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最新 > 用法治清除「坑老保健品」

用法治清除「坑老保健品」

日前,中國消費者協會發布「2017年十大消費維權輿情熱點」,其中,老年保健品成為十大消費維權熱點之首。普通的食品、器械、日用品「搖身一變」,具有了神奇的保健功效,許多老人心甘情願高價購買。老年人為何容易受騙?「坑老保健品」的監管難在哪裡? (1月18日 《人民日報》)

老人被以設置「溫柔陷阱」和「忽悠」式推銷、贈送禮品為主要營銷手段的「坑老保健品」包圍,不但起不到養生保健、防病治病的作用,還給老人徒增憂愁,影響身體和生理、心理健康。「坑老保健品」帶給社會及老人的危害很大,揮動法治利劍,進行嚴厲整治顯得尤為必要。

保健品之所以能夠深得老年人厚愛,成為追捧的對象,必有其吸引人的地方。其營銷主要是抓住了老人們害怕生病、不想給兒女添麻煩以及長期和兒女分居導致親情缺失的兩大關鍵因素,吸引老年人上當。這種欺騙式營銷,迎合了老人的雙重需求,利用了老年人不懂得維權、不善於維權的慣性,在老人人群中屢屢得手。

前不久,山東新亮律師事務所濟南市民間老年人防詐騙維權中心用時3年完成,發布的《老年人法律觀念及維權意識現狀調查報告》顯示,32.6%的老年人曾遭遇過營養保健品詐騙,近三成老年人不懂如何維權。

由此來看,維護老人權利,須要從法治的角度進行發力,再加上社會各界的聯手,才能築好老人生活安全網。

一方面,要部門聯手,依法依規加大對保健品違規營銷現象的打擊力度,讓那些假冒偽劣保健品無立足之地。在此基礎上,要規範市場銷售行為,要求商業經營場所必須證照齊全;商品和服務必須明碼標價,銷售對象為老年人的,必須主動提供發票。同時,可推行老年人購買保健品的「法定冷靜期」制度,即60歲以上老年人購買保健品在一定期限內,享有無理由退貨的權利,以避免老年人非理性消費行為可能帶來的損失。

另一方面,應對老人進行法律普及和援助。司法、老年人組織等部門要聯合在社區文體中心、老年人活動中心等場所,通過各種形式,開展法律及生活常識的宣傳普及,增強老人們的生活常識及維權意識。法律援助部門則要主動針對老人、尤其是孤寡、獨居老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務,協助老人 們維護好自身的合法權益。

除此之外,兒女們要自覺把《老年人權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落到實處,履行好贍養義務,補好「常回家看看」的親情缺失課,盡好子女對老人應有的責任,做好老人消費的提醒和監督,從子女方面謹防老年人盲目消費和被動受騙現象的發生。

總之,運用法治的手段,築起老人生活的安全網,「坑老保健品」就一定會失去市場。

作者:胡勇俊

編輯:張亮

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刻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吧!

本站內容充實豐富,博大精深,小編精選每日熱門資訊,隨時更新,點擊「搶先收到最新資訊」瀏覽吧!


請您繼續閱讀更多來自 長江網 的精彩文章:

產房助產士輪流當「臨時媽媽」愛心接力溫暖寒冬

TAG:長江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