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最新 > 金融強監管風暴持續 嚴查脫實向虛等八領域

金融強監管風暴持續 嚴查脫實向虛等八領域

華夏時報網

華夏時報(公眾號:chinatimes)記者馮櫻子 北京報道

開年不足一個月,銀監會連出重拳。

1月13日晚間,銀監會發布《關於進一步深化整治銀行業市場亂象的通知》,同時印發《進一步深化整治銀行業市場亂象的意見》和《2018年整治銀行業市場亂象工作要點》(下稱《要點》)。

銀監會此次深化整治銀行業市場亂象,指出了8個重點整治方面,22條工作要點。其中包括,重點整治公司治理不健全、違反宏觀調控政策、影子銀行和交叉金融產品風險、侵害金融消費者權益、利益輸送、違法違規展業、案件與操作風險、行業廉潔風險等方面。

銀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通過深化整治銀行業亂象,進一步扭轉資金脫實向虛勢頭。將同業、理財、表外等業務以及影子銀行作為2018年整治重點,繼續推進金融體系內部去槓桿、去通道、去鏈條。同時,嚴查「陽奉陰違」或選擇性落實宏觀調控政策和監管要求等行為,優化信貸資源配置效率。

嚴查資金脫實向虛

本次《要點》繼續將「影子銀行及交叉金融產品風險」作為整治重點,嚴查資金脫實向虛在金融體系空轉現象。

《要點》將上述風險劃分為違規開展同業、理財、表外、合作業務四個方面。對2017 年「三三四十」專項工作中的突出問題進行梳理。

中信研究分析師表示,影子銀行及交叉金融產品風險是2017年「三三四十」專項工作中的重點內容,也包括了資管新規徵求意見稿、《商業銀行大額風險暴露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等文件的主要精神。

實際上,銀行同業理財和表外業務是銀行業亂象的突出領域。銀監會審慎規制局局長肖遠企曾提道:「無論同業理財還是表外業務,銀行業資金很多都是在同業之間空轉,並沒有完全流到實體經濟。」

從實體經濟方面來看,數據顯示,工、農、建、交、商五大物質生產部門產出佔GDP的比重,從2011年的71.5%降到了2015年的66.1%。相比而言,M2和GDP的比值卻從2011年的1.74倍上升到2015年的2.03倍。這個統計結果說明,中國經濟存在比較明顯的「脫實向虛」傾向。

2017年,銀監會開展了「三三四十」專項治理,取得階段性成效。據銀監會透露,各級監管機構發現問題5.97萬個,涉及金額17.65萬億元。

近日,銀監會主席郭樹清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經過共同努力,銀行業資金脫實向虛勢頭得到初步遏制,金融系統的槓桿率持續降低,有100多家銀行主動縮表。在2017全年新增貸款12.6%的情況下,銀行業總資產只增長8.7%,增速同比下降7.1個百分點,相當於在向實體經濟多投入的同時少擴張約16萬億元。

同時,同業資產負債自2010年以來首次收縮,同業理財比年初凈減少3.4萬億元;銀行理財因增速大幅下降而少增5萬多億元,銀行通過「特殊目的載體」投資少增約10萬億元;表外業務總規模增速逐月回落,總體呈現收縮態勢。

業內認為,此現象較為樂觀,說明過去的資金空轉和脫實向虛的現象得到了有效遏制,更多的資金迴流實體,更多的資金通過正規渠道支持實體經濟。

為了深化整治銀行業市場亂象,切實鞏固前期專項治理成果,除了對「三三四十」進行梳理外,《要點》也進行了相應延伸,並進一步落實2018年銀監會最新發布的監管文件。例如,「違規開展表外業務」中指出,違規開展資金來源或資金用途不符合規定的委託貸款;委託貸款和自營業務未嚴格隔離風險,或未實行分賬核算、分級授權管理等內容,落實了銀監會1月6日發布的《商業銀行委託貸款管理辦法》。

同時,《要點》首提「違規跨業通道業務」概念,即違規開展跨業通道業務,利用各類信託計劃、資管計劃、委託貸款等,規避資金投向、資產分類、撥備計提、資本佔用等監管規定或將表內資產虛假出表。

上述中信研究分析師認為,結合近期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和基金業協會針對規範通道業務的協調配合發文,這可能意味著違反監管規定、 跨金融子行業的通道業務,將逐步面臨協調統一的監管,而不僅是針對銀行和某一類機構之間的通道業務加以監管。

公司治理放首位

此次《要點》中,將「公司治理不健全」作為整治亂象工作要點第一條,從股東、「三會一層」履職和董事高管的從業資質三個方面提出了明確的要求。

有分析人士指出,正是因為金融機構內部沒有良好的公司治理基礎,沒有形成正確價值觀、合規意識與約束機制,才會導致利益輸送、違反宏觀政策、侵犯消費者權益等一系列亂象。

如2017年爆發的僑興債事件,牽出廣發銀行惠州分行員工與僑興集團人員內外勾結、私刻公章、違規擔保等。銀監會給廣發銀行總行、惠州分行及其他分支機構開出7.22億元天價罰單。同時案件還牽連出13家涉案機構。

「僑興債」事件暴露出資金融機構自身合規意識淡漠、盡職調查不到位,投後管理缺失、過度追求業務發展規模和速度等一系列問題。

同時,近些年由於一些城商行公司治理能力薄弱,個別銀行大股東將銀行視為提款機,通過信託、資管、股權反覆質押等手段套取銀行資金,票據業務、理財「飛單」、「蘿蔔章」等違法案件在城商行屢屢發生。

究其原因,也是商業銀行法人治理和風險管控滯後所導致的。換句話說,金融機構內控失范是很多亂象發生的根本原因。

《要點》除公司治理不健全外,還將向股東和關聯人員在內的「利益輸送」等明確列為本次工作要點。

1月5日,銀監會發布2018年1號令,即《商業銀行股權管理暫行辦法》,重點聚焦主要股東,防止其濫用權力、掏空銀行等行為。《要點》中「公司治理不健全」等主要內容,系對此令的進一步落實。

銀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介紹,整治銀行業市場亂象具有長期性、複雜性和艱巨性,不可能一蹴而就,是當前及今後一段時期銀行業改革發展和監管的一項常態化重點工作。

據了解,銀監會將於2018年下半年組織專門工作小組對重點地區進行督導,糾正解決方案不細、情況不清、亂象較多、案件多發頻發、處罰偏松偏軟等問題。


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刻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吧!

本站內容充實豐富,博大精深,小編精選每日熱門資訊,隨時更新,點擊「搶先收到最新資訊」瀏覽吧!


請您繼續閱讀更多來自 華夏時報 的精彩文章:

TAG:華夏時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