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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100萬他先後錘殺5人,把屍體用水泥砌在房間里!

2018年1月19日上午,根據最高人民法院下達的《執行死刑命令》,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奉命將罪犯何東升押赴刑場,執行死刑。

何東升背負5條人命。1996年,罪犯何東升在濟南殺害5人並藏匿屍體,2002年8月因轉移屍體,他被舉報後攜款潛逃,被公安部列為A級特大殺人逃犯。齊魯雜誌微信公號發布的一篇報道透露了何藏匿屍體的手段:他把屍體用水泥砌在房間里。

從1996年兇案發生,到元兇伏法,已過去22年。案件雖已塵埃落定,但背後那些曲折情節留給人們的反思,卻遠未停止——

五屍命案背後的那些事兒……

為佔有100萬先後錘殺5人

濟南中院微信公號2018年1月19日報道,故意殺人犯何東升,1996年12月與其高中同學王某某(被害人,歿年28歲)及王某某的連襟於某(被害人,歿年29歲)經預謀後,王某某騙取其初中同學時任濟南市某銀行會計科副科長張某某(被害人,歿年28歲)的信任,將該行的100萬元用於申購股票。

股票中籤後,張某某、王某某等將99.7萬元餘額轉存至活期存摺上,後王某某通過其高中同學某銀行職員李某(被害人,歿年28歲)使該款提前到賬。同月18日下午,王某某的朋友桑某(被害人,歿年26歲)等人先後用該存摺取款14.7萬元和85萬元,並將該款送至何東升承租的濟南市天橋區某小區603室。

何東升為佔有該款,在603室持鐵鎚猛擊桑某頭部致其死亡,隨後又將李某騙至該室以同樣手段殺害。次日,何東升又以同樣手段在該室先後殺害張某某、王某某、於某。

經鑒定,桑某、李某、張某某、王某某、於某均系嚴重閉合性顱腦損傷死亡。

罪犯何東升還利用擔任濟南市某單位會計職務的便利,擅自將400萬元公款用於個人炒股;利用擔任濟南市某單位出納職務的便利,虛構單位領導外出考察需用現金的事實,從單位銀行賬戶提取現金13萬元據為己有。

據齊魯雜誌微信公號報道,他把屍體用水泥砌在房間里。該公號還報道稱,2002年8月因轉移屍體,何東升被舉報後攜款潛逃,被公安部列為A級特大殺人逃犯。

上鎖的詭異「西屋」藏著5具屍骸

男子何東升,1967年出生於濟南。案發前,他是濟南某單位的會計。

1996年12月,濟南的王某、桑某等5名青年男子,在兩天內相繼失蹤。5人互有關聯,都牽扯進一樁「百萬公款失蹤案」。王某失蹤後,王某的父親曾找到王某的同學何東升詢問,但何東升稱並不知情。

1997年春,崔某與妻子婚後一直無房居住,崔某的同學何東升「熱心」地將天橋區一居民樓六樓的房屋,交給夫妻二人居住,條件是西屋必須上鎖。

2002年8月,崔妻的親屬來濟南小住,覺得西屋閑置很納悶,便建議將房門打開。鎖匠開門後,崔妻等人將室內打掃了一下,打開窗戶透氣,還在室內發現了一個「土炕」樣式的水泥檯面。

很快,何東升聯繫崔某,質問誰進了西屋,並稱從高架上經過時,看到西屋的窗戶打開了。隨後,他要求崔某一家立即騰房。

當何東升搬回這處房屋後,找人從西屋裡搬出七八個散發著惡臭的「大包袱」,對外稱作文物。此事,後來被市民舉報。這些所謂的文物被警方從市中區一居民樓院內小房地下發現,內里赫然是王某、桑某等5人的屍骸。此時,何東升早已不知下落。其後,何東升被公安部列為A級通緝犯。2009年,何東升因涉嫌搶劫在昆明落網,經DNA檢測確認身份後,被押解回濟。何東升歸案後,至今已經歷8次庭審。

屍體被藏匿6年為何會因「屍臭」暴露?

崔妻親戚曾證言:「檯子靠著窗戶邊的牆,比窗檯稍矮,通體用紅色的絨布貼著,我有時躺在上面看書,感覺檯面挺硬,像是木頭的。」

記者匯總證據時發現,從民警接到舉報發現5具遺骸及被害人家屬辨認屍體的描述可以看出,兇案暴露時,雖然已時隔6年,但相關死者的遺體並未徹底白骨化。通常來說,刑事案件中屍體倘若暴露於荒野之外,腐敗的速度往往極快。反觀此案,卻有許多特殊之處:按照法院還原案件的發展時間段來看,王某、桑某等5人被殺,時間是在1996年12月,5人屍骸被轉移,時間則在2002年8月。兩個關鍵時間點:一個在寒冷的隆冬,一個在炎熱的酷夏,在掩藏屍骸時,何東升用磚石壘砌了一個「長方形」的檯子,並用水泥封堵,這也從一定程度上延緩了屍體的腐敗速度。

1997年春,「別有用心」的何東升將房子借給同學崔某夫婦居住。

「房子是新裝修的,新刷了牆、油漆了門、窗框,地面是新鋪的瓷磚,聞不到油漆味,感覺房子裝修後放置一段時間了。」作證時,崔某曾如此描述剛入住這套詭異房屋的情形。

也許,正是因為所謂的密閉措施,讓崔某夫婦在此居住多年,並未發現異常。甚至於崔妻的親戚躺在那個「檯子」上看書,也沒發現蹊蹺之處。

之後可以想見,從高架路上看到鎖閉6年的窗戶被人打開後,何東升緊急索回房屋,慌忙之下選擇「移屍」。但打開「墳塋」時,情況絕對超乎他的想像,尚未完全腐壞的屍體接觸炎熱空氣,開始加速腐敗散發出惡臭。

雖然何東升對屍體倉促包裹,且對外謊稱「文物」,但四處瀰漫、無法掩蓋的屍臭,仍讓案件大白於天下。

逃亡路上他「娶」了兩個女人

「性格內向,不愛說話,但社交面很廣,外面朋友很多。」何東升前妻曾這樣描述他。

說到何東升的婚姻生活,離不開被他坑苦的三個無辜女人,這其中,首當其衝的就是為他生育一女的前妻。

2002年,何東升將5具屍骸「移屍」後潛逃,2004年,前妻在何東升「失蹤」兩年後,選擇與其離婚。

令人大感意外的是,攜帶贓款潛逃的何東升竟過上了逍遙日子,用「陳君」、「馬飛」兩個假身份,周旋於阿蘭與曉梅(均為化名)兩個女人之間,在四川、雲南藏匿起來。

何東升「第二任妻子」阿蘭證言,「陳君從山東開了結婚證明,我們在四川巴中登記結婚,陳君自稱是做生意的,沒看到他做什麼生意,但他出手大方而且有錢。」

從時間點上看,阿蘭的出現,幾乎與何東升潛逃的時間無縫重合。2002年8月,在德州干酒店服務員的阿蘭,與何東升相識,當時何東升自稱叫「陳君」。2003年,與丈夫離婚的阿蘭,與「陳君」在四川巴中登記結婚,當時,出手闊綽的「陳君」,在昆明、巴中花90萬元買了三套房產,還陸續給了阿蘭許多生活費。後來,阿蘭還多次見過「陳君」的母親和妹妹。但阿蘭不知道的是,2005年,昆明的兩套房子就被「陳君」偷偷賣了。2008年6月,聯繫不上「陳君」,阿蘭找到了濟南,見到了真正的陳君,才知所謂丈夫的身份系偽造,她嫁的其實是何東升。而她見過的「陳君」的母親與妹妹,也並非何東升的真正親屬。

讓人嘖嘖稱奇的更在於,阿蘭的弟弟曾幫何東升偽造過另一個假身份——「馬飛」。用這個身份,何東升背著阿蘭,2004年在昆明經婚介所結識了女子曉梅,與其「結婚」,並在當地生育了一個女兒。

何東升「第三任妻子」曉梅證言,「馬飛自稱在濟南做保健品生意,經常出差數月,回來在家住幾天再出去。當時我父母出了房子首付,他說還貸,但還了兩萬他就還不起了,就由我父母還貸了。」

在昆明讓他落網的「搶劫案」並未被定罪

提到何東升的最終落網,離不開 一起發生在昆明的「搶劫案」。也正是因為該案的發生,讓何東升的DNA數據與之前濟南警方採集的何東升親屬信息比對成功,終於讓這名公安部A級通緝犯落網。

按照檢方的指控,2009年2月的一天,何東升與「小韓」等6人,以介紹工程為由將男子唐某騙至昆明一傢具城內,向唐某強行索要5萬元。唐某拿不出錢,只好找到另一朋友,將5萬元錢匯入何東升的銀行卡內,6人才將唐某放走。

但濟南中院重審時認為,經查何東升與唐某確實有經濟糾紛,審理後法院認為此案不構成搶劫罪。兜兜轉轉之間,何東升的最終歸案不正應了那句老話?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

每個以貪婪開頭的故事最後總會以懲罰作為收尾

何東升被抓時,一名濟南刑警對他的印象是「情商、智商、心理素質極其超群」,被抓後,何甚至表示想當號長,並稱若沒有當時的貪念,自己早就位顯祿高。

宣判後,罪犯何東升不服判決,提出上訴。經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業經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核准故意殺人犯、貪污犯、挪用公款犯何東升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人民幣50萬元,並已向濟南中院下達了《執行死刑命令》。19日,濟南中院奉命將罪犯何東升押赴刑場,執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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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都市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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