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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生命現象的探討

方丈法語

永恆的神的存在,總是會表現生命的每一現象的,比如覺受。那麼,有覺是神?抑或不覺是神?神是能覺還是無所覺?

如果有覺是神,而「汝有三覺:樂覺苦覺不苦不樂覺。汝此三覺,為見何覺是神耶?」若說是樂覺,那麼,苦無記二覺滅,樂覺亦是無常法、苦法、滅法,不可常駐。而樂覺滅,你不是又認為神滅了嗎?以此類推,此三覺中無神,神是無常法,但離苦樂。

若無覺是神,則更為謊謬。因「然神法能覺,但見神無所覺。」如是類推下去,無一實法可得。

2、神(精神)是色(物質)界的主人嗎?

外道計色身(物質)是神我的安排,實則不然。依經文意,色也有不同的層次,如「少色」、「非少色(反微物質)」、「無量色」、「非無量色」、「少無色」、「非少無色」、「無量無色」、「非無量無色」等。顯然神與色是在不同層次上的因緣和合,而不要忽略宇宙的統一性、相互的關聯性,偏執一隅,妄自尊大。當然,只相信你的思覺(低層次的精神),而否定高層次的精神,或以色(物質)為唯一的實在,更是錯誤的。

四、生命凈化的次第

從還滅門的角度看,隨著貪慾等煩惱的去除,生命是可以逐步進化的。進化次第,經中分為七識住、二處和八解脫,今逐一介紹。

1、七識住

「有色眾生,若干身若干想,謂人及欲天,是謂第一識住。」顯然第一識住是欲界的境地。如果明白此識的無常與憂患,修出離法,進入第二識住。此識眾生「若干身一想,謂梵天初生不夭壽」。若進一步修習,則進入「有色眾生一身若干想」第三識住,是晃昱天。進一步修持,則上升到第四住的遍凈天,謂此識有色眾生 「一身一想」。若「知彼識住習,知滅知味知患知出要為真」,則上第五識住,謂無量空處天。彼處眾生為無色界,度一切想,滅有對想,不念若干想,無量空處。如果不樂彼識住,更上一層樓,則進入第六識住,是無量識處天。彼識處的無色眾生度一切無量空處,無量識處,又進一步上升第七識住,是無所有處。此識住的無色眾生度一切無量識處,無所有處,是無所有處成就游。

2、二處

越過七識住的境界,有色眾生無想無覺,謂無想天,是第一處。若不貪執於此地,精勤修習,得第二處,是非想非非想處天。如果不執此七識往、二處,心不染著,即得慧解脫,成阿羅漢,不再受到生死的流轉。

3、八解脫

在經中還有另一種次第,即是八解脫。第一解脫,是色觀色。內觀無色想外觀色,是第二解脫。凈解脫身作證成就是第三解脫。度一切色想,滅有對想,不念若干想,無量空處成就,是第四解脫。度一切空處,無量識處,是識無量成就,為第五解脫。度一切無量總值處,無所有處,是無所有處成就 ,為第六解脫。度一切無所有處,非有想非無想處。是謂第七解脫。度一切非有想非無想處想,知滅解脫身作證成就,及慧觀諸漏盡知,是第八解脫。八解脫與上述的九處次第基本相同,不同的是它們的果。修七識住及二處的人,心不染著得解脫者,當得阿羅漢,名慧解脫。修習八解脫的行人,順逆身成就,亦慧觀諸漏盡者,是名阿羅漢,為俱解脫。

五、結語

《大因經》中雖先以生滅的次第闡明從愛到老死的五支因緣,然在對愛緣的分析中,又列出覺、更樂、名色、識四緣,總共是九緣。愛與受之間,又獨列九緣。它的排列秩序,與十二因緣恰恰相反,圖示如下:

老死—生—有—受-(守—家—慳—著—染欲—分—利—求)-愛—覺—更樂—名色—識

圖中的排列,是有深意的。它說明了初期的佛教是比較重視還滅門的,即對人心的凈化、煩惱的解脫、世間的出離,是被放在首位的。從受到愛的中間九次第可以看出,這簡單的九支因緣,並沒有固定下來,而是可以無限的分割,乃至九九八十一等無量的因緣。這明顯的是一種普遍存在的聯繫理念,否定了宇宙的第一因,否定了任何永恆不變的實體,這存在,只是非存在,是無處不在的法(或稱規律、因緣等均可),依之因各自的業緣,或生或滅。這樣,人生的未來,就把握在每人的手中,而不是依靠上天、梵或命運的安排。這樣的人生哲學,是積極的,發揮人生主觀能動性的。簡單地說,生命是掌握在自己的手中,你將為你的行為負責,這是因緣使然。

關於輪迴的主體的思考,本經提出「識」的概念,認為識是生命的核心,但並不等同於神我的觀念,因為它也僅是因緣中的一環,是九緣中的一部分,而不是獨立的唯一的存在。

為了跳出輪迴的束縛,本經提出七識住、二處的九個生命凈化的層次和八解脫的次第。它雖然沒有明確地指出用什麼方法來達到這些境界,卻為四禪八定等修行方法提供了次第升華的理論空間,是有一定修行指導意義的。

-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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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重慶華岩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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