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彌陀佛,無非自己
阿彌陀佛·無非自己
宗教,從未真正地存在於普通民眾之間。
我從事金融工作的時候接觸過兩位資本圈的朋友,二位一直熱衷於投資興建寺廟,武漢和福建等地都有他們的項目。本以為他們是虔誠的佛教徒,後來才知道兩人只信奉Money教,之所以樂衷此事,完全因為「這個項目」賺錢的速度就好比印錢一般。
圈子限制了我的想像力——他們只用了六七百萬就撬動了一個總投資幾千萬的項目:幾百萬用於疏通政府關係,另外幾百萬用於媒體造勢。
政府關係那部分不多聊,和一般的潛規則並無二致,媒體造勢這一塊可就厲害了:
第一步,找了一家文化公司進行策劃,先是給某香火鼎盛的寺廟捐贈了一筆數額不菲的錢,然後請住持出鏡,拍攝一個宣傳短片,內容是:該寺院為滿足廣大信眾的要求,決定在某地興建新院,眾善男信女可出資捐贈,小至一磚一瓦,大到佛祖金身,金額不分大小,皆是與佛結緣,種下福田,諸如此類云云。這些錢完全是捐贈的,從項目方來說,零成本。
第二步,找機構幫助發行私募產品,從投資者群體快速募集大筆資金。
你是不是和我的想法一樣,覺得從投資者那裡募集的資金佔了大頭?事實是:信徒捐贈的金額和它相差無幾。
驚掉了下巴。
寺廟建成後,每天都是坐等收錢(香燭都是由其他信徒捐贈的,免費發放給香客,所以寺院本身無需承擔這筆支出)
1.功德箱
2.首飾配飾開光
3.佛像神龕售賣
4.經書印製
5.法會活動
6.部分商鋪招租
7.大金主的定期捐贈
好多人應該看過那張僧人們數錢的照片,原本以為是惡搞,但一位在寺院做義工的朋友告訴我,麻袋裝錢的情景真的是見慣不怪了。
後來慢慢了解到,國內的絕大部分寺院都已經被商業俘虜了,只愛金身,不愛經文。
起初,覺得挺可悲的,但細想一下,何悲之有?還是回到開篇那句話:宗教,從未真正出現在普通民眾之中。
世界三大宗教有著獨立的宗旨和教義,各自有著龐大的信徒,各自篤信並堅守著對本宗教的虔誠。只不過彼此還是有一些相互背離的地方,比如:
佛教提倡用修行的方法去掉修行者自己的慾望、罪孽和煩惱,以達至善,擺脫輪迴,進入永恆(涅盤)。
基督教則認為,人靠自身的力量是無法擺脫自己的慾望和罪惡的,只有上帝才可以保佑你;
伊斯蘭教吃牛肉,佛教徒卻禁食牛肉;
基督教禁止信奉和參拜其他教派,宣誓一生只信奉它,佛教教導眾人要有包容之心。
孰對孰錯?
更有甚者,信徒們為了維護各自的宗教信仰而不惜與他人發生衝突甚至戰爭,試問,你們一直搖旗吶喊的包容與和平去哪裡了?
佛教由喬達摩·悉達多創立,成道後叫釋迦摩尼。
伊斯蘭教由穆罕默德創立。
基督教由耶穌創立。
所以,他們之間也有相同的地方:?
1.都是由統治階層創立
宗教的誕生,要麼在教會,要麼在王室?,這不是巧合,而是必然。
當人們的物質生活達到一定層級之後,勢必會遵循馬斯洛需求理論而向著更高的階段進行探索,而教會和王室恰好是最先衣食無憂的階層,於是,宗教就誕生了。不過宗教的初衷並非如今日所見,它的雛形很純粹,沒有摻雜諸多的政治因素及權利因素在裡面,對現實的慾望也是淡然的,比如佛教一開始就不提倡祭拜活動,擯棄一切形式主義,只要求個人修為:修心,放下,回歸自性。
2.宗教領袖的形象無一例外都是人的模樣
只能說宗教太誠實,卻也太缺乏想像力了,無一例外的,那些先知啊至聖啊都和我們長得一樣,只不過他們被不斷地附著上傳奇色彩,凌駕於世人之上。換句話說,宗教的形象和教義無非也是由某個人或某些人創造出來的,既然如此,也就避免不了個中隱藏的主觀性和目的性。
我自己是一個非形式主義的佛教徒,我喜歡讀一些古佛理,因為它來自於生活,接地氣,與此同時,我就比較抵觸那些形式化的東西,一方面是因為它背離了佛法的初衷,另一方面它把信佛變成了一件功利性很強的事情,甚至成為了一種工具,比如大家現在都覺得,你放進功德箱里的錢越多,你就越虔誠,這樣的話佛祖就會給你開小灶,搞個綠色通道啥的,這儼然成為一種交易,長此以往,價值觀就發生了改變。
為什麼會這樣呢?
其一,我們在對佛教的認知和表達上,很大程度受到了西方文化的影響。
有人把這個現象比喻為餡餅和披薩——佛教的本質更注重內修,目的是提升眾人的智慧涵養;西方宗教更注重外在,要求信徒的絕對服從和儀式感,比如基督徒的禱告。隨著西方文化的不斷浸入,我們對社會體制及物質生活的認知逐漸向西方靠攏,從而導致在對待宗教信仰的問題上也發生了轉變,漸漸地變得浮躁和虛榮。
其二,這是社會發展的必然現象。
又得提到馬斯洛需求理論。
物質生活的進步必然要求人們在精神需求方面同樣得到滿足,只不過這不是一件容易解決的事兒,究其原因,還是因為我們對世界的認知遠遠不夠,好多事情我們沒辦法解釋,無法說服自己,那麼這個Gap就需要有個東西可以讓我們繼續寄託,而這個被寄託的載體不但需要具有彈性的想像空間,還得有具體的可視性,於是,宗教信仰2.0版本就出現了。
其實我一直在問自己一個問題:宗教和那些無法解釋的神秘力量到底有沒有關聯?直到前段時間發生的一件事情才讓我想明白。
有一次我帶女兒去公園散步,看到一群小朋友圍在花壇邊看螞蟻搬蟲子,女兒好奇地湊了過去,我也蹲在旁邊看。只見一群螞蟻托著一隻小蟲子,準備順著花壇的沿兒把它從下邊搬到上面去,只不過每次快要爬到頂上時都會被一顆長出來的草給攔住,導致蟲子掉落下來,來來回回搞了六七次,一直沒辦法爬上去。大概第八九次的時候吧,在同樣遇阻的位置,一個小男孩用手把那顆草撥開了,那群螞蟻終於順利地把蟲子運了上去。
小朋友們很開心。
螞蟻應該也很開心。
但是它們應該不會留意到,其實有一隻上帝之手幫助了它們。
我突然意識到,螞蟻鍥而不捨的精神大概就如我們最正宗的宗教信仰,不斷激勵著自我;而那個小朋友的無心之舉,就可以理解為出現在我們生活中的那些無法解釋的神奇力量了。
宗教,只和自己有關;而上帝之手是不受你我支配的,它太偶然,因為那天還可能出現很多情況,比如這些小朋友沒有圍觀它們 ,或者那隻手把它們捏死了,等等。
那天后,心情明朗,感覺少了一層枷鎖,也突然間明白:生活里的好與壞,都是自己促成的,而那些讓你變得更好或者更壞的,都只是一個無所謂好也無所謂壞的意外而已。
阿彌陀佛沒有那麼遙遠。
阿彌陀佛,無非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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