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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國秦漢服飾概述

從春秋戰國幾百年的戰亂中蹣跚走來的秦漢王朝,歷經紛亂之後,又重歸於整齊有序。我國的服飾制度就在這種背景下步入初步成熟的階段。公元前221年秦朝初建,為鞏固統一,相繼確立了各項制度,其中也包括衣冠服制。

但是對於秦朝的衣著,我們在很長一段時間內近於極端無知,直到始皇陵前曾發現幾件大型婦女坐俑,得知衣袖緊小、梳銀錠式後垂髮髻,和輝縣出土戰國小銅人相近,與楚帛畫婦女髮髻亦相差不多。最重要的發現是衣著多繞襟盤旋而下,反映於銅器平面圖像上雖然不甚具體,反映於木陶彩俑、銅玉人形等立體材料上則十分明確。腰帶邊沿彩織裝飾物,花紋精緻超過我們的相信。由比較得知,這種制度一直相沿到漢代,且具有全國性。

衣料

先秦時期的主要布料有葛、麻、絲等。隨著紡織原料生產的發展,出現了一些紡織中心,如以臨淄為中心的齊魯地區和以陳留、襄邑為中心的平原地區,就分別以生產羅紈綺縞和美錦出名,而吳越地區則以生產麻織物出名。據文獻記載,戰國時期的絲織品有帛、縵、綈、素、縞、紈、紗、觳(hu)、縐、綺、綉羅等十幾種,還有高級的織錦。秦漢服裝面料仍重錦繡,綉紋多有山雲鳥獸或植物花樣,織錦有各種複雜的幾何菱紋。

服色

周代冕服、弁服的色彩是體現服飾等級的重要標誌,換句話說周代服飾的色彩可以彰顯穿著者的身份、階層與地位。根據《禮記·玉藻》的記載可知周代以正色為貴,以正色相雜而生的間色為卑。以「青、赤、黃、白、黑」為正色而象徵尊貴的周代,進入了春秋戰國時期情況發生了變化。

春秋戰國時期,隨著禮制的日益崩壞,服裝色彩原有的尊卑秩序也遭到了破壞。最為典型的例子就是齊桓公「好紫」。由於一國之君喜歡紫色,以致齊國的百姓爭相效仿,最終一國盡紫服。紫色作為周代服飾色彩的「間色」,也就是所謂的「不正之色」,代表卑賤。齊國尚紫的風氣是對周代原有服飾規制的破壞,同時也是對周禮的挑戰。當時服飾的色彩觀念雖然有所改變,但這一時期的君臣還是比較重視服飾色彩的象徵意義的,比如當時對衣服顏色的要求依然為純色,如果是雜色則為不祥之兆。可見春秋張國時期對西周原有服飾形制還是有一些沿用的。

秦漢時代,對中國服色的發展是一個重要階段,也就是將陰陽五行思想滲進服色思想中,秦朝國祚甚短,因此除了秦始皇規定服色外,一般的服色應是沿襲戰國時代的習慣。秦人崇尚黑色,秦始皇統一六國後,採用鄒衍的五德終始說,以為周為火德,秦得水德,因此確定「衣服旄旌節旗皆上黑,數以六為紀,符、法冠皆六寸。」(《史記·秦始皇本紀》)「難為玄衣絳裳,一具而已。」「絳」為深紅色,「玄」為黑色帶紅。可見秦代顏色尚黑,但並非一切皆黑。從出土的兵馬俑來看,秦朝的甲衣色彩極為艷麗,光戰袍就有朱紅、玫紅、粉紅、紫紅、石綠、寶藍幾種,而軟領的色彩更是絢爛,包括了石綠、紫紅、朱紅、粉紫、寶藍、玫紅、粉白等好幾種。

樣式

由於紡織技術改進的關係,商周時期流行的上衣下裳在春秋戰國時期幾乎被深衣取代,上衣下裳連成一體的深衣成為風尚。深衣是一種上下連屬的服裝,製作時上下分裁,然後在腰間縫合,衣式採用短領,衣長到跟,續衽鉤邊。

春秋時期的深衣大多用白色細麻布製成,戰國以後則以彩帛製作的居多,衣服的領、袖、襟、裾等部位通常以彩錦緣邊。深衣的款式不盡相同,北方衣袖窄長,上衣緊貼身體,下面的衣裾寬大曳地。而南方僅楚國的深衣就有多種:衣服肥大而下垂,袖口突然收緊,衣裾的下部寬大而拖長;還有一種式樣,袖子從肩部向下開始變窄,形成一種細長窄小的袖口,衣裾拂地不露足。此外,楚國還拓展了深衣的款式,像皇室流行的九頭鳥禮服就是在深衣的基礎上演變出來的款式,它的樣式大多是直裾右衽,並配有腰帶,顏色豐富,而且還有花紋。還有一款「繞襟謂裙」,就是寬邊的下身纏繞式的肥大衣服,這種纏繞是將前襟向後身圍裹的式樣。深衣的領型有交領和繞領兩種,袖口有直袖、斜開袖、敞口大麴袖、垂曲袖(袖口小,袖筒大)、收口小曲袖,深衣的下擺一直垂到腳踝。

秦代一般仍是沿襲戰國的習慣,服飾樣式比較簡單,通常是把左邊的衣襟加長,向右繞到背後,再繞回前面來,腰間以帶子系住,並且往往用相間的顏色縫製,增加裝飾和美感的效果。深衣一直流行到東漢時期,魏晉以後才不再流行,但是它的影響卻是極為深遠的,後世直到現在的許多服裝款式,如貼里、曳撒、和魚尾裙,以及日本的和服都是深衣的遺制。

在此特別科普一下日本和服,和服主要模仿的就是漢服中的深衣,至今日本仍將和服稱為「吳服」,意思就是指從中國吳地傳來的衣服。但經過千年的時光,也早已發展出了自己的民族特色, 比如:穿著漢服的固定方法是通過系帶,而束腰則主用布帛、紳帶或革帶,通常較窄,絕不會太寬;而和服多無系帶,主以寬大的腰封為主要約束方式;女式和服背後的大腰帶比漢服更寬大;和服的線條整體較為板直,領口、腰帶都是直線形的,袖子,特別是振袖,更是方方直直的;而漢服的設計理念中,蘊含著先人們「天圓地方」的思想,方中有圓,圓中有方;不僅袖子是圓形,整體線條也較為柔和、不論是衣裳還是深衣,都是上窄下寬的,比和服更多一份自然從容之美;紋飾也與崇尚「和風之美」的和服大相徑庭;所以必須要強調的是,雖然和服起源於漢服,但經過後期的發展,已經明顯不是漢服了,而是結合了更多日本本土原生的審美情趣和服制特色。

春秋戰國時期各諸侯國各自為政,各自有不同的文化習俗導致了不同地域國家的服飾各具特色。而這個時期織綉工藝的巨大進步,也使服飾材料日益精細,品種名目日漸繁多。

儘管各地區間的服飾形制有交互影響、互有所取之處,但總有其固自的風格品位。從宏觀看,大概可以說,中原周地和三晉服飾的質樸,東方齊魯服飾的舒裕,北方中山和燕地服飾的矜誇,西北秦地服飾的厚實,東南吳越服飾的拙而有式,南方楚地服飾的輕麗,西南巴蜀滇服飾的寬鬆,匯為一時代服飾的洋洋大觀,不同的服飾風尚,也正是中國古代服飾寶庫的光彩所在。

在服飾發展史上,褲子晚於衣裳,其形狀經過了一個逐步完備的過程。秦國效法趙武靈王的胡服騎射,也將軍人的服制改為上襦下褲的便於騎射的形式,秦始皇陵兵馬俑即為明證。隨著諸侯國那時「百家爭鳴」導致到列國服飾異俗。胡服第一次被漢族人民所接受,是在公元前三百多年的戰國時期,趙武靈王吸收東胡族及樓煩人的軍人服式,替換了傳統的上衣下裳。最初的褲子僅是套在小腿上的兩隻褲管,稱為「脛衣」。當時褲襠不縫綴的稱為「窮絝」或「緄襠絝」;將兩襠縫合的稱為褌,即襠褲,用了尺不裁成的短褲,稱為犢鼻褌。這類合襠褲能保護大腿和臀部肌肉皮膚在騎馬時少受摩擦,且不用再在褲外加裳即可外出,而通過秦皇陵兵馬俑高度還原的的跪射俑也能看出,當時軍鞋底部疏密有致的針腳大大增加了它的防滑性能,配合犢鼻褲穿戴,在服裝功能和實用性上得到了極大的提高。

同時,也採用了胡服的腰帶形式,即以皮革製成,在皮帶上扎有小孔,扣,並綴有帶鉤,使用時將皮帶穿過環扣,收緊之後以帶鉤固定,不僅使用方便,而且十分牢固妥帖,稱之為「犀比」或「師比」。這是華夏主體服飾文化吸收融合少數民族服飾文化進一步提高發展的重要史例,史稱「趙武靈王胡服騎射」。

關於秦朝后妃的服飾,不見於秦漢史籍的記載。從唐馬縞《中華古今注》一書可知,當時后妃的服飾約略有冠子、鳳釵、花子、短裙絲鞋等。其中,絲鞋在湖北雲夢出土的秦簡中已得到印證。秦官的袍服均採用深衣制,規定三品以上服綠袍深衣,以絹為之,而庶民則准穿白袍。

冠服

先秦時代男子的帽子有冕、冠、弁等種類。冕是天子、諸侯及卿大夫在穿祭服時戴的一種帽子。其形制以木為骨架,外麵糊布,上覆冕板,冕板前後兩端有冕旒。冕旒的數目、長度以及用玉的數目、色彩依據佩戴者的身份和所穿用的場合而不同。

冠服是國家規定的禮服。秦始皇統一六國後,在戰國靡麗之服的基礎上,創立了統一的一整套冠服制度。西漢基本沿用秦制,少有改變。東漢時,將秦制與所謂三代古制相糅合,冠服制度更趨完備。

秦始皇本人服通天冠。《晉書·輿服志》云:「通天冠,本秦制。高九寸,正豎,頂少斜卻,乃直下,鐵為卷梁,前有展筩,冠前加金博山述,乘輿所常服也。」

此冠服至唐代「其狀遺失」。秦始皇又廢除了周代的六冕之制,郊祀之服。天子所用冠服的衣料,多出自關東,其中以齊地東阿縣的繒帛最著名。秦始皇配長劍,稱「太阿之劍」,劍長7尺(約今四尺半),以顯示君主的威嚴。當時少府的屬官御府令丞下有尚衣、尚官二職,專門負責御服的製作。

軍服

軍官分高、中、低三級。將軍是秦昭王時開設,秦爵位二十等,第九等為五大夫,可為將帥,再升七級為大良造,再升三級可封侯,關內侯為十九爵。二十爵為列侯,即最高爵位。

將軍俑,身穿雙重長襦、外披彩色鎧甲,下著長褲,足登方口齊頭翹尖履,頭戴頂部列雙鶡的深紫色鶡冠,橘色冠帶繫於頜下,打八字結,脅下佩劍。

中級軍官俑的服裝有兩種:一種是身穿長襦,外披彩色花邊的前胸甲,腿上裹著護腿,足穿方口齊頭翹尖履,頭戴雙版長冠,腰際佩劍;第二種是身穿高領右衽褶服,外披帶彩色花邊的齊邊甲,腿縛護腿,足穿方口齊頭翹尖履,頭戴雙版長冠。

下級軍吏俑,身穿長襦、外披鎧甲、頭戴長冠,腿扎行縢或護腿,足穿淺履,一手按劍,一手持長兵器,另也有少數下級軍吏俑不穿鎧甲,屬於輕裝。

髮式

周代就已經出現了假髻,用來插戴各種頭飾。春秋時期將假髮梳高髻成為風尚。據《左傳·哀公十七年》記載:「初,公自城上見己氏之妻發美,使髠,以為呂姜髢。」髠,剃光。髢就是假髮。戰國時期,婦女的髮髻多高聳而向後傾,在楚女俑中,還有髮髻綰成雙鬟或作圓錐形錘於顱後的髮式。

秦漢時期,婦人的髮髻較前期增添了花色,大部分採取露髻形式,頭上不加冠,不包帕,左右平分梳理。宮廷中除著禮服時梳通髻和大手髻外,貴族中間十分流行梳高髻。漢代最著名的一種髮型是「墮馬髻」,是一種腦後側在一邊的下垂髻式,屬於低髻形式。後漢書《五行志》中記載「京都婦女作愁眉啼狀……墮馬髻者作一邊」。

秦代的歷史非常短,對於秦代女子的髮式,我們所知的大多出於後世的記載。在五代後唐馬縞所著的《中華古今注》中便記載「秦始皇好神仙,常令宮人梳仙髻,貼五色花子,畫為雲鳳虎飛升」,「令宮人當暑戴黃羅髻,蟬冠子,五花朵子。」另外還「詔後梳凌雲髻,三妃梳望仙九鬟髻,九嬪梳參鸞髻」。由於年代相距太過遙遠,以及秦朝並無「三妃」「九嬪」等後宮品級,因而此記載不足以採信。但是區分身份、地位等級確實是秦朝髮式的特點。

在男子髮式發麵,秦俑的頭髮都是長發,複雜多樣的髮式均是用長發梳編而成,這和秦人蓄留全發的習俗的分不開的。秦人尊奉「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可毀傷」的古訓,對發須極為珍惜,秦代法律明確規定,損傷他人的發須屬犯罪行為,違者要處以刑罰。雲夢秦簡《法律問答》記載了幾條保護髮須的法律條文和典型案例,其具體內容是:

(1)拔落他人的頭髮,如果被拔的一方有明顯感覺,即可追究對方刑事責任。

(2)父親擅自剃掉嫡長子的發須,為父者應定罪處罰,主人也不得隨意損傷奴婢的發須。

(3)士卒二人拔劍鬥毆,一人將對方的髮髻用劍砍掉,應判處「城旦」之刑。

(4)有人與他人打架鬥毆,將對方捆綁起來並拔光了其鬍鬚眉毛,也同樣應處「城旦」之刑。

如此鄭重地把保護頭髮列為法律文書,在中國古代也是不多見的,秦人不僅愛護頭髮,對頭髮的梳理也是異常精心的。而且從秦俑的髮式中,還可以明顯地區分出秦俑不同的兵種、身份和等級高低,充分反映出秦人軍紀的嚴明和高度的寫實主義精神。

秦始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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