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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不喜歡?身體知道

讀者留言:

老師,日曆翻到2018,姑娘我就27了,又到年關,真是難過。

講真,怕過年。親戚朋友都操心我嫁人的事兒。我自己呢,沒他們那麼焦慮。但是,回家看到親爹親娘急成那樣,無形之中就壓力山大。

但我這人,說的好聽了吧,就是您當年給我們開班會時,說的那種「相信愛情」。拿我爹媽的話一堵吧,就是「瞎裝矯情」。當然啦,雖然壓力不小,但我,還在扛著,還是希望找個兩情相悅的人結婚。

大學時談的那個,您也知道,畢業後半年就分手了。前兩天,看您寫的《前任》還掉了幾滴淚。也未必是舊情難忘,可能忘不了的,是科大的時光。這幾年,談過兩個,都散場了,唉!處著處著問題就來的,比不了學校里,只說愛情就好。

對於愛情,我其實是一邊憧憬,一邊害怕。畢竟談了三回了。現在有個男生追我,追了兩個多月了,我也沒有想吊著他的意思,但就是沒有那種往前沖的感覺。(和老師說的含蓄,舍友們聊天都說「撲倒他」。)

我記得原來不這樣。尤其是大學時代那個男友,可能向您上次文章寫的那樣,沒幾次「追跑的生猛迂迴」,我們聊著聊著,就自然而然的牽手擁抱,在一起了。

而現在這個,說實話,各方面條件都不錯,父母都說他是個理想的結婚對象。但是,我和他在一起吃過五次飯,看過三次電影,昨天他想拉我的手,讓我躲開了。

我驚訝於自己的排斥,也很困惑。老師啊,這牽手都芒刺在背,還要繼續么?不繼續進行,這兩年可不比25歲以前了,追我的人可是越來越少了啊!

......

求指點,懇請老師回復。

------等米下鍋的老學生

我的回復:

過完年才27虛歲,就說自己是「老學生」?這不像你的風格啊!當年跟2班那小子逃晚自習看電影的無邊豪氣去哪了?那會兒跟他曠課三天下江南的飛揚跋扈哪去了?

打起精神來,請先告訴自己:我26周歲而已!已經褪去了18歲的青澀稚嫩,卻無半點四十女人的滄桑,這個年齡,最值人生好時光。

挺直腰桿來!請先鼓勵自己:姑奶奶我談過三次戀愛,卻依然相信愛情。不那麼容易愛上一個人,並非我懷疑愛情的存在,只是,我更了解什麼才是真正的愛情。

不過,「等米下鍋」這四個字蠻好!說明了你對於愛情和婚姻是一種積極的狀態,心態上不帶半點負能量。

只有想去做好一件事,才有得償所願的可能性。否則,因為戀愛的屢屢失利,就對於愛情和婚姻嗤之以鼻,任性佛系,單身到終老也是大勢所趨。

目前這個男人,是不是你的米,我無法定論。你要啥樣的米,喜歡啥樣的米,最愛吃的是哪一口,只有你自己知道。

但是,我要提醒你,在明知道對方適合結婚的理智前提下,被人家牽了一回手,就用「芒刺在背」這個詞------就我對你文字功底的了解而言,至少,我看到了你對他的嫌棄(排斥)。

婚姻是人生的大事。老祖宗都說,嫁人是女人的第二次投胎。你是要二次投胎的時候,做個堂堂正正的人還是別的玩意兒,自己可要想好了。兩情相悅的婚姻尚且難說白頭之事,況乎相見生煩的妥協湊合?

人呢,不管怎麼說,也是一種動物,有生物性的本能。選擇困難的時候,不妨聽從身體的好惡。畢竟,結婚這個事情,不是偶爾牽手就能搪塞過去的小事兒,你是要和對方同床共枕的。牽手都芒刺在背,那如何擁抱、親吻......?

如果,一直忍著,能忍到地老天荒也罷了,就怕等到你孩子都有了,忍無可忍不再忍。

離婚,倒也不是不可以,但真的是傷筋帶骨又連肉。個中酸爽滋味,和戀愛分手換人,根本不是一個段位。

說一個男人適合結婚?這可是一個需要認真思考的命題。既然還想要愛情,不妨撇掉男人身後的家世、地位、名利,做一下專屬你個人的分析判斷,畢竟,說他適合結婚的人是父母,而和他相擁取暖、柴米油鹽的人,只有你自己。

婚姻么,如同穿鞋,鞋子合腳不合腳,穿著舒坦不舒坦,只有穿鞋的人最清楚。他人,頂多看看鞋的樣子而已。灰姑娘那雙水晶鞋,誰都誇好看,但穿到她兩個姐姐腳上,不還是疼的皮開肉綻?

喜歡一個人,尤其是愛一個人,身體也會有反應,男人這種視覺系的反應自不必說。

在這裡,請允許我引入一個關於「人際距離」的小概念。

它指的是個體之間在進行交往時通常保持的距離。這種距離受到個體之間由於相容關係不同而產生的情感距離的影響。人類學家觀察發現,人與人之間在面對面的情境中,常因彼此間情感的親疏不同,而不自覺地保持不同的距離:最親密的人,彼此間可以接近到0.5 米;有私交的朋友間,彼此可以接近到0.5—1.25米;一般公共場所的陌生人之間溝通時,彼此間的距離,通常維持在三米以上。此種因情感親疏而表現的人際間距離的變化,在心理學上稱為人際距離。人際距離在認知他人之間的關係時,往往成為一種判斷的依據。(取自百度)

女人,雖然對情的要求更多,也一樣有反應:走著走著,你們的身體越走越近。開始,是三米以上,漸漸地,縮小到0.5-1.25米之間,能不能小於0.5,看的就是感覺了。(當然了,心跳加速,情緒亢奮,身體和語言變得柔軟,也是喜歡一個人的感覺哦。)

你的留言也說了,和前男友在一起時,那些親密的動作都是自然而然。既然如此,找人結婚時,不妨借著人際距離的理論,聽從本能,去試試自己的底線。

姑娘,別害怕!不是讓你和他滾床單。

而是,請在你人身絕對安全的前提下,當他要對你有親密行為的時候,去感知自己身體的暗示。

比如,壓馬路時的牽手,站台前的擁抱,電影院中的耳鬢廝磨,如果,你的身體並不排斥,覺得自然而然,不防繼續交往。

反觀之,倘若追你的男生牽你的手,你「芒刺在背」,抱你一下,你想踹他兩腳,親你一次,你恨不得扇他N個耳光,那,還是不要浪費自己的青春,虛耗別人的柔情,火速轉身吧!

請千萬記得這個前提:人身絕對安全。男人,在追求你的時候,你許1,他可能前進到10,千萬不要拿自己的人身安全去考量對方的君子底線。

所以,當你,對與他的進展前景不勝明了的時候,還是不要走離於人群。尤其只有兩個人的爬山、攀岩、探險、滑雪、游泳(溫泉)等。這些活動,難免會有肢體接觸,孤男寡女,女生永遠是弱勢個體,還是算了吧。

最後,既然追你的人越來越少,更要快刀斬亂麻,慎重選擇。

願親愛的你,在相信愛情的路上,在等米下鍋的憧憬中,聽從身體的暗示,新米香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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