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妙國度柬埔寨,僧人享盡處夜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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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我在柬埔寨旅行的時候,沿途見到在一幢幢較大的木材搭建的吊腳樓(古稱闌干)的附近,搭建有一幢幢小小的僅供一人卧眠的吊腳樓,頗感好奇。當地導遊告訴我,這是專門供12歲以上的女孩晚上單獨睡覺用的,成年的男性,無論婚否都可以進去與她約會,待這個女孩懷孕後就可以奉子成婚了。「當然這是農村還保留的陋習,城裡已經沒有這種情形了。」導遊告訴我。
近讀800多年前元朝周達觀寫的《真臘風土記》,前述的陋習在書中找到了源頭。
真臘便是如今的柬埔寨。真臘這個名稱最早可追溯到公元600年前的隋書中記載,至明代萬曆後改稱柬埔寨。
在該書的《室女》一節,作者記敘當地的風俗說,那家養了個女孩,其父母必說「願你有人要,將來嫁千百個丈夫。」養到7歲,至晚不超過11歲,就寺廟請一個僧人來「去其童身」,稱之「陣毯」。
請僧人來家陣毯也不是白請的,要給寺廟和僧人許多財寶,越有名的僧人自然要價越高,所以養女孩成了家庭的負擔。為了準備這筆巨資,父母必須拚命勞作攢錢。有錢的富人,待女孩7至9歲就行陣毯,而貧困人家直到女孩11歲(也是最後的期限)才積攢到這筆錢。
(柬埔寨小吳哥標誌性照片)
這個陣毯每年的四月舉行一次。先期的一個月,女孩的父母就帶著財禮去寺廟預訂僧人。財禮有酒、米、布帛、檳榔、銀器等,挑上三、四十擔,或一、二十擔,富裕人家要給相當於中國2、3百兩白金。這對貧窮人家是巨大的負擔,所以貧窮人家直到女孩11歲了才舉行這個儀式,主要是為了準備這些財禮。
「去其童身」之夜非常熱鬧,這家女孩人家門外要搭彩門,大設宴席,鼓樂,以轎子和鼓樂隊伍到寺廟去迎接這個「預訂」好的僧人。到女孩家後,家人會大宴僧人。至深夜,僧人與女孩獨居一室,行陣毯儀。至於如何「去其童身」,作者賣關子說「不容唐人見之」。
在陣毯之前,父母必與女孩同寢,之後則隨女孩了。到女孩嫁人,財禮就很簡單了。而所嫁之人,一般是「先奸後娶」,當地風俗不以為恥,也不以為怪了。
雖然柬埔寨僧人享有「去其童身」的幸福,但也有不樂,蓋因其在一年之中,只可享一女唉!
(小吳哥中精美的雕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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