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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的秘密》連載之十五:上帝的法則

因為凡有的,還要加給他,叫他有餘;沒有的,連他所有的也要奪過來。(參馬太福音25:14-30)。

前面對《聖經》的解讀側重於上帝作為救贖主的身份,基本上屬於道德行為說教的一類,這對於實用主義的我和功利至上的人類而言,都是很不過癮的事情。一旦我們忽略了作為造物主、審判者、宇宙主宰的上帝身份,對於理解三位一體的全面的上帝,則必然存在缺陷。為了滿足自我實用的需要,方便功利主義者作出明智抉擇,有必要圍繞上帝的另外三重身份作出說明和論述。

作為造物主的上帝,造物主則是所有者,所有者的所有權包括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被造物及其繁衍物的權利,這是上帝作為審判者、救贖主和宇宙主宰的身份來源。世間的一切權利與義務、權利法案和法條,無不源於所有權及其派生的權力。權力來源於權利,而不是權利來源於權力。權利是所有者的天賦神權,權力是權利所有者委託讓渡的權利。因此,西方文明國家的法條表述都是「人民的XX權利神聖不可侵犯」,而專制或專政國家的法條表述則是「人民擁有XX權利」,前者是上帝賦予的天賦神權,後者是統治者恩賜的權利。憑此可以證明,西方文明中只有一個不與民爭利的至高無上的上帝,而專制或專政國家的統治者,則是自比上帝,既是審判者又是運動員,是與民爭利的人或組織。主權與人權之爭,專制與民主之別,狂妄與敬畏之態,僅此一條,便黑白分明,無可推諉。又憑此一條,便是人類需要上帝意識的充足理由。沒有個人的權利和自由,沒有私人產權制度而談民主政治,簡直就是人妖以變性之性為性別的邏輯。世上的所有治權和擠身權力頂層的人,按照明規則、潛規則而論,他們都是人精,如此簡明的公理他們不可能不明白,明白了卻不奉行,其不正常的正常之處,便只能是非逼於勢也,而囿於既得利益也。何復多言?

作為審判者的上帝,他的權力來源於造物主的身份。作為人類的審判者,他的身份是超乎利益之上的獨立的第三方,他的審判標準是絕對公義聖潔、絕對不受賄行賄、絕對不拜偶像的誡命倫理,他的判決原則是守誡蒙福、違約遭罪,他賴以作出判決的事實是信與行,他既誅行又誅心,但又寬嚴相濟以致於悔改歸主可以因信得救。西方文明中的三權分立、司法獨立原則,便是基於效仿上帝、確信人性本惡的精妙設計,其設計智慧便是上帝式的智慧,其相互制衡雖然並不能絕對滅絕噁心惡行,但卻可以最大限度防止噁心惡行。制度的優越性可以防止因人廢事,使人回歸簡單的復歸於嬰兒的樸素倫理,使潛規則無處生根發芽,讓明規則的誡命倫理等同於上帝,凌駕於一切組織和一切人之上,讓上帝公義聖潔的陽光照遍每一個角落和每一個人。其實,僅從飲食男女一例,便可以一窺東西方人的政治司法制度實質。西方人飲食烹制簡單明了,實用高效;東方人飲食烹制添油加醋、燒燜炒燉,輔料和程序複雜多變,常常掩蓋了食材的本質。西方人道道都是主菜,東方人除了一道主菜,其他都是搭配小菜;西方人喜歡獨立自由的自助餐,東方人習慣團團圍住、你爭我奪的大鍋飯……習慣能改嗎?試目以待。目前可以考察西餐廳的生意如何,得出粗略結論。至少,小孩子們喜歡肯德基和漢堡包,儘管老人大人們把它視為垃圾食品。而從老子和耶穌特別嘉許嬰兒小孩,或許我們可以看到金色拱門的希望。

作為宇宙主宰的上帝,其權力同樣來源於造物主的身份。上帝創造了自然界和人類,按照邏輯便有權主宰自然界的變遷和人類的命運,包括唯獨上帝才擁有的末日審判權。儘管上帝聲稱他不與民爭利的絕對公義聖潔,但作為有限之物的我和同類,我們面對不定的自然、社會和自身的命運,卻依然無比煩惱和迷茫。

按照聖經的邏輯,上帝永恆,天使永久,其他一切被造物,包括宇宙、太陽、地球、生物的終極命運都只是滅亡。除了宇宙的結局未有定論,科學家們和哲學家們已經論證,一切有形質的東西,有始便有終。面對這個殘酷的事實,理性人選擇順其自然,限制或揚棄理性的人選擇信仰包括上帝之教的各種宗教,以求無形質的靈魂獲得永生的可能,或者求得暫時的麻木、安慰和解脫。

然而,事情的另一面是,所有神衹都離不開它們的宗教,而所有宗教都是由人創立的,因此我們自然可以推論所有神衹都是人造的。儘管宗教的創立者們一律宣稱得神啟示(註:這裡凡指有神論的宗教均不包括佛教,上、下亦同),無神論者們宣稱不相信神祇的存在,但人類肉體的滅亡卻是不爭的事實。靈魂能否獨立於肉體存在及是否有靈魂永生,有神論者和無神論者都無法證明,其關於靈魂的結論,彼此其實都是憑著一個信念。

既然不能證實,也不能證偽,那麼,我們姑且相信上帝的本質或存在,看看他用什麼法則主宰宇宙並控制我們的命運,從中我們沒準能夠學知一二,進而有可能成為自己命運的主人,在上帝確定的宇宙秩序中找准人類的位置,在上帝確定的社會秩序中明確自己的角色。

1、上帝的自然法則

偉大的科學家和虔誠的基督徒伽利略說過,上帝的作品有兩部,一部是《聖經》,一部是自然界。而且認為以上帝的智慧仁慈,上帝既然把他的造物人類放置於大自然,使之成為自然萬物的管理者,就必然賦予自然界理性的運行規律,並賦予人類理解這種運行規律的能力。

不幸的是,人類正是利用上帝賦予的理性能力,在物理、化學、生物等自然領域取得了狂飆突進的成就,幾乎顛覆了上帝的造物主地位。被稱為生物學界的牛頓的達爾文,追溯到人類始祖竟然是類人猿,類人猿的始祖的…….始祖竟然是單細胞生物,而單細胞生物的始祖竟然是無生命的無機物,而且時間上要比上帝創世早了整整數十億年。近世的生物學家則走得更遠,居然突破了上帝造物的精妙機理,不但能夠製造各種轉基因植物,而且剝奪了上帝非生殖造動物的特權,從克隆羊、克隆牛、克隆雞、克隆鴨直至可以克隆人,簡直是目無上帝。化學家們也毫不示弱,沒有耐心等待上帝的自然天養,不但摸清了所有物質的元素周期表,而且按照各種繁雜的反應方式,造出各種化合物,以填充人類不斷膨脹的野心和慾望。物理學家們更加志得意滿,不但能夠把上帝的造物細分到原子、電子、質子、中子、夸克、中微子等細分的細分,而且將觸角延伸到天體運動,甚至宇宙的起源,從而使得1981年羅馬教皇在雙方會議後對霍金強調,研究宇宙大爆炸後宇宙的演化是可以的,但不能研究大爆炸本身,因為那是創世時刻,是上帝的工作。

上帝如果存有私心,就不會讓伊甸園的蘋果砸中牛頓的腦殼,也不會造出這麼多偉大的天才。為了緩和牛頓力學對傳統神學的衝擊波,17—18世紀的英國和18世紀的法國出現了自然神論的哲學流派,認為雖然上帝創造了宇宙和它運行的規則,但是在此之後,上帝並不再對這個世界的發展產生影響,而是讓世界按照它本身的規律存在和發展下去。

傳統神學也好,自然神論也罷,他們誰也無法否認,至今自然界依然存在並按一定的規律運行。如果承認上帝對宇宙的主宰,那麼人類至今發現的物理定律、化學定律和生物定律便是上帝主宰宇宙自然的法則。迄今為止,這些上帝的自然法則已經疊床架屋,但我的能力既不能細數,更不能全都理解。因此,我曾經站在宏觀的人的角度,從有利於組織和個人找到自身位置的競爭立場出發,在《太陽底下的真相》中勉強闡明了一些宇宙法則和生命的真相,濃縮為新天人合一的二十一條信經,而它們的核心法則則是:質量確定位置,能量確定分量,力量決定存亡。

根據這條法則,我們可以輕易理解,為什麼太陽是太陽系的中心,地球是太陽的行星,而月亮是地球的衛星。地球必然圍住太陽轉動的原因,月亮必然圍繞地球轉動的緣由,都是彼此的質量差異和距離決定。而這些毫無表情的自然法則,移花接木到人類社會,便成為有血有肉的人類法則。譬如質量、能力、份量、力量大的組織會成為行業的中心,個人會成為組織的中心,而人們對組織的忠誠則是由於吸引力大於離心力,背叛則是吸引力小於離心力。雖然,移花接木的前提,是要對相關物理概念注入人性化的內涵。

至於自然法則到人類法則的具體置換,便是中國人習以為常的效法自然,有興趣的讀者可以參照《太陽底下的真相》,尋得一個方向性的所以然。

2.上帝的人類法則

上帝的自然法則包括無生命物質的運行規律,也包括各種生物的本能生存發展規律,前者大致可以歸類為機械原理,後者可以簡稱為叢林法則。如果把人的道德理性擱置一邊,把人視作純自然的動物,那麼「質量確定位置、能量確定分量、力量決定存亡」的自然法則,在上帝的整個自然界便具有普適性。

然而人畢竟不是野獸,而是神性與獸性難以分割、靈與肉一體的道德物種。除了兼具一切動物的本能自利外,還具有普通動物所不具備的自然理性。這種自然理性包括製造和使用工具的智慧,以及區分善惡的道德能力。

正因為此,人類除了需要食物和性,還需要虛榮;除了自然本能的工具,還製造了權力、金錢、知識和道德工具;除了本能適應,還會積極主動適應和偽裝。人與獸的區別與聯繫,既使人類的生存法則遠遠複雜於自然法則,但又永遠離不開自然法則。

既然離不開自然法則,那麼理論上對自然法則注入新的內涵進行修正,就有可能找到人類的生存法則。如果把金錢、權勢、樣貌、智慧、道德作為人的質量構成要素,那麼財力、權力、魅力、判斷力、感召力的綜合便是人的能量和力量。以此為據考察社會秩序,我們會發現各種組織和個人在競爭中的成敗,依然服從於「質量確定位置、能量確定分量、力量決定存亡」的自然法則。人類社會生存於上帝所造的宇宙自然世界中,人類的法則服從於人的自然法則,這在邏輯上並無任何問題。然而這僅僅是一個原則性的法則,因為世界上沒有一個組織或人,能夠確定上述五種質量和五種能量力量在綜合體中的權重。於是俗世的人們便只能自我扶擇,因時因地因人變化組合,以期確立組織和個人在社會中的恰當位置。

那麼,自然法則就是上帝的人類法則嗎?是,也不是。說它是,是因為有自然界的運行規律和《聖經》中的按才受託比喻作證;說它不是,是因為上帝從根本上提高了道德智慧在質量、能量和力量中的權重。

把上帝按才受託的比喻置於人間,其結果則必然是「質量確定位置、能量確定分量、力量決定存亡」,而且會隨著條件不平等與機會不平等的循環強化,最終出現「富者愈富,貧者愈貧;強者愈強,弱者愈弱」的馬太效應。

馬太效應式的兩極分化,是自然法則主宰下的必然結果。如果把自然界和人類社會視作客觀的存在物,那麼這個結果便是事實和現實。在這個事實現實面前,成功者驕傲自滿離棄神性,失敗者悲觀絕望恥於為人,於是上帝帶來了誡命與倫理,基督耶穌帶來了天國福音,用守誡蒙福的律例和因信得救的福音,來對自然法則所導致的兩極分化進行救濟,並用來世的天堂與地獄抺平今生的種種不平等。《聖經》中耶穌對青年財主散財為善的教訓,以及在登山寶訓中對下層人民的祝福,其實都是對成功者和失敗者的救濟,目的當然是叫成功者謙卑體恤,教失敗者自信自強。

除了上帝,沒有人能夠改變上帝的自然法則和人類法則,而這些法則合起來便只有三條:一是自由競爭;二是質量確定位置,能量確定分量,力量決定存亡;三是道德救濟。

第一條法則適合所有生命界,第二條法則適合生命界和無生命界,第三條法則只適合人類。以此來考察各國的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生態,只有西方文明國家的現實做法符合上帝的法則,是真正的順其自然。

明白了上帝的法則,各種組織和人便有了努力的方向。在這個正確的方向上,只有知行合一的實踐者,才能確立自己在社會和組織中的核心位置。

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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