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是個暴君嗎
有兩個方士,一個盧生、一個侯生,給秦始皇找神仙,找長生不老之葯。肯定找不著唄,怎麼交差呢?就想各種辦法應付,今天說,皇上啊,我找到一條讖語,「亡秦者胡」;明天又說,我找到一本神書;後天又說,有什麼什麼線索。最後,實在應付不了,怎麼辦呢?
散布謠言。說,之所以找不著神仙,這都得怪秦始皇自己。秦始皇太世俗了,太貪戀權勢,每天批閱那麼多文件,都得「衡石量書」,什麼事都不放手,塵緣太重,神仙不待見這樣的人,所以就躲著,不讓我們找著。撂下這話之後,兩人溜之大吉。這事擱誰誰不生氣啊,把秦始皇氣得夠嗆。
還有一個著名的方士徐福,也把秦始皇氣得夠嗆。他忽悠秦始皇:海中有三神山,蓬萊、方丈、瀛洲。您給我撥幾艘大船,外加幾千童男童女,還有各種花銷費用,我帶著出海給您找神山去。結果,一去不回,據說去了日本。他出海的地方叫(guàn)兮城,就在我的家鄉黃驊。總之,新恨舊怨加在一起,秦始皇就怒了:殺!
犯禁者四百六十餘人,皆坑之咸陽。
——《史記?秦始皇本紀》
把相關的460多個人都給活埋了。這就是著名的「坑儒」,也就是秦始皇的千古罪行之一。實際上,這裡面有很多細節需要澄清。
首先,秦始皇殺這些人,不是不分青紅皂白,逮過來就推坑裡的。《史記》中記載,秦始皇在聽說侯生、盧生背地裡說他壞話時,「大怒曰」:
吾前收天下書不中用者盡去之。悉召文學方術士甚眾,欲以興太平。
——《史記?秦始皇本紀》
我前一年,就是公元前213年,把「天下書不中用者盡去之」,把不中用的書都給收上來燒了——這是說「焚書」,在坑儒之前——我燒的都是不中用的書,沒實用價值,我留它們幹嗎,把人都給看神經了,看成近視眼啊。我這絕對是好心好意,絕不是為了毀滅什麼。
相反,焚書之後,我就把全國各地的「文學方術士」都召集來,想讓他們來輔助我,開創太平之世。可是呢?
方士欲練以求奇葯。
——《史記?秦始皇本紀》
其中一些方士,不幫著我研究治國理政,卻非要給我找什麼長生不老的神葯。那,找就找唄。可是呢?
今聞韓眾去不報,徐福等費以巨萬計,終不得葯,徒奸利相告日聞。
——《史記?秦始皇本紀》
韓眾,也是一個方士,找著找著就跑了。那個徐福,在這方面花費的錢就更多了,最終葯也沒找到,帶著三千童男童女,好幾十艘大船,還都裝備著弓弩什麼的,一去不回了。而且,每天就光聽這些「文學方術士」之間互相告發了,這個說那個怎麼怎麼著,那個說這個怎麼怎麼著。這種文人的德性,太讓人厭惡了。
盧生等吾尊賜之甚厚,今乃誹謗我,以重吾不德也。
——《史記?秦始皇本紀》
盧生、侯生,我夠尊重他們了,贈予他們的金銀財寶不計其數,可是他們竟然背地裡誹謗我,壞我的名聲。
諸生在咸陽者,吾使人廉問,或為妖言以亂黔首。
——《史記?秦始皇本紀》
其他的,據我調查,也沒幹好事,好多妖言惑眾的,忽悠老百姓(秦朝管老百姓叫黔首)。
總之吧,這些人太可惡了,真該殺!
逮過來就殺?沒有。秦始皇雖然恨這些人,但還是要走法律程序,派御史把這些人抓起來,挨個審問,結果這些人又是一通互相告發、互相咬。具體有沒有刑訊逼供、屈打成招,咱就沒法深究了。反正,最後按著法律程序,審出460多人有罪。《史記》講:
犯禁者四百六十餘人,皆坑之咸陽,使天下知之,以懲後。
——《史記?秦始皇本紀》
注意後面這幾個字啊,「使天下知之」,這不是秘密處決,是特別公開的,就跟當年商鞅在河邊舉行公審大會一樣,要的就是殺一儆百的震懾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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