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稽執法的背後 是其對民眾權利的忽視
近日,一段普法節目刷屏網路,引發廣大網友熱議。瀋陽交警「以未保持機動車車牌完整和清晰」為由,對多輛車罰200元,為了起到「普法」效果,該交警還專門錄製一期節目。可視頻顯示中,被罰車的車牌尚能識別。為此,引髮網友質疑過度執法。19日6:52分,@瀋陽公安交警支隊發布消息回應:處罰不當,已對涉事交警作出行政警告處分。(來源:澎湃新聞)
不痛不癢的警告處分明顯與車主權利莫名其妙受到的侵犯不成正比,滑稽執法的背後,是其對民眾權利的忽視。
事情發生了,能立馬認錯,態度起碼是應當給予肯定的。但也要看到,滑稽執法的背後是其對民眾權力的一種不上心,不注意,更是沒放心上。老是想逮住一切機會施展自己的執法權力,就容易造成過度執法、甚至是鬧出這次的滑稽執法。車牌明明清晰可識,偏偏要拿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來嚇唬民眾,生怕別人不知自己懂法。其背後的心態赫然是將自己當成嚴格執法的人員,而不是從現實考慮執法也需人性化,車牌能看得清楚,能正常辨認幹嘛非要和民眾過不去呢?
最為滑稽的是說出:如果(對號牌是否清晰)心裡沒有底,花100塊錢(換牌)買個心安,這從側面也折射出了其對民眾權力的忽視和對權力使用的敬畏之心,既然車牌清晰標準尚無具體細則,起碼執法人員能夠依據現實情況作出判斷吧,一些機動車車牌只是稍有破舊,但仍清晰可識,完全沒有必要更換,不僅給民眾添麻煩更是白白浪費民眾的錢。僅僅簡簡單單的說出花100塊錢換個牌買個心安透露了相關基層執法人員缺乏對權力使用的敬畏感,更是壓根沒考慮過民眾的相關權利。可這對民眾權利的忽視,要我說是自上而下的。
為何這般說?本來就存在過度執法的嫌疑,還錄成普法節目做宣傳,上級部門在其播出時的把關把哪兒去了?上級監管管到哪兒去了?事情發生了,不痛作反省,好好反思問題癥結出在哪裡,立馬草草發個對涉事交警不痛不癢的警告處分,想要儘快平息輿論。而不是反思在執法過程中是否心中缺乏對權力使用的敬畏之心,權力究竟是為誰而用?到底有沒有把民眾的權利放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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