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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不屬於我們,遇見了就很好

釋迦牟尼說:

「無論你遇見誰,她都是你生命該出現的人」

所以我也相信:

「無論我走到哪裡

那都是我該去的地方

經歷一些我該經歷的事

遇見我該遇見的人。」

若是冬天曾給過我溫暖的話,是早晨剛出鍋的小籠包,是熱氣騰騰的火鍋咕嘟嘟地冒著泡,還有毛絨絨的針織帽,蓬鬆松的一床新被……但是這些都不抵,一個初雪的晚上,有個女孩子對我說,以後每年都會陪你一起看雪,一直到白頭。

那日,她牽著我的手穿過北京的很多條長街,拐過很多個路口。時間過得好快,多想跟她就那麼執手走到白頭。後來走到一棵樹下,我捧起她冰冷的雙手不停地呵氣,隨後捂到自己心口的位置。昏暗的燈光下,她的發上落滿了雪花,我彷彿看到了她年老的時候,頓時眼裡噙滿溫暖的液體,心裡也涌過一陣陣暖流。

北京的冬天很冷,風很大,呼吸里都是乾冷。又是一年冬天,落寞地望著左手邊的空位,原來她不在身邊已經很久。

我們的生命中總會遇到那麼一個人,在寒冷的冬日,給了我們整個春天的溫暖。在一座陌生的城市裡,因為有了她而不再孤單。

現在,她或許已經不在我們身邊,只是她給過的美好回憶依舊溫暖餘生。曾經相遇過,相愛過,擁有過,想想就心生感動。

曾經有一個女孩兒問我,「愛情是甜的嗎?為什麼我嘗到的都是酸和苦?」這個素未謀面的女孩子真讓人心疼。愛情有百般滋味,一段愛情里,我們會品嘗到各種滋味。只嘗到酸和苦的愛情該是多麼悲涼!

她說他不愛她,曾經也只是因為感動才和她在一起。可她很愛很愛他,不想跟他分開。

很多時候,我也在想:究竟在一起才是愛情最美的結局?還是分開才是彼此最好的選擇?

上一段戀情,我選擇了後者。身邊很多人不理解我,當時我也不理解自己。我明明很愛他,為什麼要分手?但我一向遵從內心的想法。

後來我在某篇文章里寫道:不是每個故事都有結局,也不是每段愛情都有結果,也許淺嘗輒止才是保留愛情美好和永恆最好的方式。這也是寫給曾經的愛情。

曾經我以為「任何不在一起的愛情,都是愛得不夠。」有一天便不這麼認為了。有時候我們過於執著結果,只不過是心有不甘罷了。只要愛過,擁有過,只要愛的那個人幸福,這就夠了。

既然許諾的人已經不在了,那麼當初聽的人也都忘了吧!那些誓言依舊很美,我始終相信,當初說它的人是發乎心,動乎情的。只是流年似水,變了你我。

前天收到他的信息。我們一直保留著聯繫方式,卻從未聯繫過。深情而不糾纏,是我們喜歡的愛情的模樣。我們都做到了,一直都這麼默契。

他說「希望你好好的」,我說「祝你們幸福」。雖是隻言片語,仍能感受到他的情意。那一刻,我說「祝你們幸福」,是真心的!

分手後,哭過,痛過,遺憾過,也常常回憶著,唯獨沒有後悔過。我們都是成年人,所做的一切決定都要自己承擔後果。只要對彼此好,就是最好的選擇。

這兩天想了很多。這一年多,我唯一擔心的是他所遇非良人,他不能幸福。而今知道他一切都好,我可以放心了。可為什麼心那麼痛?一個人難過了很久很久。

那個我用盡全力去愛的男孩子,希望你遇見的女孩,可以像我這般愛你。也希望那個女孩,能夠好好對待我曾經的愛。

昨晚,又看了一遍《愛樂之城》。它的結局讓很多人淚目,同時也讓我們看到愛情的另一種模樣。真正的愛,不是讓對方為自己做出犧牲,而是學會放手,讓愛的人得到他想要的幸福。米婭和塞巴斯汀最後分開了,但他們之間的愛會一直持續下去。之後,無論跟誰在一起,曾今的美好會留在彼此的記憶里。

徐志摩曾說,一生至少該有一次,為了某個人而忘了自己,不求結果,不求同行,不求曾經擁有,甚至不求你愛我。只求在我最美的年華里遇見你。

有些人不屬於我們,遇見了就很好;有些人註定不會在一起,擁有過就足夠幸運。

若是真心愛一個人,就會希望他快樂,幸福。愛情從來不是一己之歡。如王小波說的那樣,「我愛你愛到不自私的地步。就像一個人手裡一隻鴿子飛走了,他從心裡祝福那鴿子的飛翔。」

其實在不在一起又有什麼關係呢?只要這個世界上有他,只要他能好好活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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