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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維羅妮卡決定去死》

《維羅妮卡決定去死》,這是我最近讀過的最好的小說之一。

我自己有一個評價文學作品的標準,那就是讀過之後會不會引起深深的思考。依這個標準,文學作品大概可以分為四等:第四等,看過就過去了,什麼也沒留下;第三等,作者倒是沒少說,可是看到最後依舊不知道他要說什麼;第二等的作品,作者觀點明確,就是沒留給你思考的空間,像黨說的話,每一句都偉大正確;只有第一等的作品,似不可多得的好茶,喝進去滋味就不錯,更妙的是回甘豐厚,品味無窮。這本《維羅妮卡決定去死》,名字直白的古怪,卻是定屬於第一等的。

小說的情節並不複雜,一個對平靜的、日復一日沒有變化的生活感到無聊透頂,而煩悶抑鬱的女孩,決定結束自己的生命。她服了很多安眠藥,卻被搶救回來了,並被送進了一家精神病院——大家覺得她的精神失常了。在精神病院里,她遇到了幾個瘋子,有的已經好了有的還在瘋著。她和他們有一個共同的地方——他們都有自己的夢想,內心有清晰強烈的召喚。然而,由於各種原因,他們選擇了屈從於外界,家庭,同事,朋友,壓抑著內心的種種渴望,並不快樂的活著。終於到了一個時候,內心的衝突失控了,於是,他們瘋了。

忽然有一個想法,依活出自己的程度,我們或許可以將人群分成下面幾類:

第一類是行屍走肉。就像羅曼羅蘭小說里描寫的:「大多數人實際上在二十歲或三十歲時就已經死了,過了這個時段,他們已成了自身的影子。此後的人生只是自我模仿,把從前那種生氣盎然的時期的所言、所為、所思、所愛,日復一日地重複,而且其形式越來越呆板,越來越遠離實質。」 這類人占我們人群的大多數。「他們失去了內心的渴望,為了不受外界的打擊,他們限制內心的成長,所有的感受,恨也好,愛也好,絕望也罷,激動也罷,都不再表現出來。」 「這類人每周只有一次發現自己的問題,那就是周末。那天,他開始察覺有些東西不對頭,時間彷彿停滯不前,而他卻憤懣莫名。但周一來臨,一切問題就又消失了。」

第二類人,清楚的聽到了內心的強烈的召喚,然而另一種心魔的聲音卻不斷的和自己說:「你不行,你得屈從,你不能與眾不同.......」 這種內心的激烈衝突,最終讓精神錯亂了,從第一類人的角度來看,他們瘋了。

第三類人是真正的活出自我的人。他們或許表面看起來和大多數人沒什麼不同,行動言語「正常」。但是他們清晰的知道自己的life purpose,每時每刻感受著生命的意義。他們放開自己,放縱的做自己想做的,自己喜歡做的,不去顧慮其他人的想法和judgement。他們放肆的綻放著。

還有一部分人介於第二類與第三類之間:他們了解了自己的內心,卻不敢走出瘋人院。他們清楚的知道自己要什麼,內心的召喚是什麼。可是他們放棄了,認為自己沒有選擇,對世界無能為力。和第一類人的區別就是:他們自己建立了一個有高高圍牆的瘋人院,把自己的內心關進去。他們可以隨時走出來,可是他們選擇留在裡面。在裡面他們可以暢所欲言,為所欲為,不必擔心聽到別人的批評,反正他們的內心生活在瘋人院里。

我們自己是哪一類人???

也許,生命的意義就是去強烈的感受生命,去愛。神,無論他是誰,在創造我們人類時,沒有給我們優秀的視力,聽力也不怎麼樣,更不用說味覺了。可是,他給了我們細膩的心靈感受,我們可以體味幾百上千種情緒。可是我們在被問到感覺怎麼樣的時候,最常見的回答就是:「沒什麼感覺啊?」我們不知不覺就會活成第一類人。

寫到這裡,忽然意識到和大師的差距如此之大,也許他們的成就是此生都無法企及的吧?不過,這些微的挫敗感也就一閃而過吧。做不了閃爍的星辰,就做一盞暗夜裡的孤燈,能有一小點亮光,已經足夠讓我的生命有意義了。

上面所寫的是我的想法,下面就算是讀書筆記吧。

維羅妮卡,這個健康美麗的少女,在決定去死的時候,忽然想到:這世界的一切的發生都不是偶然的。而生活,無非是個等待最佳時機的問題。她從沒想過自己可以主動的選擇什麼。她之所以自殺,不是因為悲傷,苦楚,或深陷沮喪而無法自拔。她給了自己兩個簡單的理由,其一:生命的一切都一成不變,一旦青春消逝,一切都會朝著不好的方向發展。第二條更為哲學:她知道這世界發生了什麼,一切都錯亂了,而她卻無法重整局勢,這使她覺得自己很無能。她選擇去死,這讓她開心的是:她不需要看著同樣的事情發生幾十年, 那樣,人生不但了無新意,更會變成一場日復一日不斷重複的悲劇。她自己談不上很幸福,也談不上不幸福,正因如此,她再也沒法忍受這種生活了。

在她醒來後,她開始回顧自己的生活。她曾經覺得一切都無所謂,所以生活給她什麼,她便接受什麼。少年時代,她覺得選擇為時過早,而現在,她又覺得改變為時已晚。可是她把精力浪費到什麼地方去了呢?她曾嘗試讓自己的生活一成不變。她放棄了很多夢想,只希望父母如孩童時代一般愛她,儘管她知道真正的愛會隨著時光變化,發展,並擁有新的表達方式。因為所有的日子都一模一樣,她覺得她的存在沒了意義。

在意識到自己的生命只剩下有限的幾天的時候,她意識到她有太多的還沒有體驗。她這樣問自己:「如果我還有選擇,如果從前我便明白我的每一天之所以一成不變,是因為那其實是我的願望,也許.......」 她意識到,她曾經那麼憎惡自己:可能是因為自己的懦弱吧,或者是因為永遠害怕犯錯,害怕達不到其他人的期望。她曾經覺得,她再也沒有力氣去做自己。其實她和世界上所有人一樣,需要其他人才能幸福。但是搞定其他人實在太難了。他們的反應難以估計,總是把自己保護的嚴嚴實實。

想起了這些,她開始瘋狂的恨,她恨能夠想起的一切。她恨自己,恨世界,恨眼前的椅子,恨完美的人,恨犯罪的人,尤其痛恨自己把生活搞到了這種地步。她恨自己的母親,那個不求回報愛著她的母親。這種愛讓她充滿自責,總想達到母親的期待,儘管這意味著放棄自己的夢想。。。

在洶湧的恨過之後,在壓抑胸中的負面情緒傾瀉而出之後,她的憤懣消失了。她體驗過了這恨意,現在已經不需要它了。她安靜的感受著此時此刻,恨退去的地方,被愛佔據了。她明白自己的生命里擁有愛,柔情與保護,她只是缺少一樣把這所有的一切變成幸福的東西:她應該更瘋狂一下。她投入的注視著盛開的玫瑰,她看到了自己。她喜歡這一切,然而卻又悲哀的發現人生如此匆匆。她開始放縱的去感受——以前所未有的強度體驗著恨、愛、害怕、好奇和活下去的渴望。她意識到,她真正的夢想是成為一個鋼琴家。現在,她可以無所顧忌的彈奏,像一個戀愛中的女人一樣的彈奏,這感覺太棒了!

一個同樣是精神錯亂的男人,愛德華,靜靜的聽她彈琴,看著她放肆的綻放。而她,感受到了他的大愛。她忽然想:「要是每個人都能學會與自己的內心的瘋狂共存,那該有多好?為什麼我以前沒有這樣做呢?我是自由的,我愛想什麼就想什麼,可為什麼我老是憋著,不肯去想那些不能做的事呢?」 「我想離開這裡,我想和那位春天裡賣鮮花的大嬸說說話,我想讓雨水打在我的臉上,我想對愛的男人微笑,我想在母親的懷裡大哭一場,我會和愛人整夜跳舞,直到筋疲力盡,我想投入的愛,即使現在就死,也要充滿愛而死............」

說到底,生活中的一切責任在於我們自己。大多數人都不過是想想而已,他們覺得自己是懦夫,只有少數人敢真的去干!

一位英國詩人說:做汩汩而出的泉水,不要做一潭死水。我們脆弱生命的每一秒鐘都會有不可思議的事情發生。因此每一天都稱得上是一個奇蹟。

我們不妨像瘋人院其他的瘋子一樣問問自己:「如果我現在擁有一個機會,我好好利用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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