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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店詐騙80人,涉案金額超1000萬元!什麼套路?

花都一家有100多個連鎖藥店的某悅藥店要上市了!這可樂壞了一眾加盟商和投資商,因為藥店老闆陳某推出兩種「發財大計」,內部認購股權+投資分紅保本...而這背後其實是一個非法集資的驚天大騙局!

(本文轉自防騙大數據:FPData)

正文共:2093 字

閱讀時間: 6 分鐘

題圖:涉嫌詐騙的某悅藥店

花都警方經過縝密偵查,於2017年5月8日對陳某等人集資詐騙案開展收網行動,一舉抓獲7名犯罪嫌疑人,扣押涉案會計賬冊一批。該案涉案的受害群眾約80人,涉案金額超1000萬元。

事起:群眾舉報,藥房行騙

2016年10月14日,花都警方經偵部門接到群眾舉報稱,廣州市某悅大藥房連鎖有限公司一直提供虛假公司財務數據,誇大公司營業收入,欺騙事主投資入股500多萬元,後公司以出現資金周轉困難為由,拒不返還報案人的投資本金和收益。

承諾:內部認購,分紅保本

接報後,花都警方經偵部門立即開展調查。經調查,警方初步掌握:廣州市某悅大藥房連鎖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和實際經營者陳某在未經金融監管部門的許可下,以公司新三板上市發展為由向社會群眾進行宣傳,並以簽訂內部認購股權激勵方案和投資分紅保本協議的形式,向社會不特定對象進行非法集資。

其中,內部認購股份激勵方案主要是向公司內部或面向社會公眾發行原始股,原始股定價後,約定公司上市前每年按一定比率派發年分紅。若不願意認購公司股權的,也可以與公司簽訂另一份投資分紅保本協議進行投資,協議內容約定為擴大公司規模,以某最低額度起對公司進行投資,並承諾保本,按月還息,投資期限從6個月至36個月不等。

陷阱:盲目擴張,持續虧本

警方深入調查發現,陳某對外宣稱其公司即將在新三板上市吸引所謂股權投資,以達到集資詐騙的目的。由於在新三板上市對公司的註冊資本、規模和業績均有要求,陳某在其公司遠未達到上市要求的情況下,為其公司拍攝了上市宣傳視頻投放網路,對其公司經營規模和上市計划進行宣傳,公司註冊資本由100萬元增加至1500萬元。(本文轉自防騙大數據:FPData)

為誇大公司經營規模,陳某盲目擴增門店數量,造成15家託管門店長期持續虧本經營。截至案發,集資詐騙所得金額超1000萬元。

流向:全部轉入個人帳戶

警方現已查明,陳某實施集資詐騙所得款項全部轉入個人賬戶。同時,集資所得款項並非用於公司的發展和經營,而是以差旅費等名義迅速將大部分投資款轉至其妻徐某的個人銀行賬戶上挪作他用。另外,陳某將集資款用於個人信用卡還款、刷卡套現等。

近年來,社會非法集資活動猖獗。給人民群眾造成巨大財產損失,一起來認清什麼是非法集資,警惕騙局陷阱!

非法集資主要表現形式

1、借種植、養殖、項目開發、莊園開發、生態環保投資等名義非法集資。

2、以商品銷售與返租、回購與轉讓、發展會員、商家聯盟與「快速積分法」等方式進行非法集資。

3、以簽訂商品經銷合同等形式進行非法集資。

4、利用民間「會」、「社」等組織或者地下錢莊進行非法集資。

5、通過認領股份、入股分紅進行非法集資。

6、對物業、地產等資產進行等份分割,通過出售其份額的處置權進行非法集資。

7、利用現代電子網路技術構造的「虛擬」產品,如「電子商鋪」、「電子百貨」投資委託經營、到期回購等方式進行非法集資。

8、以發行或變相發行股票、債券、彩票、投資基金等權利憑證或者以期貨交易、典當為名進行非法集資。

9、利用互聯網設立投資基金的形式進行非法集資。

10、利用「電子黃金投資」形式進行非法集資。

11、通過會員卡、會員證、席位證、優惠卡、消費卡等方式進行非法集資。

12、利用傳銷或秘密串聯的形式非法集資。

非法集資的常見手段

承諾高額回報

不法分子為吸引群眾上當受騙,往往編造「天下掉餡餅」、「一夜成富翁」的神話,通過暴利引誘許諾投資投資者高額回報。為了騙取更多的人參與集資,非法集資者在集資初期,往往按時足額兌現承諾本息,待集資達到一定規模後,便秘密轉移資金或攜款潛逃,使集資參與者遭受經濟損失。

編造虛假項目

不法分子大多通過註冊合法的公司或企業,打著響應國家產業政策、支持新農村建設、實踐「經濟學理論」等旗號,經營項目由傳統的種植、養殖行業發展到高新技術開發、集資建房、投資入股、售後返租等內容,以訂立合同為幌子,編造虛假項目,承諾高額固定收益,騙取社會公眾投資。有的不法分子假借委託理財名義,故意混淆投資理財概念,利用電子黃金、投資基金、網路炒匯、電子商務等新名詞迷惑社會公眾,承諾穩定高額回報,欺騙社會公眾投資。

以虛假宣傳造勢

不法分子為了騙取社會公眾信任,在宣傳上往往一擲千金,採取聘請明星代言、在著名報刊上刊登專訪文章、僱人廣為散發宣傳單、進行社會捐贈等方式,加大宣傳力度,製造虛假聲勢,騙取社會公眾投資。有的不法分子利用網路虛擬空間將網站設在異地或租用境外伺服器設立網站。有的通過網站、博客、論壇等網路平台和QQ、MSN等即時通訊工具,傳播虛假信息,騙取社會公眾投資。一旦被查,便以下線不按規則操作等為名,迅速關閉網站,攜款潛逃。

利用親情誘騙

不法分子往往利用親戚、朋友、同鄉等關係,用高額彙報誘惑社會公眾參與投資。有些參與傳銷人員,在傳銷組織的精神洗腦或人身強制下,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業績,不惜利用親情、地緣關係拉攏親朋、同學或鄰居加入,使參與人員迅速蔓延,集資規模不斷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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