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力發育障礙、智力低下
智力低下(MR)是發生髮育時期內,一般智力功能明顯低於同齡水平,同量伴有適應性行為缺陷的一組疾病。又有精神發育遲緩,精神發育不全,精神缺陷,智力落後,智力缺陷,智能遲緩,智力發育障礙,弱智和智力殘疾等多個稱法。
癥狀體征
智力低下的癥狀體征
首先應根據智商和適應行為及發病年齡判定有無MR,再進一步尋找引起MR的原因。
在診斷過程中,應詳細收集兒童的生長發育史,全面進行體格和神經精神檢查,將不同年齡兒童在不同發育階段的生長發育指標與正常同齡兒童進行對照和比較,判定其智力水平和適應能力,作出臨床判斷,同時,配合適宜的智力測驗方法,即可作出診斷並確定MR的嚴重程度。
1.病史收集
(1)家族史:應了解父母是否為近親婚配,家族中有無盲,啞,癲癇,腦性癱瘓,先天畸形,MR和精神病患者。
(2)母親妊娠史:詢問母親妊娠早期有無病毒感染,流產,出血,損傷,是否服用化學藥物,接觸毒物,射線,是否患有甲狀腺功能低下,糖尿病及嚴重營養不良,有無多胎,羊水過多,胎盤功能不全,母嬰血型不合等。
(3)出生史:是否為早產或過期產,生產方式有無異常,出生體重是否為低體重兒,生後有無窒息,產傷,顱內出血,重度黃疸及先天畸形。
(4)生長發育史:包括神經精神發病,如抬頭,坐起,走路等大動作開始出現的時間,用手指檢出細小玩具日常用品等精細動作的完成情況,喊叫爸爸媽媽,聽懂講話等語言功能的發育狀態,以及取食,穿衣,控制大小便等其它智力行為表現。
(5)過去和現在疾病史:有無顱腦外傷,出血,中樞神經系統感染,全身嚴重感染,驚厥發作等。
2,體格檢查
3,發育檢查
分類
一般依據IQ,適應性行為缺陷將MR分為輕度,中度,重度和極重度四級。
1,輕度MR精神病學又稱愚笨,IQ為50~70,適應性行為輕度缺陷,早年發育較正常兒略遲緩,且不象正常兒那樣活潑,對周圍事物缺乏興趣,做事或循規蹈距,或動作粗暴,言語發育略遲,抽象性辭彙掌握少,分析能力差,認識問題膚淺,學習成績較一般兒童差,能背誦課文,但不能正確運用,算術應用題完成困難,通過特殊教育可獲得實踐技巧和實用的閱讀及廣告牌能力,長大後可作一般性家務勞動和簡單的具體工作,遇事缺乏主見,依賴性強,不善於應付外界的變化,易受他人的影響和支配,能在指導下適應社會。
2,中度MR又稱愚魯,IQ為35~49,適應性行為中度缺陷,整個發育較正常兒遲緩,語言功能發育不全,吐詞不清,辭彙盆乏,只能進行簡單的具體思維,抽象概念不易建立,對周圍環境辨別能力差,只能認識事物的表面和片斷現象,閱讀和計算方面不能取得進步,經過長期教育和訓練,可以學會簡單的人際效,基本衛生習慣,安全習慣和簡單的手工技巧。
3,重度MR又稱痴愚,IQ為20~34,適應性行為重度缺陷,早年各方面發育遲緩,發音含糊,言語極少,自我表達能力極差,抽象概念缺乏,理解能力低下,情感幼稚,動作十分笨拙,有一定的防衛能力,能躲避明顯的十分危險,經過系統的習慣訓練,可養成簡單的生活和衛生習慣,但生活需要他人照顧,長大以後,可在監督之下做些固定和最簡單的體力勞動。
4,極重重MR又稱白痴,IQ低於20,適應性行為極度缺陷,對周圍一切不理解,缺乏語言功能,最多會喊「爸」,「媽」等,但並不能真正辨認爸媽,常為無意識的嚎叫,缺乏自我保護的本能,不知躲避明顯的危險,情感反應原始,感覺和知覺明顯減退,運動功能顯著障礙,手腳不靈活或終生不能行走,常有多種殘疾和癲癇反覆發作,個人生活不能處理,多數早年夭折,倖存者對手腳的技巧訓練可以有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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