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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梅花易數占卜的秘密

研讀過《梅花易數》的易友都應該知道,《梅花易數》追求的最高境界為「善易者不佔」。然《梅花易數》自流傳以來,研習它的人不計其數,但真正掌握它秘訣的人少之又少。

《梅花易數》的理論始終沒有離開「時間、空間、人或者物」之間的三者辯證關係,邵康節先生在其《梅花易數》一書中所有的預測案例都在應用這種「時、空、人或物」之間的關係理論,而且預測都百發百中。但邵康節先生在其《梅花易數》一書中並沒有真實的完全把這種「時、空、人或物」之間的關係理論和盤托出,而是採用了比較隱諱的「體用互變」之說來間接的闡述「時、空、人或物」之間的辯證關係。如果搞明白了「時間、空間、人或事物」三者之間的辯證關係,那麼邵康節先生《梅花易數》的所有案例我們都能十分直觀簡單的預測出來。下面,我把《梅花易數》中凡是交待清楚人或事物發生變化時的「時間、方位(空間)、人或事物的部位特徵變化」以及「交待清楚預測應期」的案例逐一進行分析,以便廣大易友能真正體會到「時間、空間、人或事物」三者關係之理論的預測神奇。

1、《梅花易數》之「老人有憂色占」。

己丑日卯時,偶在途行,有老人往巽方,有憂色。問其何以有憂,曰無。怪而占之,以老人屬乾為上卦,巽方為下卦,是天風姤;又以乾一巽五之數,加卯時四數,總十數,除六得四為動爻,是為天風姤之九四。《易》曰:「包無魚,起凶。」是易辭不吉矣。以卦論之,巽木為體,乾金克之,互卦又見重乾,俱是克體,並無生氣,且時在途行,其應速。逐以成卦之數中分而取其半,謂老人曰:「汝於五日內謹慎出入,恐有重禍。」果五日,此老赴吉席,因魚骨鯁而終。

時間:己丑日卯時

方位:往巽方

人物:老人

人的部位特徵:面有憂色

經過:在途中偶遇而測

用「時空人三者關係理論」分析:

①事發在巽方位,即辰巳方位。

②老人面有憂色,可知人體部位特徵變化為兇相。

③由此可斷:老人在辰巳日或戌亥日必有災難(這就是利用人和方位的吉凶關係而推導出應災時間)。

④今日己丑,順數庚寅、辛卯、壬辰、癸己,辰巳正好在五日內,但為什麼邵先生斷五日,而不斷十一日戌亥日,甚至更遠的日期呢?因為邵先生和老人在途中相遇,兩人都在行走中,相對速度很快,所以事情應速應近應旬內而不應旬外,所以斷五日小心有災。後於五日內老人赴宴吃魚被魚骨鯁喉而死。

2、《梅花易數》之「少年有吉色占」。

壬申日午時,有少年從離方來,喜形於色,問有何喜,曰無。遂占之,以少年屬艮為上卦,離為下卦,得山火賁。以艮七離三加午時七,總十七數,除十二,餘五為動爻,賁之六五爻曰:「賁於丘園,束帛戔戔,吝,終吉。」易辭已吉矣。卦則賁之家人,互見震、坎,離為體,互變俱生之。斷曰:子於十七日內必有聘幣之喜。至期,果然定親。

時間:壬申日午時

方位:離方來

人物:少年

人物部位特徵變化:喜形於色

經過:有少年從南方來。

用「時空人三者關係理論」分析:

①人在離方,即丙午丁方位。

②少年喜形於色可知身體部位特徵為吉相。

③由此可斷:少年在丙午丁日或壬子癸日有喜事(這是根據人和方位的關係而推導出應驗吉的時間)。

④今日壬申日,順延癸酉、甲戌、乙亥、丙子、丁丑、戊寅、己卯、庚辰、辛巳、壬午、癸未、甲申、乙酉、丙戌、丁亥、戊子正好十七日,那邵先生為什麼不斷兩次出現的「壬癸、丙丁」和出現一次的「子、午」而斷第二個「子日」呢?因為是少年來,則和相遇比慢了許多,速度慢則在旬外應驗而不是旬內應驗,故應驗應在十日以外則只有「丙戌、丁亥、戊子」三日符合「時空人」三者關係預測理論,所以邵先生斷「十七日內有喜」。

3、《梅花易數》之「牛哀鳴占」。

癸卯日午時,有牛鳴於坎方,聲極悲,因占之。牛屬坤,為上卦,坎方為下卦。坎六坤八,加午時七,共二十一數,除三六一十八,三爻動得地水師之三爻。《易辭》曰:「師或輿屍,凶。」卦則師變升,互坤、震,乃坤為體,互變俱克之,並無生氣。斷曰:此牛二十一日內必遭屠殺。後二十日,人果買此牛,殺以犒眾,悉皆異之。

時間:癸卯日午時

方位:鳴於坎方

事物:牛

事物部位特徵:牛哀鳴

經過:聽到牛聲極度哀鳴

用「時空人三者關係理論」分析:

①牛在坎方,即壬子癸方位。

②牛哀鳴可知牛身體部位特徵為兇相。

③由此可斷:牛在壬子癸日或丙午丁日有災(這就是利用事物牛和方位的關係推斷出災的發生時間)。

④今日癸卯日,順延則甲辰、乙巳、丙午、丁未、戊申、己酉、庚戌、辛亥、壬子、癸丑、甲寅、乙卯、丙辰、丁巳、戊午、己未、庚申、辛酉、壬戌、癸亥二十一日。那麼邵先生為什麼不斷兩次出現的「丙午丁」日和第一次出現的「壬癸」日呢?因為牛哀鳴,很慢,則時間應旬半以外,所以兩次出現的「丙丁」日和第一次出現的「壬癸」日都不在應期之內了,只有「壬戌、癸亥」兩日為應期了。

4、《梅花易數》之「雞悲鳴占」。

甲申日卯時,有雞鳴於乾方,聲極悲愴,因占之。雞屬巽,為上卦,乾方為下卦,得風天小畜。以巽五乾一共六數,加卯時四數,總十數,除六得四爻動變乾,是為小畜之六四。《易》曰:「有孚,血去惕出,無咎。」推之,割雞之義。卦則小畜之乾,互見離、兌。乾金為體,離火克之。卦中巽木離火,有烹飪之象.斷曰:此雞十日當烹。果十日客至,有烹雞之驗。

時間:甲申日卯時

方位:乾方

事物:雞

事物部位特徵:雞悲鳴

經過:聽到雞在乾方極悲鳴

用「時空人三者關係理論」分析:

①雞在乾方,即戌亥方位。

②雞極悲鳴可知雞身體部位特徵為兇相。

③由此可斷:雞在戌亥日或辰巳日有災(這是利用人和方位關係而推導出的應災時間)。

④今日甲申日,順延為乙酉、丙戌、丁亥、戊子、己丑、庚寅、辛卯、壬辰、癸巳共計十日。那麼邵康節先生為什麼不斷「丙戌、丁亥」四日內,而斷「壬辰、癸巳」之十日內呢?因為雞悲鳴比牛哀鳴要快,故災應驗則在旬內而不在旬外,又雞極悲鳴則比一般悲鳴速度慢一些,所以應災應在三五日後而不是三五日之內,所以邵先生斷為「十日內」,而沒斷「四日內」。

5、《梅花易數》之「枯枝墜地佔」。

戊子日辰時,偶行至中途,有樹蔚然,無風枯枝自墜地於兌方。占之,枯木為離,作上卦,兌方為下卦,得火澤睽。以兌二離三,加辰時五數,總十數,去六餘四,變山澤損,是睽之九四。《易》曰:「睽孤,遇元夫。」卦火澤睽變損,互見坎、離,兌金為體,離火克之,且睽損卦名,俱有傷殘之義。斷曰:此樹十日當伐。果十日,伐樹起公榭,而匠者適字「元夫」也。

時間:戊子日辰時

方位:兌方

事物:樹枝

事物特徵:枯枝無風自墜地

經過:行走在途中,看到枯枝無風從而墜地。

用「時空人三者關係之理論」分析:

①枯枝墜兌方為庚酉辛方位。

②枯枝無風自墜地為樹枝場地為凶,枝折斷離開樹體為兇相。

③由此可斷:這棵樹在庚酉辛日或甲卯乙日有災。

④今日戊子,順延為己丑、庚寅、辛卯、壬辰、癸巳、甲午、乙未、丙申、丁酉共計十日。那麼邵先生為什麼不斷在「四日內」,不斷在「八日內」,反而斷「十日內」呢?因為事發時邵先生在行走中為快,故事應驗應在旬內而不在旬外故斷「十日內」,又因四正方代表方位為「子午卯酉」,所以邵先生斷兌方位為「酉」,因前邊我們講過「兩人相遇行走則為速度快應數日內」,一人行走應在旬左右,故則應期更快,所以邵先生行走中,而枯枝墜地無風也是不快不慢,則應旬左右,故應「酉」十日內而不應「卯」四日內。

《梅花易數》講的十分明白:事速則應期也速,事緩則應期也慢。應期遠近全在於對事物發生速度的判斷。如果能明白「時空人三者關係理論」,我們完全可以十分準確的判斷是哪一天而絕對不用判斷是「哪一天以內」,通過上幾例分析易友們一定會有所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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