國跟團游退款有關的案件。

據德國之聲中文網報道,事情要追溯到2015年的夏天。在團游開始前不久,旅行社忽然通知遊客北京的兩個重要景點——天安門廣場和故宮無法參觀,因為北京要舉行閱兵活動。

不去故宮和天安門,算什麼去北京旅遊?兩名德國男子憤怒決定退團,並向旅行社索要已經支付了的3298歐元費用。在聯邦最高法院受理此案之前,已經有兩家地方法院通過判決支持了原告的訴求。

正如旅遊法專家所預測的,德國聯邦最高法院周三(17日)維持下級法院的判決不變:原告勝訴,獲得其支付的3298歐元旅遊費。聯邦最高法院認為,這種世界著名景點的行程突然被旅行社取消,屬於旅遊產品的「顯著缺陷」,遊客應獲得全額退款。

相關法律條款允許遊客在兩種條件下獲得退款:旅遊費用漲價超過5%和「基本旅遊服務發生明顯改變」。此次案件是遵循第二個條件而判決的,因為法院認為故宮和天安門廣場隸屬中國最著名的景點。

聯邦最高法院的首席法官邁耶·貝克周二(16日)就已表示,故宮確實是北京的最重要景點之一,「基本是去北京旅遊必去的地方」。旅行社的辯護律師特萊特則認為,這次旅行的「整個性質」並沒有發生太大的變化。「畢竟這不是一次城市旅行,而是一趟郵輪之旅。原本旅行社也僅安排了兩到三個小時參觀北京的這兩個景點,只佔整個14天行程的很小一部分。」

對於聯邦最高法院和原告律師而言,旅行社是否有權對行程作出這樣的修改也是個問題。法官邁耶·貝克說,旅遊合同上的相關條款的有效性已存在問題。

在判決前,專家估計,法院應該不會作出原則性判決。因為法律沒有規定什麼是「顯著缺陷」,德國律師協會的旅遊法專家德高特如是說。他認為,聯邦最高法院將維持下級法院的判決不變。之前的判決結果認為,違背承諾刪去如此重要的景點,一次中國游因此失去意義。(海外網 孫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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