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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一本書的意義

大學的時候,看過毛姆的長篇小說《月亮和六便士》。

據說,六便士是當時英國最小的貨幣單位,有個朋友對毛姆說,人們在仰望月亮的時候,常常忘記腳下的六便士。

毛姆覺得這個說法很有意思,就起了這個書名。看過這本書的人對情節應該不陌生,生活與藝術、理想與現實,作為20世紀的流行元素,被作者巧妙的作為文章主題。

月亮,代表高高在上的理想,而六便士,則代表現實。

有點扯遠了。

我本人是很崇拜毛姆的,我公眾號的介紹就引用了他的名言,也是本書的書名《閱讀是一座隨身攜帶的避難所》。

毛姆的創作涉獵很廣,包括小說、劇本、評論、隨筆、回憶錄等。這本書就是他的一本隨筆錄。說他是文學界八卦的開山鼻祖,一點也不為過。

毛姆認為通過作家的生平來關照作家作品,是很有趣的角度。

當然他的隨筆風格也是獨具一格的,沒有過多理論的闡述,沒有帶有個人主觀色彩的評論,有的只是風趣幽默的筆調,沉穩老練的行文邏輯,因此贏得了大批讀者的芳心。

1954年,他的隨筆受到了英國女王的青睞,獲得了英國皇家榮譽勛爵封號。

最可貴的是,他不在意文學評論家或批評家的意見,以極其放鬆的語調,講述著文學史上有著重要地位的巨匠們的「緋聞八卦」。

就像譯者所說:你能感受到他的刻薄、毒舌,但內心又極具情懷,待人待事的熱愛與憎惡的雙重情感。

翻開目錄,你會發現這本書其實只有三個部分,看章節名也很好理解。

1

怎樣讀書才有樂趣

我們的一生中會讀很多書,上學的時候,為了應付考試,不得不讀有利於我們成績的書。

在毛姆看來,這就是閱讀的功利性。功利性的閱讀,很少會帶給我們愉悅的享受。而毛姆認為,讀書應該是一種享受。

如果你不享受閱讀,那它們將會對你毫無用處。

此外他還特意強調,讀書也不能人云亦云,關於暢銷書我們不能一味地肯定或否定。他不主張讀者去閱讀不喜歡的文體,認為愉悅才是閱讀的第一要務。

其實寫到這裡,我自己很有感觸,我平時愛讀小說,關於散文或者是隨筆,閱讀的興趣就沒有那麼大。有時候也想逼迫自己多讀一點這類文章,但總是看不了幾頁就昏昏欲睡,給自己的閱讀也帶來了一些困難。

於是我想了一個辦法,把這類書籍或文章,隨手放在家裡的任何角落,比如早上熱牛奶、煮粥的間隙,拿來讀一兩篇,或者放在沙發上,看視頻等廣告時瞟上幾行,一年下來,也能讀上不少。

但是這個方法不一定對所有人適用,關鍵還要看你是否真的感興趣,想改變閱讀的風格。

2

怎樣的人寫出怎樣的書

第二部分作為本書的重頭戲,毛姆在這裡挖掘了10位世界級文豪的私生活,以此證明,好的文學作品都是來源於生活,與作家本身的經歷有著不可分割的聯繫。

這部分寫得非常有趣。

比如狄更斯與其代表作《大衛·科波菲爾》。可能在外國文學課上,老師只是著重的介紹了他的代表作,裡面的人物形象、寫作手法、後世影響等。

在毛姆這裡,你了解到了,狄更斯是一個身材矮小卻相貌不凡的浪蕩公子。他的一生,從未愛過自己的妻子,卻先後愛上自己的兩個小姨子。而且生活奢侈,甚至包養做演員的情婦,並生下私生子。而他的文學作品中,這些生活中的人,也成了他自傳體小說《大衛·科波菲爾》的人物原型。

司湯達也是生活極其奢侈的人。他對母親自私冷漠,對愛情極度渴望卻不夠忠貞。他身材矮胖,其貌不揚。一生多次戀愛,卻都以失敗告終。五十多歲還在到處求愛,幾乎都遭到拒絕。

正是由於這樣的人生,他筆下《紅與黑》的主人公於連,是個極令女性著迷、擁有自己所沒有的魅力的男性。他把自己全部的性格,都賦予筆下的人物,描繪出一幅可鄙、可悲、可憎的人物畫卷。

而寫下《呼嘯山莊》的艾米麗·勃朗特則是把自己的性格同時賦予了筆下的兩個主人公。凱瑟琳是勃朗特本人,因為她們一樣任性而充滿激情;希刺克利也是她,承載著她對世界的憤怒、對人類的憎惡和蔑視。

巴爾扎克的虛榮與揮霍無度被作者如實闡述,他也只有在負債纍纍的壓力之下,才能寫出最好的作品。一旦壓力稍有減輕,他反而喪失了靈感。

還有福樓拜,在他15歲的時候遇見了26歲的施萊辛格夫人。這個女人,是這位偉大的文學大師一生的摯愛和遺憾。

這樣的故事在本書里佔了很大一部分比重,由於毛姆身處文學圈子,內部的小道消息所知甚廣,所以在評論這些作家和代表作的時候,可以說是如數家珍。

每篇文章,無論你翻至哪一頁,都能感受到他隨處閃爍的詼諧和幽默,吸引著你再往後翻看。

這些故事,也證實了他的觀點——

一個作家能寫出什麼樣的作品,取決於他是什麼樣的人。所以我們才希望了解那些優秀作家的生平,了解他們個人經歷中的東西。

3

怎樣思考就有怎樣的人生

第三部分,佔有很少的比重。幾篇文章,向我們展示了毛姆的思考歷程,準確的來說就是他的世界觀。

世界觀,在哲學上定義為:是指導人們認識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方法。而哲學就是世界觀和方法論的結合。

這一部分有不少哲學的概念。一份成熟的閱讀隨筆,加上哲學感悟,可以說是錦上添花。

毛姆說,在每天的清晨,他都會讀一會兒有關哲學的書籍,這樣能激起他一整天的活力。

就像一些偉人所認為的,哲學是有利於他們思考的,具有提神醒腦的作用。

在這一章中,毛姆簡略地為我們介紹了他對哲學興趣的起源,倫理學和宗教學以及對他思想中真善美的影響。

當然,其中不乏一些他自己閱讀的過程和其他作家的趣聞軼事。

總之,這本書讀下來一氣呵成,給我的感覺就是一個字「爽」。

讓我把早已經還給老師的一些外國文學作品和作家聯繫起來,也堅定了我每隔一段時間要讀一讀外國文學作品的決心。

其中一些關於「暢銷書」的理解可以說是很超前,而且放到今天也不會覺得過時。

而且,毛姆的語言真的有一種特殊的魅力,導致我周末用了將近一天的時間也沒有整理完讀書筆記,只能找時間再完成這項工作了。

(圖為一小部分讀書筆記)

最後我還是想引用一段譯者的話作為結尾:

聰明的作家沒有他深刻,深刻的作家不及他有趣,有趣的作家又不如他深沉。

對文字,毛姆有極高的要求。光是閱讀他的文字,就已是一場美的體驗。

下周想要跟大家分享的是偵探小說女王——阿加莎·克里斯蒂的代表作《東方快車謀殺案》,希望你們會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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