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最新 > 保監會:3年打贏防範化解重大風險攻堅戰

保監會:3年打贏防範化解重大風險攻堅戰

為防範化解保險業重大風險,築牢保險業風險「防洪堤」,保監會日前印發《打贏保險業防範化解重大風險攻堅戰的總體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方案》指出,用三年時間,打贏保險業防範化解重大風險攻堅戰,並將「做好重點領域風險防控與處置」、「堅決打擊違法違規保險經營活動」、「加強薄弱環節監管制度建設」三類工作任務,細化為21項具體任務,明確落實部門與時間。

以下是《方案》全文:

打贏保險業防範化解重大風險攻堅戰的總體方案

2017年4月以來,保監會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全國金融工作會議和2017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緊緊圍繞服務實體經濟、防控金融風險和深化金融改革三項任務,始終把主動防範化解風險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實踐行「保險業姓保、監管姓監」。圍繞「強監管、防風險、治亂象、補短板、服務實體經濟」,制定實施「1+4」系列文件,維護保險業穩定健康發展。積極化解存量風險,穩妥處置重點領域和重點公司風險,嚴控增量風險,對各類風險苗頭和隱患採取有效監管措施,妥善應對來自行業內外的各種風險挑戰。引導行業回歸本源,推動業務結構轉型,服務實體經濟水平和能力得到有效提升。加強監管隊伍正風肅紀,徹底肅清項俊波流毒,重塑從嚴從實監管氛圍。通過保監會系統和全行業共同努力,保險業風險防控工作取得了階段性成效,行業總體風險可控,全行業防範和化解重大風險的能力和水平不斷提升,守住了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

當前和未來一個時期,雖然保險業風險總體可控,但面臨的形勢依然十分嚴峻。從外部環境看,國際國內經濟金融形勢錯綜複雜,各種風險和矛盾變化的不確定性可能給保險業帶來較大的影響;從行業內部看,保險業正處於防範化解風險攻堅期、多年積累深層次矛盾釋放期和保險增長模式轉型陣痛期的「三期疊加」階段,一些重點領域和重點公司的風險逐步暴露,各類違法違規亂象叢生,特別是少數問題公司風險、公司治理失效風險、資金運用風險、保險風險、資本不足風險、新型保險業務風險、外部傳遞風險、群體性事件風險等重大風險因素不容忽視,保險業風險防控工作不能有絲毫懈怠。保險監管系統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按照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的要求和部署,始終堅持恪盡職守、敢於監管、精於監管,積極主動防範化解保險業重大風險,堅決築牢保險業風險「防洪堤」,打贏保險業防範化解重大風險攻堅戰。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認真落實全國金融工作會議精神和2017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嚴格執行保監會「1+4」系列文件要求,用三年時間,做好保險業重點領域風險防範化解處置,堅決打擊違法違規行為,加強薄弱環節監管制度建設,進一步加強保險業風險防控,提升風險防範能力和水平,嚴守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底線,推動行業高質量發展,切實打贏保險業防範化解重大風險攻堅戰。

二、總體目標

——系統性風險得到有效防控。保險業重點領域和問題公司等突出風險得到有效化解,存量風險逐步消化,增量風險得到嚴格控制。保險公司風險防範的主體責任得到有效夯實。保險業槓桿率控制在合理水平,償付能力狀況穩定向好,風險抵禦能力明顯增強。

——保險監管制度短板持續補齊。「監管姓監」的理念和定位深入踐行,保險業風險防控的長效機制有效建立。監管制度硬約束不斷加強,促使保險業高風險商業模式實現根本轉變。

——保險市場秩序明顯好轉。保險業違法違規經營活動受到嚴厲打擊,各類突出的市場亂象得到有效整治,有利於行業穩健科學發展的市場環境基本形成。

——保險消費者滿意度普遍提高。銷售誤導、理賠難等突出問題得到有效治理,保險消費者投訴率明顯下降,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得到有效保護。保險服務手段更加豐富,服務效率和質量進一步提高,行業贏得社會的廣泛認可。

——保險業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顯著提升。保險業回歸本源取得顯著進展,長期穩健風險管理和保障功能得到有效發揮。保險業服務國家重大戰略、經濟轉型升級、民生保障的能力顯著提升,對精準脫貧、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支撐作用更加明顯。保險業與實體經濟,保險業與金融業其他部門實現良性循環。

三、基本原則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要以保護保險消費者長遠利益和根本利益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切實增強保險消費者的幸福感和獲得感。

——堅持全局思維和抓主要矛盾的工作方法。要增強大局意識和全局意識,切實從全局性、長期性視角研判保險業風險防控工作,準確把握當前和未來一個時期風險防控的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找准切入點,實現對重大風險全覆蓋,確保風險綜合防控效果。

——堅持標本兼治、疏堵結合。要循序漸進、科學有序推進保險業風險防控,進一步創新工作思路,加強制度機制建設,補齊制度短板,開正門、堵邪道,建立保險業風險防控長效機制,剷除滋生各種金融風險的土壤,確保保險業風險防控工作取得實效。

——堅持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要正風肅紀,重塑從嚴從實監管氛圍,切實依法依規做好風險防範化解處置,防範風險處置過程中的道德風險。深化依法監管,持續嚴厲打擊各類違法違規行為。

四、工作任務

(一)做好重點領域風險防控與處置。

1.防控和處置少數問題公司風險。制定有針對性的風險處置方案,有序可控化解少數問題公司風險,防止個體風險演變為局部風險、局部風險演變為系統性風險(各監管組)。對償付能力長期不達標、問題久拖不決的外資保險公司採取更有效的監管措施,防範風險擴大蔓延(國際部)。

【時 限】:3年

【優先順序】:★★★

2.防控和處置公司治理失效風險。全面排查「三會一層」運行情況,重點解決制衡機制缺乏、授權管理混亂、關鍵崗位缺位等問題。嚴厲追究保險公司總經理等高管的責任,著力解決公司內部監督和制衡管理機制形同虛設的問題。全面開展針對股東背景、資質、關聯關係的穿透性審查,嚴查違規代持(發改部)。依法處置陷入治理僵局的保險公司,追究相關股東責任,必要時啟動市場退出機制(發改部、國際部)。

【時 限】:3年

【優先順序】:★★★

3.防控和處置資金運用風險。重點防範保險資金違規投資風險,特別是逃避關聯交易監管、向特定關係人輸送利益的風險。重點防範非理性併購、炒作股票、通過金融產品嵌套違規開展不動產投資、短錢長投等激進投資風險。重點防範投資失敗導致大額損失的風險(資金部)。

【時 限】:3年

【優先順序】:★★★

4.防控和處置保險業務風險。監測人身險公司業務結構調整過程中的現金流動態,做好政策預案,防控流動性風險。關注和評估部分人身險公司的長期保障型業務由於利率風險管理能力不足可能導致的利差損風險(人身險部)。

【時 限】:3年

【優先順序】:★★★

5.防控和處置資本不足風險。監測和識別由於盲目擴張、經營不善、費用失控等導致資本迅速消耗的保險公司,及時採取有效措施防控公司資本不足風險(財險部、人身險部)。強化保險公司三年滾動資本規劃的監管約束力(財會部)。支持中小保險公司制定實施差異化競爭發展戰略(發改部)。

【時 限】:3年

【優先順序】:★★

6.防控和處置新型保險業務風險。關注利用互聯網技術推廣的、影響客戶信息安全的、互聯網借貸相關的各類新型保險業務風險(財險部、人身險部)。關注財險公司、人身險公司、保險中介機構與第三方網路平台合作開展保險業務的風險隱患(財險部、人身險部、中介部)。採取有效措施匯總並評估各類互聯網保險業務風險,以及非法開展互聯網保險業務的風險。推進互聯網專項整治,及時處置業務風險(發改部)。

【時 限】:3年

【優先順序】:★★

7.防控和處置外部風險傳遞與衝擊。密切監測貨幣、財稅、外貿、外匯、利率、房地產、股票、社會保障等宏觀因素的變化可能給保險業帶來的影響,分析評估風險傳導機制與傳遞通道,有效防範風險衝擊(財會部)。防範化解保險機構關鍵崗位人員案件風險可能給公司帶來的重大影響(稽查局)。防範化解保險機構境外投資風險(資金部、國際部)。

【時 限】:3年

【優先順序】:★★

8.防控和處置群體性事件風險。依法妥善處理保險消費者投訴,提高維護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及時性和有效性(消保局)。加強分析和研判各類可能引發群體性事件的風險隱患,對風險苗頭要抓早、抓小。做好各類風險處置預案,提前做好與相關部門的溝通與協調。發現群體性事件要第一時間報告並及時處置,不得瞞報、不得延誤,提升輿情應對能力,防控風險擴大蔓延(各保監局)。

【時 限】:3年

【優先順序】:★★

(二)堅決打擊違法違規保險經營活動。

1.堅決打擊違規出資和違規股權交易行為。加強保險公司股權監管力度,堅決查處保險公司股權違法違規行為。集中整治入股資金不實、關聯關係不實、股權代持、提供虛假材料等問題,對相關機構和責任人依法從重處罰(發改部、國際部)。

【時 限】:3年

【優先順序】:★★★

2.堅決打擊違規投資行為。集中整治保險資金運用亂象,嚴肅查處違規利用保險資金加槓桿、違規開展多層嵌套投資、違規開展資金運用關聯交易、違規開展股權投資、違規開展境外投資等行為,嚴禁違法違規向地方政府提供融資,堅決制止明股實債等變相增加實體經濟成本的違規行為,依法從重處罰相關機構和責任人(資金部)。

【時 限】:3年

【優先順序】:★★★

3.堅決打擊非法集資行為。加大對非法集資行為的查處力度,完善非法集資風險排查機制和監測預警機制,密切關注保險從業人員兼職、代銷第三方理財等重點領域和新的風險點。對保險機構及保險從業人員組織或參與的非法集資案件,督促公司嚴格依據制度規定進行問責;對於保險公司因管理失職導致經營場所、銷售渠道被非法集資人利用進行非法集資的,對相關機構和責任人依法從重處罰;對於監管機構工作人員在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中有瀆職、失職行為的,依法追究責任(稽查局)。

【時 限】:3年

【優先順序】:★★★

4.堅決打擊數據造假行為。嚴肅查處保險公司統計信息系統監管數據造假行為(統信部)。嚴肅查處保險公司償付能力數據造假行為(財會部)。

【時 限】:3年

【優先順序】:★★★

5.堅決打擊銷售誤導行為和理賠難。開展打擊損害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行為的專項行動,綜合治理欺騙及隱瞞保險消費者、誇大保險責任或產品收益、以其他金融產品名義宣傳銷售保險產品等銷售誤導問題,對違規機構和個人依法從重處罰。開展理賠服務專項整治工作,重點整治未按法定時限核賠給付、理賠尺度不一、爭議化解不及時等理賠難問題,嚴肅處理違法違規行為,追究各級負責人的責任(消保局)。

【時 限】:3年

【優先順序】:★★

(三)加強薄弱環節監管制度建設。

1.改革市場准入制度。修訂《保險公司股權管理辦法》,研究制訂市場准入管理的工作實施細則(發改部)。修訂《外資保險公司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國際部)。改革市場准入審核機制,建立健全申請、受理、審查、公示、批籌、開業等工作機制和審批流程,嚴把准入關口。強化資本金真實性審核,強化增資審核,強化股權轉讓審核。建立市場准入負面清單制度,強化監管標準和程序的公平、公開、公正(發改部、國際部)。

【時 限】:3年

【優先順序】:★★★

2.改進公司治理監管制度。起草《保險公司治理監管辦法》,提升公司治理剛性約束,修訂完善保險公司「三會一層」監管規則,建立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履職監督評價體系。建立全覆蓋的關聯交易監管機制,有效防範不當利益輸送的風險。研究制定國內系統重要性保險機構監管制度(發改部)。建立健全科學有效的戰略風險監管評價機制。建立健全保險公司市場退出機制(發改部、國際部)。

【時 限】:3年

【優先順序】:★★★

3.改進保險產品管理制度。規範保險公司產品開發管理行為,強化保險公司在保險產品管理中的主體責任。落實備案產品事後抽查機制,對問題產品實施退出,加大通報與處罰力度。規範保險產品審批行為,從嚴掌握新產品試點,確保公平對待各市場主體(財險部、人身險部)。

【時 限】:3年

【優先順序】:★★★

4.改進資金運用監管制度。結合保險公司資金運用中存在的問題,修訂完善保險資金運用監管制度。從嚴掌握資金運用試點,確保公平對待各市場主體。加強對保險公司資金運用投前、投中、投後管理的監管,建立對瀆職行為和違規行為的終身追責制度(資金部)。

【時 限】:3年

【優先順序】:★★★

5.改進現場檢查監管制度。修訂現場檢查工作規程。加大全系統現場檢查統籌力度,整合現場檢查力量,提升現場檢查效率。進一步落實「雙隨機」抽查機制,強化現場檢查的公平、公正。完善保險違法行為舉報處理工作辦法,規範舉報處理流程(稽查局)。

【時 限】:3年

【優先順序】:★★★

6.改進保險集團監管制度。修訂完善《保險集團公司管理辦法》,有效防範保險集團經營風險。修訂完善《保險公司所屬非保險子公司管理暫行辦法》,切實防範風險傳遞。建立健全有效防控金融控股公司內部關聯交易的監管制度。嚴格規範保險集團綜合經營試點(發改部)。建立健全集團償付能力風險監測指標體系和預警工作機制,有效識別、計量集團總體風險狀況(財會部)。

【時 限】:3年

【優先順序】:★★★

7.改進互聯網保險監管制度。深入研究互聯網保險監管和風險防範機制,研究制定互聯網創新型保險業務的監管制度。在有效控制風險的前提下,支持行業運用互聯網技術創新產品、服務和模式,引導新型業務規範健康發展(發改部)。

【時 限】:3年

【優先順序】:★★★

8.改進償付能力監管制度。加快推進償二代二期工程建設,修訂完善償付能力監管規則,補齊制度短板;健全償二代制度執行機制,強化制度約束;加強監管合作,建立防範跨市場、跨領域、跨地區交叉性金融風險的工作機制。推進建立分工協作、多維立體的風險監測體系,形成科學、高效、全面的決策支持能力。修訂完善《保險保障基金管理辦法》及有關操作規程(財會部)。

【時 限】:3年

【優先順序】:★★★

五、工作要求

(一)以全面加強黨的建設為統領,切實把講政治的要求落實到重大風險防控攻堅戰中。黨的十九大指出,打好防範化解重大風險攻堅戰是今後三年要重點抓好的決勝全面建設小康社會三大攻堅戰之一。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指出,打好防範化解重大風險攻堅戰,重點是防控金融風險。打好防範化解重大風險攻堅戰是保險業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全國金融工作會議精神、2017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的重要任務,是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金融風險防控要求的有力措施,要以抓好黨建來統領和促進監管業務,切實提高政治站位,確保正確的政治方向。各級黨委(會機關各部門黨支部、黨總支)要切實發揮領導核心作用,為打好防範化解重大風險攻堅戰提供堅強政治保證和組織保證。

(二)制定專項工作方案,確保工作部署落地生根。每項具體工作任務後用括弧標註的單位為牽頭的責任單位。牽頭的責任單位負責統籌擬定三年專項工作方案,明確路線圖、時間表、優先序和責任人;根據工作職責需要會機關有關部門、保監局和會管單位參與的,牽頭單位應會商各參與單位,由各單位按照各自的工作職責擬訂各自的工作方案交牽頭單位,統籌形成專項工作方案。專項工作方案任務應細化到年到項,列入保監會年度工作要點,分階段逐項落實。各單位要根據保險業風險防控工作的進展和新形勢,在每年年底對工作方案進行動態調整和完善。辦公廳要對保監會年度工作要點完成情況定期督促檢查。

(三)層層壓緊壓實責任,強化責任追究力度。各單位要切實承擔起本單位在打好防範化解重大風險攻堅戰中的責任,確保相關任務分工落到實處。牢固樹立有風險沒有及時發現就是失職、發現風險沒有及時提示和處置就是瀆職的責任意識。辦公廳要加強對各責任單位工作完成情況的督導。黨委巡視辦要加強對各責任單位的政治巡視。各單位要通過多種形式和途徑,將防範化解重大風險攻堅戰的工作要求和責任傳導至保險公司,明確和強化市場主體在防控風險上的主體責任,將風險防範的埠前移。會機關各部門在制定專項工作方案中,要注重左右協商、上下聯動,防止出現政出多門,責任不清;要明確保監局在防範化解風險中應承擔的職責和任務,充分發揮保監局和會管單位的作用。


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刻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吧!

本站內容充實豐富,博大精深,小編精選每日熱門資訊,隨時更新,點擊「搶先收到最新資訊」瀏覽吧!


請您繼續閱讀更多來自 中國網 的精彩文章:

美凍結6500萬美元對巴援助 聯合國機構發起國際籌資活動

TAG:中國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