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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封諸侯、建藩衛:一個制度設計背後的「家國邏輯」——《讀史要略之禮樂中華》

原標題:(15)封諸侯、建藩衛:一個制度設計背後的「家國邏輯」——《讀史要略之禮樂中華》


總體而言,周王朝是中國歷史上一個具有很強使命感的王朝。


在牧野之戰成功滅商建周后,對於周武王和他的弟弟周公旦來說,擺在他們面前的,其實有兩條路可走:


其一,繼承殷政,按照商王朝的治理模式,輕鬆當自已的「天下共主」;


其二,改革殷政,找出商王朝覆滅的深層原因,重新進行制度設計和治理優化,確保天下重新歸於安定和諧——當然,更重要的是確保姬姓王室一族,世世代代成為這片領地上的最高統治者和「第一家族」:歷史一再證明,一些出於自私的對家族榮耀的「歷史使命感」,往往會成為推動歷史前進的最強大動力之一。況且,誰又能夠否認,這種建構於對家族的自私「使命」,其中沒有包含著對「天下大同」的道義和責任呢?比如,在此後我們將要看到的「周公吐哺」(見本書第十七篇《周公吐哺:奠基八百年周政,遺風三千年中華》)的動人故事中,顯然更多的是對後者的使命意識和智慧顯現——或者說,中國人「家國一體」的概念,正是建構於周公這種渴望使天下人才盡為周王朝服務的政治追求之中,建構於周朝開始這種分邦建領的制度設計初衷。


今天我們知道,周武王們顯然很有使命感和頗具智慧地選擇了第二條道路。當周人獲得了廣大土地和大批奴隸後,為了使新生的周王朝儘快適應當時的形勢,同時進一步加強對廣大被征服地區的有效控制,周武王和周公旦們一定是在深思熟慮之下,並在與姜尚等核心謀臣「政治協商」和廣泛徵求各部落領袖意見的基礎上,最後決定在王國範圍內實施一系列具有創造性和開闢意義的制度安排。

這個制度的「核心」內容就是「封建親戚以藩屏周」:即把周王族子弟,諸如「文之昭」、「武之穆」、「周公之胤」分封在全國各地。這一制度先被後世簡化為「分封建邦」,後來又進一步簡化為「封建」,成為當代中國使用頻率很高的一個歷史名詞。



當然,為了掩人耳目,周王朝同時還對一些核心功臣、殷商遺老和參與滅商的部落領袖進行了「裂土分封」。由於以後的歷史敘事都要圍繞這些新產生的諸侯國展開,所以在此一一簡述列舉如下:


大規模分封主要有兩個時期:


第一個時期,在周武王主導下分封了以下主要侯國:

魯國:周公旦長子伯禽的封國,都曲阜(今山東曲阜)。是西周在東方的主要諸侯國之一。


齊國:是姜尚的封國,都營丘(今山東昌樂),後遷臨菑(今山東臨淄)。是當時領土較大的諸侯國之一。 衛國:是武王之弟康叔的封國,都朝歌(今河南淇縣),主要統治殷遺民。


晉國:是成王之弟叔虞的封國,都於唐(今山西翼城),後改國號晉。


燕國:是周的同姓召公爽的封國,可能原建都於今北京房山縣的董家林一帶,後遷至薊,即北京城西南角附近。這是周王朝北疆的一個諸侯大國。


宋國:紂王之兄微子啟的封國,都商丘(今河南商丘)。

第二階段主要是在平息武庚叛亂後,由周公主導,把原商王畿的一部分封給微子啟,讓他統治殷遺民。


同時,分封屬於文王子輩的管、蔡、郕、霍、魯、衛、毛、聃、郜、雍、曹、滕、畢、原、鄷、郇等諸國;屬於武王、周公子輩的有邗、晉、應、韓、凡、蔣、邢、茅、胙、祭等。


以上這些封國地望多在今關中地區和今黃河中下游一帶,是當時經濟最發達的地區。


此外的姬姓諸侯國還有芮、息、隨、賈、沈、密、鄭、虢、滑、樊等。除了同姓諸侯國之外,西周時期還分封了不少異姓國,如姜姓的厲、呂、申、向、許;媯姓的陳;嬴姓的江、黃;偃姓的蓼、軫;姒姓的蓼;子姓的宋;曹姓的邾、鄒;曼姓的鄧等。異姓國里最強大的是齊國,有很大影響的是楚國。


對於周朝分封建領的侯國總數,《呂氏春秋·觀世》「周之所封四百餘,服國八百餘」;《荀子·儒效》「周公兼制天下,立七十一國,姬姓獨居五十三人」;《左傳》昭公二十八年謂西周分封「兄弟之國十有五人,姬姓之國者四十人」。


為了配合新的制度設計,周王朝同時制訂了與之相為表面、互為補充的宗法制度和禮樂制度(見下一篇《周公制禮作樂:為有源頭活水來,黃鐘大呂響華夏》)。其中的宗法制度要求,周王自稱天子,王位由嫡長子繼承,稱為天下的大宗,是同姓貴族的最高族長,又是天下政治上的共主,掌有統治天下的權;天子的眾子或者分封為諸侯,君位也由嫡長子繼承,對天子為小宗,在本國為大宗,是國內同宗貴族的大族長,又是本國政治上的共主,掌有統治本國的權力;諸侯的眾子或者分封為卿大夫,也由嫡長子繼承,對諸侯為小宗,在本家為大宗,世襲官職,並掌有統治封邑的權力;卿大夫也還分出有「側室」或「貳宗」。在各級貴族組織中,這些世襲的嫡長子,稱為「宗子」或「宗主」,以貴族的族長身份,代表本族,掌握政權,成為各級政權的首長。在宗法制度支配下,宗子有保護和幫助宗族成員的責任,而宗族成員有支持和聽命於大宗的義務。因此大宗和宗子對宗族組織發揮著「大家長」的作用,所以《詩經·大雅·板》說:「大邦維屏,大宗維翰,懷德維寧,宗子維城」。而小宗對大宗起著「家庭成員」的作用,所以《左傳·襄公十四年》說:「是故天子有公,諸侯有卿,卿置側室,大夫有貳宗,士有朋友……以相輔佐也」。


以今來看,周初的「封邦建領」和「宗法制度」,實際上既是一次「化國為家」的治理模式創新,也是一種全方位的「國家制度重塑」。當時,周王朝雖然實力最強但是還遠不足以獨力掌控天下,新的大周王朝遼闊的土地上蠻夷混雜,各方勢力蠢蠢欲動,加上各種外來部落勢力雲集於中原地區,稍有不慎就有可能導致不測事件發生,所以周武王們必須儘快通過分封對現有勢力進行重新洗牌,以確保中央王幾的安全和政局穩定。因此,周武王們將姬姓諸侯分封到土地肥沃、位置重要的地方,使王室力量遍布全國「屏藩周室」;而對於那些功臣和部落,則按照功勞大小和親疏遠近分封到了相對偏遠的地區。


由於文字記載較少和時間久遠的原因,傳統的歷史文本很少能夠認識到這樣一個事實:正是這個充滿使命感和政治智慧的新型制度設計,不但確保了周王朝成為此後三千年間中國歷史上壽命最長的王朝,同時也使周王朝成為對中國歷史影響最大的偉大王朝之一。


何以言之?


其一,這種分封制在剛開始的時候大大強化了周王室的對統治。在諸侯國還沒有發展壯大的時候,佔據著豐饒且廣大的河洛地區的周王朝顯然還對諸侯國具有很大的威懾能力。所以,在西周鼎盛時期,周王對諸侯擁有很大的權威,諸侯要定期朝見周王,報告自己國內的情況,聽取周王及其輔佐的指令;如臨時發生重大事故,要及時向周王報告;他們還必須向周王貢獻封國的產物和周王需要的東西;他們還有保衛王室的義務,包括為周王提供作戰的軍隊。如果他們不履行自己的義務或超越周王賦予他們的特權,周王可以收回或削減他們的爵祿,改變他們的封地,甚至可以輕易廢除和另立國君,包括滅掉他們。這種地方臣服於中央的大一統意識,在周朝初年開始成為一種制度習慣和文化模式。


其二,這種分封建領制還有效地激發了中原諸侯對當時邊遠地區進行土地開拓和「殖民開發」的積極性。周王朝倡導具有獨立王國地位的諸侯可以隨時向「四夷」用兵以擴大其勢力範圍。如周王室曾詔令魯國「大啟爾宇,為周室輔」;曾使召公命齊太公曰:「東至海,西至河,南至穆陵,北至於無棣。王侯九伯,實得征之(語出《左傳·僖公四年》,管仲與楚使之言)。」都為中國此後建立地域廣大的國家疆域提供了內在驅動和制度保證。另外,周朝還特別規定,諸侯可以向天子獻蠻夷之俘,但不能獻各國之俘,這就進一步促使諸侯們努力向周圍少數民族尋求統治領域的擴大,也籍此開始了中華文明第一次主動融合周圍少數民族的國家行動。據史考,在周朝建政之初,周朝核心侯國只有七十一個,而在這核心侯國之外,還有一千多個方國生活在中國大地上。但是,因為分封建領制度所激發的「兼并活力」,到了戰國初年,中國地域內僅剩下「萬乘之國七,千乘之國五」,可見其中兼并融合的激烈程度。


其三,這種分封建領制在客觀上促進了諸侯之間的良性競爭。剛開始,這種競爭是建立在發展經濟、治理國民、對外用兵、擴大領土的基礎上,比如歷史上有名的伯禽治魯和太公報政的故事(見本書第二十篇《從羽父弒君慶父之難的魯國悲劇探微》);到了後期,當周王室統御能力弱化時,各諸侯國競相發展強大的政治、經濟、軍事和文化能力,並在相互之間展開了激烈競爭,又從另一個維度有效地推動了生產力的進步和文明的發展。中國在周以後的兩千年間,生產力和文明水平始終走在世界的前列,都與這次分封建領制度有著直接或間接的關係;尤其是戰國亂局基礎上產生的「百家爭鳴」現象,成為中國歷史上最大規模、影響最為深遠的一次文明奠基和文化「培土」。


其四,正如世界上至今沒有發明一個完美的政治制度一樣,周王朝發明的分封建領制當然也給中國帶來了許多「偉大的遺憾」。比如,由於分封建領制度下的諸侯國都擁有獨立的軍事、經濟權力,其與周王室之間的關係更類似於「邦聯」性質,只是具備道義上的被領導關係;加上諸侯國的政治、經濟發展不平衡,使得一些強大的地區性中心逐漸形成,終於導致了後來諸侯割據、互相爭霸,以致中國大地上第一次出現了長達五六百年的「亂世」,中原先民在歷史中第一次經受如此慘烈的血與火的考驗。但是,從另外一個角度講,正是基於對這一亂局的思考和經驗教訓借鑒,不斷強大的霸主開始萌生了取而代之的「再一天下」的「政治野心」。於以,以爭霸為目的春秋時代,很快過渡到以兼并和統一為目的的戰國時期。當然,由於周王朝在分封建邦過程中對姬姓宗族的「私心照顧和關懷」,也使得異性諸侯產生離心傾向,一些諸如秦國、齊國、楚國這樣的異性諸侯,無不對周王朝的偏心和虛偽產生強烈的不滿,這就為周王朝「家天下」最終被推翻提供了內在動因——這也許就是歷史老人,對於周王朝和其後所有在歷史運行中懷有一己之私、一家之私、一族之私的中央王朝們的終極審判吧!



博按:站在今天的角度來看,周朝的制度設計者們的失誤在於,他們沒有預料到諸侯們不斷膨脹的領土野心和權力慾望。周王朝分封建領制度實際上也為自己培養了諸如戰國七雄這樣的「掘墓人」,周王朝無形中進一步強化了「你方唱罷我登場」的中國特色的王朝代際更替「周期率」,無疑將為後世提供極為深刻的歷史殷鑒。但是,歷史運行往往呈現一種二律悖反的情況:如果他們能夠從一開始就限制諸侯們擴展領地和做大做強,並逐漸強化中央政府的領地和軍事實力,那麼中國就會向著中央集權的方向大步前進,而在這樣的中央集權體制下,以百家爭鳴為代表的文化繁榮局面就不會出現;一旦諸侯們對領土的野心和權力的慾望受到壓制,周王朝的視野範圍也就不會那麼快地越過黃河,向著長江流域拓展,中國的大統一歷史局面也很可不能僅限於長江以北地區——所以,在那個歷史階段,周王朝的政治設計者的思維缺陷,恰恰給中華文明的健康成長預留了野蠻生長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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