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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頂七隻烏鴉飛過 老爺我便知兇手叫烏七

圖 明 南都繁會圖卷 局部

本文素材來自清人所著《郭公案》

01

明隆慶年間,某府理刑廳長官郭爺奉上級命令到漳州檢查工作。

一天,郭爺從文案卷內抽出一張人命案狀子,細看起來。

告狀人名叫方文極,徽州歙縣人,事由是尋父。

狀子寫道:隆慶五年八月,方文極之父方烈帶著八十兩銀子,到建寧府前開店。

當年十月,義子方興來到方烈所開店裡,發現店裡一個人也沒有,義父方烈更是不見蹤影,方興問遍了街坊四鄰,都說沒看到。

好好的一個大活人,就這樣人間蒸發了!

郭爺把狀子拿在手裡,出來問書吏:「府前有一個徽州人開的店,那人姓方,如今還在嗎?」

書吏回答說,據他所知,隆慶五年正月,方老闆就收拾東西回去了,可是當年十月,有一個年輕人,自稱是方老闆的義子,前來告狀尋父,前任阮爺見是一樁無頭案,就沒有受理;

這麼多年過去了,再也未見方老闆兒子露面,不過那店還在,經營者是方老闆的義子方興。

兩人一問一答之間,忽然不知從哪裡飛來七隻烏鴉,徑直飛進廳里,呱呱呱連叫數聲之後,朝南方飛走了。

這突如其來的景象,使郭爺感到非常奇怪,口中念念有詞:七隻烏鴉,七隻烏鴉…謀殺死者方烈的,莫非名叫烏七?

他立即把施功、葛木兩名捕快叫來,吩咐他倆:「你們兩個,馬上下去,不管是城裡的還是鄉下的,凡是叫烏七的,統統拿來見我。」

施功露出為難的神色,正要說話,葛木搶先說道:「我們沒有牌子,不好拿人。」

這個好辦,郭爺當即給了他們牌子,蓋了大印。

02

兩個捕快走出府衙,滿城尋找名叫烏七的人,整整一天過去了,一無所獲。

第二天一大早,兩人就出了城,來到鄉下尋找,什麼偏僻的地方都尋訪過了,還是一無所獲。

眼看天就要黑了,兩人來到一個名叫箬村的地方,只見一個老頭,匆匆忙忙往前跑。

施功叫住他:「老官且慢,你要去哪裡?我們是府衙里的人,去箬村追錢糧,不認識路,你帶一下路如何?」

那人說這裡離箬村只有一里路了,而且是大路,一直往前走就行了,你們也別著急,儘管緩行,我有急事,無法奉陪。

葛木問他有什麼急事,那人說他要去找屠夫殺豬,現在天色不早了,而他還要回家,怕天黑不安全,所以比較急。

葛木多了個心眼,問屠夫叫什麼名字,那人回答說叫洪烏七。

踏破鐵鞋無覓處,得來全不費工夫!

施功和葛木興奮地對視一眼,施功說:「正好我們要去他家催糧,咱們一同前去便是。」

那人再也不好拒絕,三個人便一路同行,很快來到烏七家。

「七官在家嗎?」那人高聲叫道。

烏七聽到門外有人叫他,連忙出來迎接。

「麻煩七官明天一早到我家去殺一頭小豬。」

那人真是個急性子,說完就走。

烏七把他送到門外,回頭猛然看見兩個公差坐在堂上,嚇了一跳:「請問公差從哪裡來?有何貴幹?」

施功謊稱縣裡王爺叫他去對錢糧,烏七覺得奇怪:「我前天已經對完了,怎麼還要對?」

施功說可能出了點差錯,涉及到銀子的事,非同小可,我看你最好明天不要去殺豬了,一早就跟我們走。

烏七還想說什麼,但見對方臉色不對,這才不再開口。

03

鑒於天色已晚,兩公差當晚就在烏七家留宿,烏七免不了整酒相待。

第二天一早,烏七請他們吃完早飯,還是不肯隨他們去,兌出三兩紋銀,托葛木代對。

施功見軟的不行,只好來硬的,他拿出拿人的牌子,對烏七說:「實不相瞞,我們是理刑廳的差人,不是縣差,郭爺請你去見他,你去也得去,不去也得去!」

烏七臉色一變:「我與郭爺半毛錢關係都木有,憑什麼拘我?」

施功說我也不曉得,你去了就知道了,郭爺自然會對你說。

烏七這才無可奈何地取了一些盤纏,跟兩位公差去見郭爺。

兩人「押」著烏七,一刻不停地趕往府衙。

「小的們花了三天工夫,總算在箬村抓到了烏七。」

見了郭爺,葛木簡單地作了彙報。

只見郭爺臉色凝重,低喝一聲:「帶上來!」

烏七一聽,腿一下軟了,普通一聲跪下。

「下跪之人可是烏七?」郭爺問。

「小的正是烏七。」烏七連忙回答。

郭爺這才仔細將他打量一番,只見他橫眉蛇目,長著一頭赤發,便知這人是個惡人。

他也不跟他啰嗦,開門見山地說:「你把你於隆慶五年八月所干之事,老老實實作個交代!」

烏七一下慌了,但他仍強自鎮定:「不知老爺所問何事?」

郭爺冷笑一聲:「方烈的八十兩銀子難道不是你弄走的?裝什麼糊塗!」

烏七當然不會輕易認罪,高聲替自己辯解:「冤枉啊大人!小人所居之地異常偏僻,不通大路,更不是交通要道,外人是不會來的,再說小人從早到晚只知道在田裡干農活,哪裡有機會接觸外人?大人啊,您老人家搞錯了吧?」

真是不見棺材不掉淚!

郭爺叫獄卒把刑具取來,用拶夾夾住烏七雙手,連敲數百下,這個「硬骨頭」還是不肯招認,直到加重刑罰,獄卒取來短夾棍夾住,又敲了三百下,烏七這才交代了作案經過。

04

原來烏七所住的箬村,有一條河通向城裡。

隆慶五年八月二十晚上,一條客船停在岸邊,從船上下來一個人,那人正是方烈,他見客船狹窄,不便住人,便想在岸上找個客店住下,正好來到烏七所開店裡,決定在此歇息。

秤銀買酒的時候露了財。

古人花銀子極其麻煩,要把整錠的銀子剪開,再一塊塊的找零,所以露出大量銀子很正常,到底有多麻煩,點我閱讀》

烏七見財起意,用藥酒毒死了方烈,然後棄屍河中,把他的銀子據為已有。

烏七交代一句,書記記錄一句。

郭爺見了烏七的供訴,不由得破口大罵:「你這個喪心病狂的傢伙,既然謀了他的銀子,就應該把他的屍體埋了,你卻如此殘忍,把他扔進河裡,天理何容?」

郭爺罵完,讓人去叫方興。

方興不明白髮生了什麼事,懵懵懂懂地跟著衙役來到衙內,郭爺指著烏七對他說:「這傢伙就是殺害你家主的洪烏七。」

方興一見,頓時切齒大罵:「我義父千里迢迢來到這裡,只為做點小生意養家糊口,沒想到被你害死,我恨不得生吃了你的肉!」

謀財害命的烏七最終被判死刑,家產變賣交予方興,抵還被烏七所謀銀子。

老王:古人樸素的報應觀念,做了壞事,不是不報,是時候未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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