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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里西斯:指馬

老喬是個什麼人呢,老喬是個馬人。

馬人是個什麼人呢,馬人就是蹄子比人多出兩個,噠噠走著別人沒走過的路,馬人就是在城市裡的草原客,無論遇上什麼都覺得另有道理,偶爾抬頭看著自己在天上在夜空中的樣子,一群星星的雕像,會低下頭說,吾族遠矣。

喬伊斯在「都柏林人」時代的留影有點像個浮浪子弟,中年之後轉危為安,端著胳膊抽煙時顯出幾分傲岸與嚴明,只是著衣浮誇未能盡改,在的里雅斯特,在蘇黎世或巴黎,他的裝束使他不論跟誰呆在一起,看起來都像個外地遊客。更別說眼睛動手術那幾年還斜挎一隻黑眼罩,一派滑稽的殺氣。因為他不但是馬人,還是個水瓶座。

海明威在晚年不動聲色地諷刺了他。原話我忘了,反正對他的眼睛不好這事表示了懷疑:這廝會不會是裝瞎?寫短句子的高手在紙上喜歡用句號,心裡卻藏著好多問號,後來才練就一身僅靠指出事物的輪廓來起獲本質的自信。文學是一種自信心,也是一種巫術,各人各有上身的方法。《尤利西斯》對於海明威就是一個黑洞,是歐洲大陸傳統在達達主義和超現實主義運動撕扯下發出的轟然巨響,還伴著第一次世界大戰數千萬枚炮彈的毀滅聲,兩千萬死人擁向地獄入口嘈雜的叫喊聲,人造出的鋼鐵把人類世界打了個稀巴爛,而戰爭只是20世紀這一大套毀滅交響樂的序曲。

海明威在義大利前線扛死人的時候,喬伊斯正躲在蘇黎世寫《尤利西斯》。在數百公里外,上百萬人用新發明出來的坦克、大炮、飛機、地雷和毒氣互相殘殺,一旦開始就停也停不下來,巨大的慣性,以破壞和死亡為日常景象的虛幻感,呈現在每個人面前,不僅是戰壕里的海明威,也不會放過書房裡的喬伊斯。

《尤利西斯》的寫作時間是1914年,故事時間是1904年6月16日,喬伊斯之前想寫這樣一個短篇小說,後來他決定只寫這一天中發生的事,寫多長寫著看。同年,一戰爆發,而小說所借用的名字,同樣來自一場戰爭,特洛伊之戰,只不過史詩中尤利西斯的故事是在戰爭結束後,歷經十年漂蕩回到故鄉。這個故事與喬伊斯筆下布盧姆的都柏林一日游其實不具有形體上的吻合度,只是尤利西斯這個名字及其光暈般紛紛投下的聯想,在文字、語音、直感、觸覺、混沌理論的層面上達到了某種對位。其實連對位也不太需要,我覺得喬伊斯選用這個名字的動機,是模糊和直接的。

好看嗎?非常。前兩章有點暈,但敘事簡括,文字的大方程度和平面化讓你對它的厚度產生懷疑,這也是一種方法。因為他漸漸開始變化,在第一部斯蒂芬的故事裡,只用畫面交待一些基本關係,沒有太多新技巧,等於先支起架子,塑一個泥胎,修修輪廓,打底觀望。第二部,布盧姆從白走到黑,佔全書一半的篇幅,大約在第七八九三章中,喬伊斯使用了巴爾蒂斯式的繪畫風格,布盧姆不再是惟一視角,他在路上看到的康米神父,年青瞎子(被喬伊斯這個壞人戲稱作無影腳),其他有名有姓打過招呼的路人,甚至一些小孩子,都承擔了一段時間的主視角,他們互相看到,又被全部觀察著,在此視角彼方彷彿在動又停止不動,場景呈現出時間反覆的錯覺,這也可以當成是一種電影手法。要知道喬伊斯是開過電影院的,雖然沒掙著錢。

費力談論技術並不好玩。很多東西不需要說,只能去讀。這部書寫得流暢,快活,污口,百科萬物,天文數理,無聊問答,佛經聖經,駢文白話,把古文都給寫觀止了,把現代性像牧羊犬趕羊一般趕得直往圈裡跑,喬伊斯是自己腦中情景的獵人。這書就像各種物質組成的星球,透明幽深,他寫出了一個世界,再寫他寫的那個世界。你也讀到一個世界,然後讀你讀的那個世界。

形容海浪:「大群大群抖著白色鬃毛的海馬,嚼著亮晶晶的風馭馬勒。」

譏刺宗教,在神父的眼裡:「造物主的巧妙安排,讓沼澤地里生出泥炭,人們可以挖起泥炭,運到城鎮村莊,於是窮人家裡也能生上火了。」

同一位神父,「好不容易才把聖體放到那個局促不安的老人嘴裡,因為老人有搖頭病。」形容瞎子是「無眼腳」的典說給誰誰笑個不停。

還有個重聽的侍者,想想也很好玩。

不計其數的文體玩法。第十四章:上古文!於是從聖經到各種手抄本玩了個不亦樂乎。寫嗨了,又開始上戲劇,比戲劇更自由的戲劇是腦中戲劇,無一不是角色,任誰都可發言,一人千變萬化,布盧姆的各種白日夢,一會是革命工人,一會是印度水手,記者,罪犯,世界大皇帝總統兼國王主席,瑞普·凡·溫克爾,妓女,他想到誰誰就出現並演一個角色,變形的莎士比亞,全體被打入地獄者的聲音,留聲機,以利亞,世界末日操蘇格蘭口音(哈哈),扇子,割禮過來人,還有紐扣:綳。

開清單也是一大愛好。各種聖徒,神聖標誌,菜市場,貴族清單,到了第三部布盧姆與斯蒂芬碰面,羅列事項太多,顯得有些重複,但還是很醒目的好看,寫「一種往事,在很可能觀看它的人進入實際的現實存在狀態之前可能早已終止其作為現實而存在的過程」。寫「他將為自己所迫而永遠漂泊,直至自己的慧星軌道的頂端」。寫行星「那些天文學上的流浪兒和走失者」。寫男女「想到每一人進入時,都認為自己是頭一個進入者,每人都認為自己是頭一個,末一個,惟一的,獨一無二的,而實際上他既非第一,亦非最後,既非惟一,亦非獨一無二,而是從無限處開始,重複至無限處的系列中的一個」。

最後漫長的五十頁幾乎沒有標點的內心獨白就不說了。放在全書看一定是最舒服的一部分。

和艾略特一樣,喬伊斯對時間問題很感興趣。時間問題也是個宗教問題,而宗教問題說到底是死亡的問題。每個人生下來便據守一方世界,直到他死去這世界便算毀滅。他的房屋被變賣,存款被瓜分,一切收藏流散,痕迹抹凈。由是人類而有宗教,抵抗這毀滅,其實不為死後,而恰在生時求得一種寬假。死並不是危機,而是積半生之危的最終軌跡所向,是失掉動能的箭頭落入的地方。

死和生是一個整體。如空和有只是同一事項不同存在的表述。當然,小說並不是為了求得生死真相。寫小說可以說不為什麼目的,海明威寫《太陽照常升起》是為一戰一代叫魂,由此塑成一時隨風迷失不知身在何處的守靈者,而喬伊斯讓所有事物投下的影子最終都跟隨在每一代讀者身後漂泊,回身去看卻一無所有。

喬伊斯比魯迅小一歲,但多活了五年。他們都家境不好,學醫又不成,看他們的早期小說,口吻和眼神也有重疊處。我是說《都柏林人》與《朝花夕拾》。

《都柏林人》是喬三十歲之前寫的十幾篇小說的集子,行文冷冽而有鄉土氣,描寫都柏林市井街風,二流布爾喬亞氣質,化外之城,僵硬虛飾的天主教氛圍,主人公是些無力脫身的折翼者,早夭的情種,變質的靈魂,暗默偷生於塵世,其原罪正是尚有一些生氣與不染污,而死亡作為生活的一部分,一個總是提早一步到達的成員,在他們的故事裡像顯影液一樣正在透過時間。

還是那句話,他很早就知道怎樣寫作:他只是寫了一個世界,然後再去寫他寫出來的這個世界。然後在這個底子上疊床架屋。

只是在早期,詞句還須精磨細造,好像這個世界會突然轉過頭咬他而他不得不多加一些小心。

在《流動的聖節》中,海明威把他年輕受窮時認識的那些人全想了起來,他對喬伊斯算是嘴下留情,對幫過他的斯坦因就差破口大罵了,對比他富的菲茨傑拉德極盡羞辱,對老好人龐德也不忘打上兩拳,當然他的大部分觀察是極準確的,只是記憶有時會刺激他,把自己說得比他們更好一些。他害怕在他們的記憶中他看起來仍是那個微笑著像剛劈完柴走進沙龍的外國人。

喬伊斯沒得過諾貝爾獎。他老鄉葉芝在《尤利西斯》出版第二年得了,《麗達與天鵝》。海明威很多年後又等了一次大戰才得到那個獎。不過在年輕的海明威眼中,喬伊斯這個半瞎的怪人有他無法評論的一面。而在我們所有人眼中,他一直是個老頭。但他其實是個馬人,精通魔法、天文、射箭和占卜,在半人半神的仙兒們那邊,作文這等小兒女事如風過耳,只有炫技才是真章。

(圖片來自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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