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一個30代上半女性的自我探索的幾個片面
我結婚的時候31歲,在這之前自上大學以來的十四年,我基本上處於一個想去哪兒去哪兒的狀態。
有句很糙的話,叫做:「一人吃飽全家不餓。」形容那個年月的我,簡直再合適不過了。
沒牽沒掛,沒心沒肺,這裡跑那裡顛,換工作也是抱著換個地方玩耍的心態。至於常常被問及安全感,我表示懵B,因為不知道不安全是什麼樣的感覺。
去往一個未知的地方,對我來說是極其興奮的。
那些年,我的性格多有乖戾,多年後回憶起來,十分感謝那些一直愛我的朋友們。
這樣一個我居然也結婚了,生孩子了。
(一)關於婚姻和家庭
婚後隨夫定居在山東德州。再有兩個月就整整兩年了。婚姻家庭生活給我帶來了很大的變化。比如以下兩點:
變化一,我幾乎不看小說了。
連我摯愛的東野圭吾和村上春樹也不看了。兩年間幾乎只看過《三體》。到是用很多精力來讀非虛構性的文字。一部分原因是出於喜好,更多的是出於恐懼。恐懼何以在這社會上立足,何以養育我的孩子,何以支持我的家庭。我企圖用很多知識來武裝自己,來增加自己的籌碼。我已經不能恣意地享受自我了。
變化二,我不願意謳歌家庭的幸福了。
並非我不幸福,我老公那麼帥還會照顧孩子,我兒子那麼健康聰明又漂亮,我當然幸福啊。也並非幸福不值得謳歌,而是對婚姻家庭的認知更真實了,我知道有幸福,就有為了獲得這些幸福而付出的代價。
但是要知道,我的人格是有很多面向的,我的腦子裡住了很多個我。一定有那麼一兩個我不覺得幸福,沒準他們對婚姻和家庭恨極了。
我還遠不到合一的狀態,所以只能接受所有的這些我,接受所有的這些我的真實感受。
(二)關於養育孩子
我只能對孩子給出愛,而不能給出期望。期望背後的意思是希望他按照我的意願行為,這是控制,不是愛。
養育孩子我奉行的原則是:愛和自由。
按照我目前的感知,愛基本上可以分解成三點:
1、愛一個真實的孩子,而不是頭腦中妄想出來的孩子。真實的孩子是會依賴媽媽,會無情的使用媽媽,會攻擊媽媽,會自己探索,有自己的意志,有自己的界限。妄想出來的孩子是只會愛媽媽,會聽話,會時時刻刻需要被照顧,會時時刻刻需要被陪伴。
2、孩子的狀態反應的是父母的人格水平。因此,我自己養成健康的人格便是對孩子的愛。我人格當中向死的部分都會成為孩子的負擔。大白話說就是你好孩子才可能好。一個不快樂的媽媽把自己累死也養不出快樂的孩子。
3、承認自己對孩子的恨。因為有了孩子,我不得不做很多不願意做的事情,恨也是油然而生。不譴責這個恨,不視而不見這個恨,不給這個恨化上愛的妝。被看見的恨,才有可能轉化成推進關係的力量。這一點也適用於我和老公的關係。
按照我目前的感知,自由可以分解成三點。
1、不要妄想教育孩子。我沒有資格教育孩子,我只能給孩子愛和自由。每個孩子都是一顆種子,這顆種子蘊藏著我無法知曉的智慧。我的價值觀,我的知識結構,我的生命經驗,在這顆種子面前完全不值一提。
2、不要妨礙孩子自由生長,僅提供最低限度的保護。父母對孩子的所謂保護,很大程度上僅僅是滿足自己自戀和控制的需求,對孩子來說就是妨礙。
3、提供給孩子更多的選擇。讓孩子在更大的範圍內,選擇吃什麼,選擇穿什麼,選擇玩什麼,選擇學什麼。無論這些選擇我是否理解,是否喜歡。不讓孩子局限在父母的眼界中。
當然這些選擇的增加需要錢來實現。所以有了娃之後,我對金錢的熱愛由衷地與日俱增。
(三)關於我自己的生命
夏閑雲姐姐把一個人的生命過程分成三個階段,懵懂階段、覺醒階段、醒悟階段。大概的意思是,懵懂階段以自我為中心,要一切隨順自己的心意。覺醒階段開始關注感知和融入周圍,開始思考生命。覺悟階段便是覺悟了。
我的懵懂階段在成年很久之後才結束。在我開始了自我探索之後,覺醒的旅程開始了。這個過程每前進一步都很難,有很多彎路,也有很多痛苦要體驗。常常也看不到進步,只是堅持著不放棄罷了。
以上這些沒有哪一個是容易的。常常困惑,常常疲憊,常常躁鬱,但自我探索的路還是要堅定不移地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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