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行模式解禁:這一天或許很快就到來了!
民航局網站剛剛公布了《機上攜帶型電子設備(PED)使用評估指南》,該文件為合格證持有人如何驗證和評估機上攜帶型電子設備的使用提供具體要求和指導,是去年10月起實施的《大型飛機公共航空運輸承運人運行合格審定規則》(CCAR—121部)第五次修訂發布後,其中有關「允許航空公司為主體對攜帶型電子設備的影響進行評估,並制定相應的管理和使用政策」的具體工作指導。
民航局網站公布《機上攜帶型電子設備PED使用評估指南》
這一文件的主要內容包括:
1、在認為使用時不會影響飛機導航和通訊系統的攜帶型電子設備的情況下,合格證持有人確定攜帶型電子設備PED(含筆記本電腦、平板電腦、電子書、手機、 視頻播放器和電子遊戲機等)的開放使用;
2、合格證持有人在其所運營的飛機上開放機上PED 使用前,應建立相應的使用規範,內容包括可用的 PED 種類、明確可用/禁用的飛行階段等內容;
3、針對發射型攜帶型電子設備T-PED,使用100mW以下低發射功率的無線傳輸功能(包括藍牙、 紫蜂和工作在 2.4GHz 波段的 Wi-Fi)的 T-PED或根據飛機製造商證明飛機符合相關標準即可開放使用;
4、低能見度飛行階段或飛機疑似受到PED干擾時,應禁止使用PED,空中需關閉蜂窩移動通信功能(語音和數據);
5、航空公司根據本規則決定是否開放或部分開放 PED設備的使用,並附總經理聲明,表明對機組訓練和飛行運行負責;
6、運營人應將相關要求和培訓等內容以文件形式報局方備案,以便事中事後監督檢查。
《機上攜帶型電子設備PED使用評估指南》
解讀:本次公布的評估指南最重要的看點在於開放機上PED使用採用「備案」制而非「審批」制,明確開放機上PED使用的決定權在於航空公司,只要航空公司按照指南要求的內容準備相關材料並上報民航局備案即可,無需經民航局審批核准。具體操作指南出台後,下一步就看哪家航空公司前期工作準備的好,期待中國航空公司早日在航班上解禁飛行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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