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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自信與忠恕之道

這篇東西,是應我的老朋友、葦杭書院山長楊汝清先生儒學會講之請寫的發言提綱。

汝清先生一直以弘揚儒學為己任,十年前創辦了葦杭書院,為儒門虔誠守望,期儒林薪火相傳。

葦杭書院每年年初舉辦一次年度會講,會講的議題是儒家的一些核心義理,如「孝」「信」「禮」「廉」「恥」等。去年會講的主題是「忠」,今年會講的主題是「恕」。這兩次會講,我都奉命做了個簡短的發言。

說實話,我非儒門中人,對儒家義理所知有限。不過葦杭書院的這些會講,還是蠻有意義的——即便我們不是研究儒學的,但作為中國人,我們浸淫在中國文化中,其實時刻要面對這些問題。比如,怎麼處理與父母的關係?這就涉及如何看待「孝」。這些問題,我們可以不贊同古人的看法,卻終須面對,無法迴避。

關於文化自信

在談「忠」「恕」之前,我簡單談談文化自信問題。

最近幾年,國家在宣揚文化自信,傳統文化得到了更多的重視。我閨女上小學二年級,學校里教她們背《弟子規》《三字經》和不少古典詩詞。雖然《弟子規》未必有多大意義,不過,讓孩子們多讀讀傳統經典,我還是贊同的。雖然傳統文化也有它的缺點,但哪種文化是完美無缺的呢?作為中國人,中國傳統文化是我們靈魂的根,有根總比無根要好,讀孔孟總比讀最近一百年的那些偽經典要好,總比讀周小平、咪蒙要好。

理解文化自信,首先要理解中央為什麼提出要「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現在歐美面臨的最大社會問題就是族群分裂、文化分裂。一個國家,如果族群之間的文化差異過大,彼此之間難以交流的話,那這個國家就會面臨很多麻煩。國家內部固然可以有多元文化,但這種文化多元,應該是以共同或者相似的價值體系為基礎的多元;否則,雞同鴨講,溝通都無法溝通,怎麼搞民主?哪來的社會和諧?

中國在這方面比歐美要好得多。中國的主體民族佔比極高,絕大多數少數民族與主體民族的文化差異並不大。我們是有條件「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的。那怎麼「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呢?弘揚傳統文化,增強文化自信,就是一個重要手段。一個國家、一個民族,如果沒有文化自信,就很難有凝聚力、向心力。

當然,理解文化自信,要有包容的心態。一個偉大的民族,要有吐故納新、兼容並包的胸懷。盲目排外的義和團,不是文化自信,而是迷信。

那麼,我們在弘揚傳統文化時,如何看待三綱五常、四維八德這些傳統價值觀?——這些價值觀是傳統文化的內核,如果不能正確理解這些價值觀,我們也不可能正確理解傳統文化。

過去一百年里,我們對傳統文化有過兩次大的批判運動,一是新文化運動,二是文化大革命。近二三十年來,隨著國學熱的興起,很多人反過來又把傳統文化捧得太高,似乎又有點矯枉過正了。

怎麼看待傳統文化和傳統價值觀,是一個極大的課題,一本書也寫不完。這裡就以「忠」「恕」為例,談談我的一點看法。

關於忠

在數千年的儒家文化傳統中,「臣忠子孝」可以說是整個價值體系的基石,「忠」太重要了。

但實際上,從孔子到孟子,再到之後的儒家,他們對「忠」的理解其實有很大變化,在孔子、孟子那裡,「忠」遠未像大一統時代那樣被提到如此高的位置。

怎麼理解孔子的「忠」?

在《論語》中,「忠」字出現的頻率雖然沒有「仁」字高,但還是出現了十多次。下面是比較重要的幾處:

子以四教:文,行,忠,信。

子曰:「十室之邑,必有忠信如丘者焉,不如丘之好學也。」

子張問「政」,子曰∶「居之無倦;行之以忠。」

定公問:「君使臣,臣事君,如之何?」孔子曰:「君使臣以禮,臣事君以忠。」

孔子以忠信自命,並以之教人,可見他很看重忠信。

孔子為什麼提倡「忠信」?這要根據他所生活的時代背景去理解。

孔子生活在春秋諸侯爭霸的時代,周天子名義上是天下共主,但權威已經所剩無幾了。諸侯不太把周王看在眼裡,而在很多諸侯國內部,臣子弒君的事也屢見不鮮。在孔子的出生地魯國,國君長期處於傀儡位置,真正掌權的是三家貴族孟孫、叔孫、季孫(「三桓」);後來「三桓」又被陽虎等家臣控制著。這就是孔子所謂的「祿之去公室,五世矣;政逮於大夫,四世矣」「陪臣執國命」。

「天下有道,則禮樂征伐,自天子出;天下無道,則禮樂征伐自諸侯出。」在那個「禮崩樂壞」的時代,作為一名政治哲學家,孔子一直在思考的問題是,如何讓這個世界恢復秩序。

孔子雖然是聖人,但也無法預料到300年後偏居一隅的秦國會統一天下,更無法預料到2500年後連君主也沒有了。他當時想到的辦法就是復古——恢復周王室的權威,天子、諸侯、大夫都遵守周公遺教,如此則天下太平。所以孔子很重視「名分」,「必也正名乎,名不正則言不順」「八佾舞於庭,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

按照這種思路,孔子自然要提倡「忠信」;「臣事君以忠」,每個臣子都「行之以忠」的話,天下不就太平了嗎?

客觀地說,孔子開的這個藥方不能說不好,奈何諸侯、大夫們都不聽他老人家的。孔子東奔西走,周遊列國,最後還是一無所獲。孔子是個理想主義者,他的政治主張在現實中沒法推行,他只能在《春秋》中表達自己的政治理念。孟子說,「春秋,天子之事也。」「孔子成春秋,而亂臣賊子懼。」

所以,孔子提倡「忠」,是可以理解的;他所說的「忠」,也遠不是後來人們所謂的「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式的「忠」,而不過是按照禮製做好自己的分內之事,不逾矩。

孟子為什麼不怎麼提倡「忠」?

孟子比孔子晚了將近200年。孔子生活的時代,雖然已經很亂了,但周王室名義上還受到一定的尊重;諸侯之間儘管經常打仗,但多少還講點「禮儀」;一國發生了臣弒君的事,霸主可能會去興師問罪。

到了孟子生活的年代,諸侯之間只剩下赤裸裸的暴力征服。周王室雖然還在,但早已被人們遺忘了。所以,我推想孟子的內心,他應該比孔子還要悲觀絕望。作為一名政治哲學家,孟子該怎麼辦?

周王室已經完了,孔子提倡的復古之路已經完全不可行了。孟子只能寄希望於某個大國國君施行仁政,「行仁政而王,莫之能御也。」

所以,按照孟子的這個思路,臣子「忠」與否,已經不重要了。《孟子》中雖然也多處提到「忠」,但已無關宏旨。孟子甚至把忠解釋成「教人以善謂之忠」,這依然是對「仁政」的闡揚。

孟子甚至對「忠於君主」的思想有所保留。他對齊宣王說:「君之視臣如土芥,則臣視君如寇讎。」湯放桀、武王伐紂,其實也是犯上作亂,孟子卻說,「殘賊之人謂之一夫。聞誅一夫紂矣,未聞弒君也。」孟子說這些話,其實無非還是勸說齊宣王等國君要施行仁政,對臣民好一點,別把老百姓逼得造反。

孟子的主張有錯嗎?沒錯。人治社會,王道總比霸道好,仁政總比暴政好。可惜,諸侯都是馬基雅維利主義者,孟子的話依然無人響應。

表面上看,孔子和孟子的思想是有很大差異的,但這與二人生活的時代背景有關。孔子是「聖之時者」,如果孔子生在孟子的時代,他也絕不會宣揚復古,而很可能與孟子一樣全力提倡仁政。

到了秦漢大一統之後,皇權專制越來越厲害,「忠君」思想被不斷強化,孟子對「忠」的看法就不大受歡迎了。本身也是造反起家的朱元璋,讀到「君之視臣如土芥,則臣視君如寇讎」,甚至勃然大怒,下令將孟子逐出文廟。

我們現在還要不要提倡「忠」?

如今,中國沒有君主了,法律上人人平等。那麼,現在「忠」還有意義嗎?我們需要忠於誰?

我覺得,「忠」還是應該提倡的,但我們提倡的不是田橫五百壯士式的忠,不是陸秀夫式的忠。我們應該賦予「忠」新的時代內涵。

法學家梅因有一句名言:「迄今為止,所有社會進步的運動,是一個『從身份到契約』的運動。」從君主專制到民主共和也是如此。

以前,君主的身份是世襲的、終身的,君臣關係是無法改變的(除非有鼎革之變)。因此,那時候對君主、王朝的「忠」,是身份社會的「忠」,個人很難有自由選擇。這種「忠」,本質上近似於婦女對丈夫的「守節」,是下對上的道德義務,而上對下則沒有相應的義務。

如今,我們生活在「契約社會」,人與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是對等的。沒有人有權要求別人無條件忠於自己。那麼,我們需要忠於什麼?

契約社會,我們需要忠於自己簽訂的契約!(當然,契約必須是在自由平等的前提下籤訂的。)因此,現在的「忠」,內涵與「信」差不多,「人而無信,不知其可」。

當然,有些「契約」性質比較特殊。比如我們人人必須遵守的法律,從某種意義上也是一種社會契約。政黨等社會團體的內部規章,對該團體成員也相當於一種契約。婚姻也類似於一份契約,結婚了就當「不逾矩」。

所以,「忠」之時義大矣哉!愛國敬業是忠,遵紀守法是忠,誠信經營是忠,恪盡職責是忠,夫婦相愛是忠。

曾子「日三省吾身」,第一個就是「為人謀而不忠乎?」我們其實也應該學學曾子,每天反省一下,今天我盡忠了嗎?

關於恕

「恕」很重要,但《論語》里只有兩次談到「恕」。

子貢問曰∶「有一言而可以終身行之者乎?」子曰∶「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曾子曰:「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

「忠」與「恕」是一個由內而外的關係。朱熹說,盡己之心為忠,推己及人為恕。舉個栗子:只愛自己的老婆,不愛別人的老婆,這叫「忠」;愛自己的孩子,同時也愛別人的孩子,這叫「恕」。

「恕」的精神是特別值得提倡的。但恕道在歷史上並沒有被發揚光大。雖然在《論語》中,「忠恕」並提,但後來更多地是提倡「忠孝」。「孝」和「忠」一樣,都成了一種下對上的單方面的義務,推到極致就是一種奴隸道德。

「恕」這個字,後來經常被使用的涵義,也不再是「己所不欲,勿施於人」,而是「寬恕、饒恕、恕罪」,「以恕己之心恕人」也是這個意思。「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是平等的、相互的;「寬恕、饒恕」,都有上對下的意味。「謫居正是君恩厚,養拙剛於戍卒宜」,無論林則徐受了多大委屈,依然要感激君恩浩蕩;當然,皇上也是寬大的,沒有讓他「斷送老頭皮」,只是發配新疆,這大概就是變了味的「忠」「恕」的典範。

為什麼「恕」的涵義會發生這種嬗變?可能還是因為帝國時代的統治者在不斷強化等級觀念,下對上只能有「忠」,上對下可以有(當然,也可以沒有)「恕」。儒家越來越法家化,「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沒有用武之地,儒臣只能喊「君王聖明,臣罪當誅」。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意義上的「恕」,在今天有著格外重要的意義。伊賽亞·伯林區分積極自由(LIBERTY TO…)與消極自由(LIBERTY FROM…),「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就近似於消極自由,是個體不受別人干涉的自由。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固然可以作為一种放之四海而皆準的道德準則,但這種抽象的原則,一旦應用於複雜的現實,就會面臨兩個問題。

第一個問題是,這種消極自由的邊界在哪裡。比如,西方爭議很大的同性婚姻問題,我們要不要尊重這種自由?比如,在一個穆斯林占多數的社區,那裡的非穆斯林可不可以吃東坡肘子?比如,美國加州允許抽大麻,荷蘭允許賣淫嫖娼,澳門允許賭博,這類「黃賭毒」的自由應不應該保障?

第二個問題是,如果有人侵犯了這種消極自由,又該怎麼辦。中國的文化傳統,喜歡提倡一些好聽的原則,卻不注重如何落實,這是一大弊病。比如,提倡君主行「仁政」,這個自然是好的,但卻很少講,如果君主不行「仁政」,臣民該怎麼辦。以陳寅恪先生的話說,「若以君臣之綱言之,君為李煜,亦期之以劉秀;以朋友之紀言之,友為酈寄,亦待之以鮑叔。」直到如今,我們的話語體系和法律體系中,依然充斥著這種期待性的要求。

對這兩個問題,我們不可能有一個統一的答案。不同的文化,對消極自由邊界的界定必然是不同的,對如何保障消極自由也會有不同的制度安排。

但是,有兩點應該是可以明確的:

一是,無論是積極自由還是消極自由,都應該以人人平等為基礎。我們不能規定某些自由只允許少數人享有。那就不是自由,而是特權。當然,按照權力義務相統一的原則,公共人物、掌握更大權力的人,理應受到更多的監督。

二是,自由的邊界、保障自由的措施,都應該以公開的程序,通過民主的原則來規定。當然,民主不是萬能的,民主只是最不壞的手段。比如,如果大多數人覺得,同性婚姻是不應該被允許的;這個決定,對同性戀者來說自然是不人道的,但就決策程序而言,我們無法設計更好的原則。大多數人的決定,未必比宸衷獨斷更英明,但風險要小得多。

ps:有朋友說我寫的東西晦澀、乏味。我不是學術圈中人,以行內人的眼光看,我寫的東西其實還是過於淺白。寫這類東西,其實只是為了理清自己的一些想法,讓頭腦中一些混沌的觀念變得清晰起來。寫作,與其說是寫給別人看的,不如說是寫給自己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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