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戀六年以上才分手,這不是分手,是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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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1
完全是無意識地點開這個話題,點開的時候覺得跟自己一點兒關係都沒有,沒想到回答的。看了幾個人的答案才喚起記憶,恰好昨日為相親之事悵惘,不免就寫了幾句。
於今而言不過是偶爾感觸。大齡未婚在當今也算平常,可能對婚姻的要求高了一點兒。究竟過往已如前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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