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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軍抗戰中的主力反坦克武器之一:英制彭斯反坦克槍

作者:薩沙

本文章為薩沙原創,謝絕任何媒體轉載

很多人問薩沙,為什麼抗戰國軍不裝備反坦克槍?其實,國軍裝備了數百支彭斯反坦克槍(Boys anti-tank rifle)。因這種武器不實用,國軍很快就將它淘汰了。聽薩沙說一說吧。

薩沙的抗戰輕武器系列叢書,還有一些遺漏,我都來補充補充。

早在一戰坦克剛剛誕生之時,反坦克槍就誕生了。當年缺乏專業反坦克武器,士兵們遇到坦克往往就只能用步槍射擊。那個年代的坦克裝甲比較薄弱,如著名的英軍Mark I坦克裝甲厚度只有6毫米,不同部位裝甲還不均勻。

如果角度合適,步槍子彈還是可以做到射穿裝甲的。

於是,德軍開始配發步槍的裝甲彈,也即是大名鼎鼎的K子彈。

口徑還是7.92毫米,最初彈頭為鐵質。後為硬鎢合金彈芯,子彈裝藥量要大的多。如果在100米距離射擊,它有約30%的機率能貫穿8毫米厚的裝甲。

這種子彈的出現,讓每個步兵都具有一定反裝甲能力。不過K子彈製造難度大,非常昂貴,對槍支損害很大,難以做到分配到每個士兵。

在德軍中,主要將K子彈交給狙擊手或者槍法最優秀的人。

抗戰之前,中國進口新式毛瑟步槍的時候,也一樣進口了一批反裝甲子彈。

只是,時代不同了。在128上海會戰、長城會戰等一系列的作戰中,發現這種反裝甲子彈對於日軍坦克基本無用。

當時日軍的坦克裝甲已經有一定進步,裝甲都針對12.7毫米以下的穿甲彈做過設計。

理論上,國軍7.92毫米穿甲彈可以在近距離射穿日式坦克的裝甲,但實際上則辦不到。

即便是防禦最薄弱的94式坦克(豆戰車,只有3噸多),也只有觀察口和炮塔正前部某些部位才能被擊穿,還需要在幾十米距離內射擊。

甚至,對付92式騎兵裝甲車這種,裝甲厚度只有6毫米的傢伙,K子彈效果也不明顯。

況且,擊穿是擊穿,擊穿不代表可以讓坦克失去戰鬥力。

不要說7.92毫米穿甲彈,即便更大口徑子彈也是如此。

在城市戰中,國軍曾經用法制13.2毫米哈奇開斯高射機槍伏擊坦克。1個彈匣10發擊穿了6發,但日軍坦克手無一傷亡,坦克也保有9成作戰能力。

這就是槍械和火炮,在反坦克領域不同的地方。

反坦克炮一旦擊穿裝甲,會導致坦克內部裝甲崩塌,出現大量碎片,殺傷坦克成員。但7.92毫米子彈太小,坦克內部裝甲幾乎不崩塌,導致殺傷力極小。

與其用這種子彈,還不如直接用集束手榴彈了,至少一捆就可以將坦克炸毀。

以上都是在城市戰的特殊地形,便於近距離攻擊坦克。

在開闊的野戰環境中,日軍坦克距離我們戰士至少在500米以外。這麼遠的距離,K子彈的穿透力太弱。

經常將日軍坦克裝甲車打成馬蜂窩,但子彈就是無法有效穿透。

於是,在抗戰開始一二年後,這些7.92毫米反裝甲子彈就逐步消失了。

解決這個問題的方法,是研發專業的大口徑反坦克槍。

可以看到,法制13.2毫米哈奇開斯高射機槍最低程度射穿了坦克,能夠造成一定損害。

早在一戰期間的1918年,德國人就研發了毛瑟13.2毫米反坦克步槍M1918型號。

M1918也是世界上最早的專業反坦克槍。

至於,中國為什麼不進口蘇聯的捷格加廖夫和西蒙諾夫2種大口徑反坦克槍?

這兩種東西,是二戰中使用最多的反坦克槍。

為什麼不進口,主要是時間對不上。

蘇聯對中國軍售是1937年的事情,持續了3年左右,到1940年就基本停止了。

日本和蘇聯在1941年初,簽訂了《日蘇中立條約》,此後連邊境線都封鎖了。

而捷格加廖夫和西蒙諾夫均是1941年才研發的武器,那麼中國自然是買不到。

客觀來說,捷格加廖夫和西蒙諾夫的威力比7.92毫米要強大的多,在300米距離可以擊穿30毫米左右的裝甲。

而日軍89式中型坦克的正面裝甲不過17毫米(正面裝甲17毫米,側後裝甲15毫米,頂甲10毫米),是擋不住蘇制反坦克槍的攻擊的。

這仍然是美好的想法,實戰和理論是不同的。

在抗戰後期,國軍裝備了一大批反坦克槍:博斯反坦克步槍。

這是英國人的老裝備,也是淘汰下來的裝備。

在二戰爆發前,英軍裝備了一批13.9毫米的博斯反坦克步槍,採用5發彈匣裝彈,優秀射手可以達到6秒鐘1發。

這種反坦克槍發射99穿甲彈,能射穿100米處的21毫米鋼板,300米處15毫米鋼板。

博斯反坦克步槍廣泛裝備英軍,甚至裝在裝甲車上用於反坦克。

從1937年到1940年,英國皇家輕武器工廠和加拿大英格利斯公司,一共生產了6萬2000挺之多。

在二戰爆發之前,各國坦克都很薄弱。

以德軍的1型和2型坦克來說,前者裝甲厚度只有13毫米,後者側後方裝甲不過16毫米,都可以擊穿。

沒想到,開戰以後德軍主力坦克,很快變成3型和4型坦克。

以4型坦克為例,最初最爛的型號,側面裝甲也有15毫米厚度,反坦克槍根本無法擊穿。

於是,英軍的博斯反坦克步槍只能用來對付裝甲車、裝甲汽車或者卡車。

它的重量又高達16公斤,稍微攜帶一些彈藥就超過20公斤,是布倫輕機槍的2倍有餘。

這麼重的武器,對反坦克槍手來說簡直就是噩夢。

同時,該槍長度也達到1.6米,無論背負行軍還是乘車乘船都不太方便。

以上的還都是扯,最主要的是它的使用危險性較大。

博斯反坦克步槍的有效射程是460米。實際上為了保證穿透能力,射擊都在100多米距離內進行。

在這麼近的距離攻擊裝甲目標,又用如此大塊頭的武器,等於是打廣告。

攻擊力低下的反坦克槍,往往連續幾槍打中敵人都毫無效果。此時,敵人肯定會第一時間反擊,區區100米距離,扛著1.6米長槍的搶手往哪裡躲?幾乎必死無疑。

久而久之,英軍就沒人用這種廢物了。

更有意思的是,敦刻爾克大撤退期間,英軍丟棄了數千支反坦克槍。

德軍繳獲以後,直接將它們丟進倉庫甚至回爐鍊鋼,認為這是過時的武器。

英軍將3200支博斯反坦克步槍,通過租借法案轉交給蘇聯,後者也是甩給了游擊隊和二三線的預備部隊。

國軍近水樓台先得月,也裝備了一小批。

1942年初,中國遠征軍第一次進入緬甸作戰。英國人的陷害和美國人的瞎指揮,我們10萬大軍慘敗,損失了接近一半兵力,主力退入了印度。

隨著第二次中國遠征軍的組成,我們開始裝備了英美的武器。

這邊,英國人知道博斯反坦克步槍已經成為廢物,就慷慨的送給了我們。

國軍幾乎沒有步兵反坦克武器,只有最精銳的駐印軍才有一批巴祖卡火箭筒。

之一國內的400萬大軍,直到1944年中旬,才得到二三十個巴祖卡火箭筒作為測試訓練使用。

在1943年滇西遠征軍編組的時候,反坦克武器一窮二白,只能有什麼用什麼了。

操作又大又沉的步槍需要2個人,一人擔任射手,另一人為觀察手,負責指示目標和觀察射擊效果。

當時的國軍精銳部隊,每個步兵營都裝備1個反坦克步槍的班,裝備3挺博斯反坦克步槍,每個班的編製是13個人。

滇西緬北的日軍的坦克裝甲車很少,反坦克槍發揮不到什麼作用。

更慘的是,反坦克槍的作用單一,不能對付單兵,也不能打擊工事,廢物一件。

於是編製又進行了調整,調整到每個團裝備一個反坦克連,裝備美製反坦克炮、巴祖卡火箭筒和反坦克槍。

顯然,反坦克槍已經淪為徹底的配角。

國軍戰士認為,這種武器早已過時。

其他尚且不談,它的使用難度非常大。13.9毫米口徑讓它的後坐力驚人,如果操縱不當很容易造成槍手肩部淤青甚至脫臼。

曾有國軍新兵不知死活私下試射反坦克槍,導致肩膀大塊皮膚撕裂。

國軍老兵抱怨:就算做好射擊姿勢,也會因劇烈的搖晃導致頭部暈眩。

有意思的是,英軍也是這麼說:就是壯漢農夫,最多左肩打一槍右肩打一槍,然後就直接去野戰醫院。

槍托有援沖器和很厚的護墊,槍口有減震的防火帽,即便如此也不保險。

國軍戰士認為,反坦克槍沒有什麼反坦克能力,是反坦克炮的十分之一還不到,也大大不如巴祖卡火箭筒。

即便37毫米反坦克炮的射程也可以達到850米以上,不亞於坦克的射程,使用比較安全,打擊力也強,是反坦克的利器。

即便是20毫米博福斯機關炮,可以連續炮擊,反裝甲能力也較強,還可以防空。

反坦克槍各方面都無法和機關炮以及反坦克炮相提並論。

反坦克槍最大的優勢,也許就是可以由單兵攜帶。隨著巴祖卡火箭筒和無坐力炮的裝備,反坦克槍甚至不能勝任單兵反坦克武器。

以巴祖卡火箭筒為例,破甲彈可以擊穿130毫米鋼板,是反坦克槍的十倍。

那麼,反坦克槍被淘汰就是必然。

隨著1944年緬北滇西日軍被全殲,這些博斯反坦克步槍也就失去了作用,開始裝備國內的國軍。

1944年底,第31集團軍領到8 挺博斯反坦克步槍,成立78軍反坦克步槍隊和85軍軍反坦克步槍。

1945年滇西緬北戰役徹底結束後,又有185支反坦克槍運回國內。

1945年初,日軍出動裝甲部隊進攻河南的西峽縣。

此時的日軍大勢已去,敗亡已經是必然。國軍設置了多條狙擊線,打的日軍狼狽不堪。

4月3日夜78軍反坦克步槍隊和其他部隊一起,對冒進的日軍進行伏擊。

在很近距離,78軍反坦克步槍隊用博斯反坦克步槍猛烈射擊,連續擊毀擊傷9輛日軍坦克和裝甲車。

這也是國軍反坦克槍的絕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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