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延是作家的本能
隨想錄
E.B.懷特
E·B·懷特(Elwyn Brooks "E. B." White,1899- 1985),美國散文家、評論家

Lucky to be Me
Conversation with
Bill Evans
00:00/00:00
|跟讀書比起來有太多其它事情是我更想做的|
E.B.懷特
我從來都沒有肯定地知道我要專事文學這一行。我稍有把握覺得自己不妨嘗試一下寫作時已經有二十七八歲了。當時我已經寫了不少東西,但是我對自己有沒有能力讓寫的東西派上用場卻缺乏信心。一年夏天我出國,回紐約後發現我的公寓里堆了很多郵件。我拿了信,也沒打開就去了一個十四大街上的兒童餐廳,我在那裡點了晚飯,然後就開始拆信。其中一個信封里掉出兩三張支票,是《紐約客》寄來的。我想大概總共不到一百美元,但當時對我來說這是一筆不小的財富。我現在仍然記得那種「這就對了」的感覺——我終於也是個專業作家了。那種感覺很好,那頓晚飯也吃得很愉快。
我從來都不是一個讀書狂,事實上我這一輩子讀書很少。跟讀書比起來有太多其它事情是我更想做的。我年輕時讀動物故事 —— 威廉·朗和恩內斯特·湯普森。我讀了很多關於小船航行的書 —— 這些書雖然沒什麼價值但是就是讓我著迷。二十年代我讀報紙專欄:F.P.A.,克里斯托夫·莫里,唐納德·馬奎斯。我試著投稿,也發表了一些東西。(小時候我是聖尼古拉會的成員,那裡是我文學事業的輝煌起點,身上掛滿了金銀徽章。)我的讀書習慣多年來都沒有改變,變的只有我的視力。我不喜歡在家裡待著,一有機會就往外跑。要讀書就得坐下來,一般都是在室內的。我是不安分的人,寧願揚帆起航不願啃書本。我從來都沒有過非常強烈的文學好奇心,有時候我感覺我根本不是一個真正搞文學的人。除了我以寫作為生這一事實。
我敬佩任何有勇氣寫東西的人。至於出版物,我沒有談論的資格。在我應該讀書的時候,我幾乎總是在做一些別的什麼事情。我從沒有讀過喬伊斯以及很多其他改變了文學面貌的大作家,這對我來說是件頗讓人尷尬的事。前天晚上我一眼掃到《尤里西斯》就拿起來想看看。我只讀了大概二十分鐘,然後我就走人了。作者是天才並不足以讓我看完一本書。但是我拿到像溫德爾·布萊德利寫的《他們因風而活》這樣的書我就會被牢牢地粘在椅子上。因為布萊德利寫的是一直讓我迷戀(和亢奮)的東西 —— 帆船。而且他寫得很好。
瑞秋·卡森 的《寂靜的春天》 給我印象很深。人類是生存還是毀滅也許就由這本書決定了。我讀納博科夫的《說吧,記憶》 時很喜歡這書 —— 記憶的感覺就是那樣的。
E·B·懷特在緬因州布魯克林自家農場,byJill Krementz
我對於任何別的藝術形式都沒有興趣。無論音樂還是美術還是雕塑還是跳舞我都一無所知。要是讓我看芭蕾舞,我寧願看一場馬戲或者球類比賽。
我工作的時候從不聽音樂。我沒有那種注意力,而且我也不喜歡。相反如果是一般的分散注意力的事情倒是不會打擾我正常工作。我的房子有個起居室,是進行大小事務的中心場所:它是通往地窖、廚房和櫥櫃(我家電話住在櫥櫃里)的必經之地。起居室里總是人來人往。但那個房間很亮堂,讓人心情開朗,我常在那裡寫作,對身邊熱鬧的狂歡節可以置若罔聞。一個在我放打字機的桌子下面推地毯清潔器的姑娘從不會讓我感到什麼特別的煩躁,我也沒為此停止寫作思路,除非這個姑娘特別美或者動作特別笨。感謝上帝我的妻子從來沒怎麼保護過我,聽說很多作家的妻子對她們的丈夫都很有保護欲。結果我家的成員對於我是個舞文弄墨的人這一點從來沒放在心上 —— 他們就是想吵就吵,想鬧就鬧。如果我受不了,我有自己可以去的地方。一個等待理想寫作環境的作家臨死也寫不了一個字的。
拖延對於作家來說是很正常的。作家就像一個衝浪者 —— 他會等待時機,等待一個完美浪潮的出現。拖延是他的本能。他等待可以把推他向前的(情感,抑或力量,抑或勇氣?)的波濤。我沒有什麼熱身運動,有時候我會喝點酒,僅此而已。把一些東西變成文字前我傾向於先讓它們在我的腦子裡蒸騰一陣子。我會來回地走,一會兒把牆上貼的畫拉拉直,一會兒把地板上的地毯拉拉直—— 彷彿除非這世界上所有的東西都排成隊,都達到完全真實的狀態,我才有可能在紙上創造出一個世界。
我寫出來的東西內容很雜亂 —— 是鍋大雜燴。每天早晨我都不知道這一天將會有怎樣的進展,除了一些必做的每天的雜務。我就像個守株待兔的獵人。關於節制力則有兩點。如果一個人(寫作的人)想去動物園,他就無論如何應該去那裡。他甚至可能會很幸運,就像我有一次去布朗克斯動物園有幸參與了一對雙胞胎小鹿的接生。這一幕很有趣,我回頭立即就寫了一篇故事。節制力的另一面在於,不管去不去動物園,不管要不要娛樂,最後這個人總是要坐下來在一張紙上寫字的,儘管異常艱難。這就需要耐力和決心。即使已經寫出來了,如果這些寫的東西不過關,他還必須有勇氣拋棄它們;他必須帶著敵意的目光來審視自己寫的東西,而且必須盡他所能一遍又一遍地重寫,直到達到完美,或者接近完美的程度。這有可能只需要一次,也可能得二十次。
我修改的很多。我知道這篇東西沒問題了,因為那時候鈴會響,燈會亮。至於一個作家「必不可少的能力」到底是什麼我完全不清楚——似乎不同的人差別是很大的。有些作家天生有超感觀的認識能力。有些聽覺很好,比如奧哈拉。有些有幽默感——儘管往往不像他們自己認為的那麼多。有些絕頂聰明,比如維爾森。有些能創造奇蹟。我的確覺得能在一定程度上正確評價自己的作品是很有用的一項才能。我認識擁有這種能力的優秀的作家,我也認識沒有這種能力的優秀的作家。我還認識一些作家,他們百分之一百地堅信只要是他們筆下東西就一定是天才的作品,是對路得不能再對路的東西。
一個作家應該關注任何讓他浮想聯翩、讓他心潮澎湃、讓他的打字機進入狀態的東西。我沒覺得自己有關心政治的義務。我的確感覺到對社會有一種責任,因為我在出版東西:一個作家有責任儘力而為,不濫竽充數;力求真實而不作假;生動而不乏味;準確而不謬誤連篇。他應該去鼓舞大眾,而不是讓大眾失望。作家不僅僅反映和詮釋生活,他們也豐富並且塑造著生活。
一個作家必須反映、詮釋他的社會,他的世界;他還必須提供靈感、指引和挑戰。今天的很多文章給我感覺是在聲討,充滿了破壞力和憤怒。憤怒也情有可原,我並不反對憤怒。但是我覺得有些作家失去了他們的平衡感,他們的幽默感,以及他們的欣賞能力。我也常常生氣,但是如果除了生氣什麼都不會也讓我厭惡:而且我認為如果我以原則為由拒絕接受太陽的溫暖光芒,在任何時候當陽光真的照耀我時,如果我拒絕加以報道,那麼我就會失去我作為一個作家也許擁有的一點點價值。環境在惡化,時候已經不早,該做的都還沒有做。與其從月亮上往下車石塊,我們更應該從伊利湖裡往外車垃圾。
丁駿 譯
選自《巴黎評論》1969年秋季號


TAG:灰光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