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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M:高官?流浪孤兒?殺人逃犯?誰才是真正的他?

來源 | 山東省人民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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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19日,山東省人民檢察院公訴二處的檢察官吳娜接到一起死刑二審上訴案件。當她翻開卷宗,一起塵封多年的離奇案件讓辦理過很多大要案的她皺起了眉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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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8月3日晚上7點多,山東青州一個村莊的玉米地里警燈閃爍,穿過聚集的村民,辦案人員看到了一具裸體女屍,沾滿斑斑血跡。雖然在被害人體內提取到了嫌疑人的有效DNA,但由於當時年代久遠,大數據並未普及,DNA資料庫也有待完善,在現場無其他目擊者和證據的情況下,犯罪嫌疑人無處追查。

三年後,在距離上一懸案發生地僅38公里的壽光某村莊,一起強姦殺人案與此前案件如出一轍;一年後,在壽光的另一村莊,相似的姦殺案再次出現。

山東省檢察院公訴二處檢察官 吳娜2007年4月,隨著全國DNA實驗室應用系統的推廣,青州強姦案與壽光兩起強姦案,被害人陰道拭子基因比中,這意味著三起案件遺留的DNA吻合,系同一人所為。

懸案接連發生,這讓辦案人員感到巨大的壓力。這三起案件除了都測出同一DNA外,沒有任何其他線索。犯罪嫌疑人究竟是誰?是情殺還是仇殺?會不會再次犯案?種種問題成了懸在辦案人員心頭的一把劍,每過一段時間,當地辦案人員就要把採集到的DNA放入系統中比對,可嫌疑人卻從此銷聲匿跡……

時間一晃而過,轉眼到了2011年11月21日,當辦案人員再次登錄系統比對時,一條對比結果令所有人十分激動!

山東省檢察院公訴二處檢察官 吳娜:比對結果顯示,三起強姦案中遺留的犯罪嫌疑人DNA與濟寧市鄒城監獄服刑人員李小龍的DNA一致。

懸案忽然找到了突破口,辦案人員難捺心中的激動,迅速前往鄒城監獄找到了李小龍。資料顯示,李小龍於2007年2月3日因犯搶劫罪被昌樂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年,當時他正在鄒城監獄服刑。

2011年12月1日,壽光市公安局將李小龍從鄒城監獄押回壽光市看守所羈押。可到案後的李小龍卻讓辦案人員犯了難:他,究竟是誰?

山東省檢察院公訴二處檢察官 吳娜:李小龍他沒有任何可查詢的身份信息,到案後拒不交代真實身份和犯罪事實,自稱孤兒,流浪長大,這給破案帶來極大困難,我們無法證實「他真的是他」。

背負命案,一定會得到法律最嚴厲的制裁,何況是三條人命。也正因為如此,在李小龍拒不供述的情況下,核實他的身份、排除任何可能,是重中之重。

那麼,問題來了:既然DNA比對成功,那無論他叫張三或是李四,DNA所屬必定是同一個人,為什麼一定要核實他的真實身份呢?

山東省檢察院公訴二處檢察官 吳娜:面對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我們必須慎之又慎。只要有萬分之一的可能,我們都要找出它、排除它。而在這起案件中,因為李小龍態度非常激動,拒不認罪,我們不得不懷疑有一種可能,那就是——他會不會存在同卵雙胞胎的兄弟?

同卵雙胞胎即單卵雙胞胎,受精卵一分為二,形成兩個胚胎。他們出自同一受精卵,接受完全一樣的染色體和基因物質。

難道,李小龍真的不是兇手?他的同卵雙胞胎兄弟會存在嗎?為了消除這個疑慮,辦案人員做了大量的排查工作。

山東省檢察院公訴二處檢察官 吳娜:為了確認他的身份以及有沒有同卵雙胞胎兄弟,公安機關進行了大規模的DNA排查,通過篩查發現,犯罪嫌疑人李小龍的DNA與山東諸城附近一個李姓家族的「Y」染色體相符,來源於同一父系家族。

有了這個線索,辦案人員迅速前往當地進行調查。果然,他們在一個名叫李興泉的男人口中獲得了重要線索。

山東省檢察院公訴二處檢察官 吳娜:偵查人員走訪時就問附近的人「有沒有之前出走、離開本地的人」等等,這時,一個名叫李興泉的人就回憶說,在20年前,他妻子的兩個侄女敏敏和麗麗在諸城被人殺害,兇手一直沒有抓到。偵查人員立即對敏敏和麗麗的家屬進行了詳細調查。

從他們口中,一起塵封多年的命案重新浮現在辦案人員面前。更令人意想不到的是,正因為這個發現,偵查機關順藤摸瓜,李小龍的真實身份也得到了證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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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一番周折,辦案人員找到了當年被害人的父親老黃。此時,他已經是七十多歲的老人了。當辦案人員說明來意時,這位70多歲的老人竟激動地說不出話來。他不時哽咽著、一度淚流不止。在他斷斷續續的回憶中,人們的思緒被拉回到20多年前。

1992年,也就是老黃的大女兒敏敏結婚的第二年,其丈夫李清和經常虐待毆打她。不想讓女兒受苦的老黃一氣之下將女兒從淄博接回了諸城家中。為此,女婿李清和與他大吵一架,甚至威脅他說,「如果你把女兒接回去,我要你們好看」。但本性善良的老黃並沒有當真,他覺得這就是女婿的一句氣話。可誰曾想,短短3個月後,這位曾經還算令他滿意的女婿竟偷偷潛入他的家中,用鋤頭將女兒打死,隨後逃之夭夭。

山東省檢察院公訴二處檢察官 吳娜:為了怕李清和來騷擾,老黃一家人只要一回到家就把大門鎖上。8月3日中午,李清和翻牆進入老黃家中。當時正值午休,老黃自己在西邊屋子休息,妻子和女兒敏敏在東屋。熟睡中,李清和潛入屋內用鋤頭將敏敏打死,而後逃跑。在妻子的尖叫聲中,老黃追出屋,發現了正在翻牆逃跑的李清和。

在人員信息沒有聯網、監控不發達的年代,李清和隱姓埋名,遊走在各個鄉鎮之間。為了不引人懷疑,他想到了一個「絕妙」的辦法。

山東省檢察院公訴二處檢察官 吳娜:就像他剛到案時供述的一樣,他為自己安排了一個「新的身份」:他自稱叫李小龍,原籍上海,自小無父無母,被一個名叫「王五」的拾荒老漢撫養長大。14歲與老漢走散,後以撿破爛為生。

面具戴久了便無法摘下。李清和陷入自己編織的謊言中無法自拔,欺騙別人的同時,他自己也漸漸變得深信不疑。

逃亡的多年間,他曾兩度因盜竊、搶劫入獄。但在前兩次的犯罪過程中,由於犯罪事實清楚,他又堅稱自己為「李小龍」。根據法律規定,只要有證據證明其違法犯罪,可以以「無名氏」對此人進行處罰或者依法偵查。所以此前法院出具的兩份有罪判決上的名稱,是其自稱的「李小龍」。

就這樣,李清和搖身一變成了李小龍,特別是出獄後,他竟以自己寫有「李小龍」名字的判決書為傲,甚至一度到派出所,以此為據讓民警為他落戶。但由於他缺失的身份信息太多,又無從查起,最終未能審核通過,他的願望落空了。但在逃亡期間,他從未放棄任何可能落戶的機會。在一個村子租房的過程中,他一度極力討好戶主,要認他們為乾爹乾媽,以此爭取落戶在此,可這次他的算盤仍然落空了。直至案發,李清和也沒能如願真正成為他夢中的「李小龍」。

為了保險起見,辦案人員讓被害人黃敏敏的父親和兩個兄弟分別對李小龍進行辨認。在10個年齡相仿、體態相當的人中,他們3人都分別準確地認出了化名為李小龍的李清和!

真相大白!所有人都鬆了一口氣!要知道,為查清李小龍身份補充證據、不出現任何紕漏,濰坊市檢察院先後二次提出申請延期審理,濰坊市中級人民法院也是數次報請上級機關申請延期審理。現在一系列的證據已形成完整證據鏈,可以確定:李小龍就是李清和!

可在大家以為庭審終於可以繼續時,一個新的問題又出現了。

山東省檢察院公訴二處檢察官 吳娜:李清和在監獄忽然表現十分反常,說胡話,自稱是高官,執行特殊任務等等,要求為他做精神鑒定。

李清和的表現一直很正常,如今突然胡言亂語,很可能是想通過裝病逃避法律的制裁。慎重起見,檢察官還是對他的訴求進行了縝密調查。

山東省檢察院公訴二處檢察官 吳娜:我們主要是從三個方面做了工作。首先是確認其身份後,找到他的親人,確認其沒有家族精神病史;其次是得到他岳父一家人和他親姐姐的證言,證實其在此前並無異常;最後,我們根據幾個時間節點,找了大量的證人進行調查詢問,基本串起了他從小到大的一個基本情況和精神狀態。

那麼,大量的證人證言得出的結論是什麼呢?

山東省檢察院公訴二處檢察官 吳娜:所有人都說,李清和是一個聰明、心思重、非常精幹的一個人,沒有一個人在接觸中認為他精神有問題。特別是他在監獄服刑期間,獄警和同監室的服刑人員都說,李清和平時都很勤快,對一切能涉及到加分減刑的事情特別上心,但一談到案子,說到他自己的事兒,他就開始裝瘋賣傻,自稱自己是高級官員,所有人都無權審判他等等。

最終,辦案人員得出結論:根據現有證據,李清和根本不存在任何精神問題,犯案時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李清和的謊言被拆穿了,經歷了層層波折後,終於在2016年5月25日,濰坊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李清和強姦、殺人案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李清和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強姦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與前罪所判刑罰有期徒刑十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000元並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人民幣1000元。

面對庭審上公訴人出示的種種證據,李清和卻耍起了無賴,堅稱「沒有直接證據就不算數」。最終,他以自己「是李小龍不是李清和」為由,於2016年6月1日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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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此前為了證實李小龍的身份,偵查人員已經做了大量工作,現有的證據也可以形成完整鏈條,但作為山東省檢察院公訴二處負責死刑二審上訴案件的檢察官,吳娜對案件證據的要求極為苛刻,她一直希望能夠找出一個完美的客觀性證據,讓李清和無可辯駁。

可是,該怎麼辦呢?吳娜再返回到之前的證據中,她覺得,還是要從其親人入手。

山東省檢察院公訴二處檢察官 吳娜:李清和的家庭非常複雜,他共有兄弟姐妹七人,他排行最小,沒有雙胞胎兄弟,他的父親早早就去世了,有5個兄弟姐妹也都因為各種原因相繼離世,現在只剩下李清和還有他年過七旬的大姐。

根據此前的DNA鑒定報告書,證實李小龍(李清和)與諸城市一堂弟家族的「Y」染色體相符,來源於同一父系家族。李小龍(李清和)與其大姐的DNA在四個區間相符,不排除來源同一母親,但證據也只能做到「不排除」,而不能確定唯一。雖然這樣的證據也可以證實其身份,但對這樣的結果,吳娜是不放心的。

忽然,她想到了一種新的可能性!為了印證這個想法,她馬上動身,前往淄博。

山東省檢察院公訴二處檢察官 吳娜:我忽然想到,雖然他的名字能變、相貌能變,但指紋是無法改變的。如果他真的是李清和,那麼在20多年前,他與被害人結婚登記時在民政部門應該留有手印,我就馬上前往淄博市民政局,果然有了重大收穫!

通過比對,檢察官在民政局提取的指紋果然能與自稱「李小龍」的李清和指紋相符,且李清和無同卵雙胞胎兄弟。自此,全案證據能夠形成完整的證據鏈條,足以得出唯一的排他性結論,李清和再也沒有可狡辯逃脫的餘地。

最終,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監製|徐安江

撰稿|王蓉蓉 劉璠

播音|周達

製作|劉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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