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時衝動離婚,當晚後悔求復婚,老婆提了5個要求讓我哭笑不得
我今年26歲了,和老婆結婚兩年了,我們的感情一直都很好,我是在一家工廠裡面做設計的,老婆是做內銷的,我們兩個人一個月的工資加起來也有八九千塊錢,雖然不多,但夠我們生活,每個月還能攢上一點錢,到有點底子了我們就準備要小孩。
說起我的老婆什麼都好,就是性格很急的那張,而且還是一個完美主義者,為了這個她沒少經常啰嗦我,有時候我受不了也會和她爭吵幾句,最近這兩個月我們都比較忙,我也經常加班,她有時候也加班,我回家老婆總是埋怨我不體貼她、不關心她、不幫她做家務,還說我錢沒比她多賺兩個,天天回來跟大爺一樣,吃了就睡,衣服和碗也不洗,地也不拖。
前幾天我們大吵了一架,老婆一生氣就說過不起走了,離婚,我一時氣的短路了,衝動之下就同意離婚了,而且當天就離婚了,離婚後老婆回家把衣服收拾好就回公司宿舍去了,當天晚上冷靜下來,我就後悔了,想著老婆為這個家的付出,線板回來要做飯洗衣和料理家務,早上起來還要做早餐,我真的沒有幫到什麼忙,我感覺我錯了,我給老婆打電話,給她道歉,告訴她我錯了,想復婚,可老婆說想復婚可以,叫我答應五個條件:
1、以後不管如何吵,她生氣的時候說離婚,我不能當真,更不能答應,只能她甩我,不能我甩她;
2、下班回家之後要一起幫忙做飯、做家務;
3、要理解她、要關心她,不準凶她、生氣的時候要哄她;
4、每個月零花錢從300減到150元,作為懲罰,以後表現好可以恢復到300;
5、不管如何的吵架,吵了之後第一時間不管對錯要先向她認錯,等她心情好了可以講道理;
聽到這五個要求,我真的哭想不得,這是什麼要求啊,簡直是不平等的條約,但我還是答應了,而且馬上開車去接老婆回家,誰知道剛把她接回家她就從包里拿出一張紙條,我一看,好傢夥,就是剛才說的協議。
但我毫不猶豫的簽了,經過這件事,我知道老婆的辛苦和不易,夫妻之間要相互理解、彼此關心和經常溝通,不要輕易說離婚,特別是作為男人,千萬不能頭腦發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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