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樣的人,才是對的人?
每晚八點五十五 不見不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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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牡蠣
每次戀愛,總以為眼前這個自己深深愛著的人就是對的人,但後來的事實證明,一切都是自己自作多情,他帶給自己的痛苦,自己根本一開始就不會知道。於是會懷疑人生,懷疑愛情,懷疑自己,到底是自己不夠好,是他變了,還是一開始在一起就是個錯誤?
曾經覺得是對的人,為什麼現在不那麼認為了?
因為以前愛,現在不愛了。
只有當你愛他的時候,你才會覺得他是對的人,而不是覺得是對的人才愛。所謂對的人,都是自己給對方下的定義。當你們互相愛著的時候,這個人就是對的人。
你千方百計在尋找的對的人,就是你愛著他,他也愛著你的人。當他喜歡你的時候,你就是他的全世界,他把你看得比自己的生命還重要,這樣的人還不值得成為你生命里那個對的人嗎?
我的大學室友小錦,是個很獨立,很有個性的姑娘。工作後的她依舊特立獨行,每天的行程都安排得滿滿的,完全不需要男人。
她常說,以後我就自己一個人過了,想到要和另一個陌生人每天生活在一個屋檐下,就覺得難以接受。就算以後結婚了,我也要和我老公分房睡。
然而,她卻是我們宿舍中最先結婚的。她和她老公是一個單位的,他們就是一對歡喜冤家,一開始她說只是和他玩玩,到後來,玩著玩著就認真了。現在膩歪得不行,大學時候說過的不結婚,分房睡的口號早就忘得一乾二淨了。
她老公不高不帥也不富,可她就是喜歡他。她說,一想到以後要和他柴米油鹽過一輩子,我竟感覺安定和幸福。
他能夠讓你的幸福感變得更強,讓你發現原來自己身上還有這麼多優點,讓你能夠自然地做自己。那個讓你變得更好的人,就是對的人;那個會讓你笑的人,就是對的人。
對的人,無非就是暖心暖肺,知冷知熱。餓了替你煮碗面,累了幫你揉個背,冷了給你件外套。陪你,不是一陣子,而是一輩子;疼你,不是忽冷忽熱,而是溫暖執著。
和對的人在一起什麼感覺?
當他思念你的時候,他會抽出一根寂寞的香煙,把你的名字寫在香煙上,說,把你的名字寫在煙上,然後吸進肺里,讓你保持離我心臟最近的距離。連思念你的時候都要撩你一下,讓你感受到他的愛意。
當他責備你的時候,他會很抓狂,很激動,說,你沒有意識到你自己有多美嗎?你全身上下散發出來的魅力是沒有任何一個男人能抵擋的。連責備你的時候都在誇你,讓你都有點不知所措。
當他陪伴你的時候,他一改高冷,變得像個孩子,大喊,啦啦啦,我要和我親愛的一起出去耍了,come on,baby。喜悅之情無法隱藏,全然不顧周圍人的眼光。
當你和他在一起後變得越來越好,你越來越喜歡現在的自己,那麼,這個人是錯不了的。反之,你和他在一起後會變得越來越糟糕,常常有恐懼和危機感,總是擔心他有一天會離你而去,變得小心翼翼。
和對的人在一起,你不會失去自我,你可以大膽地做最真實的你自己,不用有任何的偽裝,不用為了遷就對方而過分委屈自己,不用為了和他有相同的興趣愛好做自己根本不喜歡的事,即使你們的愛好千差萬別,也一樣可以相處得很舒服。和他在一起,柴米油鹽也是幸福。
對的人就是,你想和他永遠在一起。
有時候就是一個眼神,一個念頭,你就會知道,這輩子,就是他了。
和對的人在一起是什麼感覺?就是感覺每一天都是對的。
小王子到了地球發現玫瑰花到處都有,有點迷茫。後來才明白,在他的星球里的那朵玫瑰花之所以與眾不同,只不過因為他曾經認真地陪伴過它,用心地為它付出過。
其實沒有什麼我們應該會遇到對的人,只要你們互相真誠,互相珍惜,努力的,用心的去付出,一起為了未來奮鬥,那對方就是值得你用心去愛的人,就是你命中的對的人。
遇見錯的人,會變成瘋子;遇到好的人,會變成傻子;遇見對的人,會變成孩子。你現在是瘋子,傻子還是孩子?
-- END --
今日段子
本傑明·富蘭克林說過:「有人類的地方就一定要有和平,真理,民主,自由,以及沙縣小吃、湖南米粉、蘭州拉麵和重慶雞公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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