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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崇實書院的前世今生

書院有著悠久的歷史,源於唐、盛於宋、衰亡於清末,歷時一千多年,是封建社會特有的一種教育組織。古代書院辦學目的在於「為教育而非為科舉」,重要功能在於講學,注重學術的研究、交流和論辯。淮安最早書院始於宋,興盛於明清。從宋至清代,境內計有官辦、私辦書院三十餘家。其中,崇實書院,始建於清代乾隆中期,為當時河道總督李弘所建,崇實書院舊址原在運河南岸,咸豐十年毀於兵燹,吳棠任河道總督期間,在運河北岸予以重建。崇實書院延續的時間比較長,從乾隆中期一直到光緒三十二年,後來還作為清河縣高等小學堂的校舍六年。

看點

父子總督先後創始遷建崇實書院

(一)李弘始創書院

最早記載崇實書院的書籍是錢大昕的《潛研堂文集》,《潛研堂文集·卷二十·記一》之《崇實書院記》記載:「崇實書院者,故江南總督尚書湛亭李公之所軔也……爰軔立書院以為造士之所,而額之曰崇實。蒞政之暇,輒召諸生立庭下誨之。以有本之學,務篤其實,勿逐於名,煌煌乎大儒經世之言也。湛亭公歸道山十餘年。天子慎重河工,謂節宣防守之方,非講求有素,無以集事,乃申命公子薌林公,付以全河之任……(此處漏兩字)歲,有司議改院為官廨,乃別相爽塏之地,營立講堂學舍,規制增拓,輪奐一新……」從記載可以看出,最初建立崇實書院的人是江南總督李弘,字濟夫,號湛亭(錢大昕之所以稱他為「湛亭」,因為清晏園池心的湛亭是他修建的)。書院的具體地址沒有說得明白,但是,從「召諸生立庭下誨之」,以及「有司議改院為官廨」,可以看出,崇實書院最初的地址應該是在江南總督官署內(今清晏園附近,或許就在淮陰中學初中部北校區,在淮陰中學校史陳列室現有「崇實書院」石刻),給諸生講學的就是李弘本人(盱眙第一山淮山堂中,現有塊《李弘黃鵬唱和詩並序》詩碑)。但是李弘所設立的崇實書院,在總督府內存在的時日有限。乾隆三十年(公元1765年),李弘(為避諱弘曆的名字,常寫作李宏)任江南河道總督,乾隆三十六年(公元1771年),李弘卒於江南河道總督任上。崇實書院哪一年成立的呢?查《咸豐清河縣誌·卷九·學校》:「乾隆三十三年建(公元1768年)」。這裡似乎明確了崇實書院最初建立的時間。因為沒有更早的資料可以來證明,不知道這個確定為乾隆三十三年的依據。也有資料說「乾隆三十二年(公元1767年),江南河道總督李湛亭於玉帶河西偏創始崇實書院並課士其中」的。還有更早的建校時間的記載,《淮陰市志》記載:「乾隆三十一年(1766年),河道總督李宏創建」。但是我們可以確定的是,江南總督李弘在淮安設立崇實書院,地址在江南河道總督官署內,時間是1768年,或者是1767年,或者是不早於1765年、不晚於1771年。

(二)李奉翰遷建書院

李弘「歸道山十餘年」後,李弘的兒子李奉翰於乾隆四十四年(公元1779年)到淮安做江南總督。李奉翰,字薌林,乾隆四十四年(1779年)正月,任江南河道總督,入駐清江浦。乾隆四十五年二月調至河南任河東河道總督,乾隆四十六年正月回任江南河道總督,直至嘉慶元年。李奉翰初次出任江南總督的時間很短,是否在乾隆四十四年即異地重建崇實書院,不得而知。但是,李奉翰確實曾經將崇實書院異地重建。因為,錢大昕還記載了李奉翰異地建設崇實書院的原因:他在有關部門的建議下,將原來的書院房屋改為辦公用房——「官廨」了。

異地遷建後的崇實書院經費來源,在《咸豐清河縣誌》有較為詳細的記載:「舊存經費九百金。乾隆五十九年收買何堂歸官地十二頃八十八畝五分六厘,每年額收租錢三百八十千。又,典山陽縣劉姓田十頃九十四畝四分五厘,計價銀九百六十兩,收取租息歸庫大使經管,以充經費。又,裴家場草地二十三頃六十八畝九分八厘,乾隆四十九年報升撥歸書院膏火。嘉慶六年,立有碑記。」吳棠主修的《光緒清河縣誌》記載與上述內容完全一致。這個記載說明,崇實書院創建後,一直都有專項經費,到李奉翰異地遷建書院前,還有「舊存經費九百金」。李奉翰在此基礎上,先後購買歸官地十二頃八十八畝五分六厘、民田十頃九十四畝四分五厘,將地租作為書院經費。乾隆四十九年,李奉翰還將裴家場二十三頃六十八畝九分八厘草地的租金劃給書院作為經費。

李奉翰異地建設的崇實書院具體地址是在哪兒呢?《光緒淮安府志》《光緒清河縣誌》都有記載,地址很明確:「舊崇實書院在禹王台西,咸豐十年毀。」崇實書院從江南總督府搬到了禹王台西邊,就是今天淮陰捲煙廠所在地塊。書院一直延續到咸豐十年(公元1860年),毀於兵燹。

看點

吳棠在運河北岸重建崇實書院

《光緒淮安府志·卷二十一·學校·清河縣學校·書院》:「重建崇實書院在運河北岸,海神廟西,同治元年,總督吳棠置。經費田,一包家河兩岸田十一頃十五畝五分;一浪石鎮北灣田八十八畝;一金城鎮田一頃十五畝;一太平西官莊田四頃六十八畝;一外南順黃壩護堤柳田七頃四畝四分七厘九豪(毫);一馬麻橋田八十畝;一文筆峰田四頃八十畝三分七厘四毫;一永豐莊田十二頃六十七畝五分三厘五毫;一太平工田八頃八十九畝四分九毫;一山陽燕家莊社田二十頃;一石工頭田八十畝;一外南塘河土山田六頃二十八畝三分九厘九毫;一張福口引河兩岸護河田十九頃九十八畝三分七厘;一太平引河護堤田四頃三十七畝七分五厘二毫四絲;一石工頭隄(堤)根小橋旁田二頃九十畝三分六厘二毫;一陳少介等定案田旁田二頃二十二畝三分一厘七毫;一黎公祠香火田頭田八十六畝六分四厘一毫;一劉皮鎮田三十五畝,以上共田一百九頃七十九畝零。按:此即舊學田所撥入者。

又,一撥寶應湖灘租錢九百九十六千三百七十四;一撥阜寧海灘租(歷被沖蹋經減)實存錢六百三十九千六十一;一撥阜寧天寶兩號開領兵基租錢一百六十五千二十三;一撥阜寧賈一元占種海灘租錢八千六十九;一撥安東無糧官灘租錢一百四十八千一百有八;一淮北鹽觔餘款撥存生息錢五百千;一充公草市口市房歲收租錢一百十五千;一漕督撥存錢鋪生息銀一千兩,錢二千千;又歲修學宮經費內撥銀四十五兩,為書院歲修之資。

吳棠在崇實書院毀於兵火兩年之後,又在運河北岸重建書院,並且大幅增加書院的經費。《光緒淮安府志》對吳棠沒有吝惜溢美之詞,實際情況並沒有這麼理想。

看點

崇實書院碑記

淮安市博物館所藏兩塊刻石,內容較為清楚,可以確定是崇實書院的記錄,內容如下。

其二:一,淮北鹽斤餘款五百千文,每年息錢六十千文;一,歲修濟源號息銀四十三兩四錢七分八厘;又,尋惠林草市口房租錢,俟招定後亦歸歲修支用。

計開書院每年應用各款清單:

一,山長束修曹平銀三百兩(按節分送);一,三節節敬銀四十八兩(按節分送);一,隨封銀二十四兩(按節分送);一,生員膏火(每年六個月,按二、四、六、八、十、十二等月給領)銀四百零三兩二錢(正課三十二名,每名每月一兩六錢;副課二十名,每名每月八錢);一,童生膏火(每年六個月,按二、四、六、八、十、十二等月給領)銀二百十六(正課二十名,每名每月一兩二錢;副課二十名,每名每月六錢);一,每年甄別暨月課生童卷資錢六十六千文;一,山長每年火(伙)食錢二百四十千文(每月二十千文,按月支送,閏月照加);一,每年刻書院課藝錢一百千文(盡錢數書院聽候散發);一,監院轎飯錢二十四千文(十個月,每月二千四百文);一,每年院書飯食錢二十四千文(每月二千文,閏月照加);一,每年紙筆錢十二千文;一,每年看書院飯食錢三十六千文(每月三千文,閏月照加);一,院役飯食錢十八千文(每月一千五百文,閏月照加);一,管理書院用帳(賬)暨聽差一名,錢一百千文。以上共銀九百九十一兩二錢,共錢六百二十千文。一,書院房屋歲修由監院隨時勘估領款用,年終報銷。

二,同治五年十二月十八日具詳,同治六年(八)月二十八日奉漕河總督部堂張批 如詳立案,仰即轉飭勒石,仍將各學田某處、歲租若干,分晰造冊,呈送查考。此繳(太平引河護堤地畝仍應歸汛留守,另撥阜寧境內七十五戶無糧官灘共地八頃六畝七分一厘四毫,共歲征租錢四十九千五百十六文,於同治六年八月二十八日由道稟奉漕憲批準定案)

監院清河教諭梁承誥督刊

邑人候選訓導袁長清書丹

碑刻內容不完整,但是,可以確定是崇實書院的碑記,從所刻內容中還可以了解到書院有關支出的詳細情況。

上文中兩次提到碑記:「嘉慶六年,立有碑記。」「按:自草市口市房收租以下,各款籌撥在碑記之後,故碑文概未之及。」此處所說的碑記,應均是嘉慶六年(公元1796年)的碑記。而現存的碑是同治六年(公元1867年)的。

確定是崇實書院,除了碑刻內容見到了「清江浦崇實書院」之外,還有兩個證據,一是碑記中提到「尋惠林草市口房租錢,俟招定後亦歸歲修支用。」在此之後編纂的《光緒淮安府志》記載「充公草市口市房歲收租錢一百十五千」。只是在同治六年時,房子尚未租出,年租金還沒有數額。二是「太平引河護堤田四頃三十七畝七分五厘二毫四絲」「太平引河護堤地畝仍應歸汛留守」,吳棠重建崇實書院時,將護堤地畝租金撥給書院,幾年之後,將這塊地畝撥回河汛留守。前後記載遙相呼應。從碑記中,可以明確書院在讀學生的數量,還可以知道書院提供生員和童生讀書的伙食費和膏火。書院在同治六年,有在讀學生92人,書院發給52名生員白銀共計403.2兩,40名童生髮給白銀共計216兩。書院還負擔書本(刻書)以及試卷、紙筆等耗材的費用。書院還承擔山長的束修(工資)、節禮、伙食費,以及監院、院書、院役、看書院、用帳兼聽差等人的費用。全年開支共銀九百九十一兩二錢,共錢六百二十千文,維修費用不在此範圍內。在吳棠重建書院之初,維修費用是據實報銷,後來每年撥經費白銀45兩。

崇實書院的經費來源,主要是政府撥款,主要是學田、草場、海灘湖灘等灘地每年的租金,以及公款利息、公有門面房租金,等等。古代官府對書院的經費來源與用途都有著十分詳細的硬性規定,如老師的工資、燈火錢、學生的伙食費、筆墨紙張費用、工作人員費用等等,對我們今天辦學還有著重要的借鑒意義。

看點

崇實書院和周恩來童年讀書處之關係

《光緒丙子清河縣誌》沒有沿襲《咸豐清河縣誌》關於崇實書院的記載,也沒有採取《光緒淮安府志》為尊者諱的態度,而是忠於事實,對於崇實書院的記載比較詳細而且真實:「移建崇實書院在運河北岸,海神廟西。同治元年,漕督吳棠建。歸安錢振倫記略曰:清河舊有崇實書院,毀於捻寇。同治紀元,漕督吳公購運河北岸黃氏廢園,宏廠與舊埒重葺治之,額仍其舊。辱延振倫為主講併購經史其中,俾諸生以時肄習。每歲漕督甄別,而道府縣與海州分司運判,月遞課焉。時漕督已裁缺,費絀甚。邑有學田若干頃,歲久多欺隱,乃以次清厘,歸其半於學,而以其餘入書院。又撥寶應、阜寧灘租及淮北鹽觔餘款歲息若干。束修、膏火,與夫考試供頓、校官薪水、吏役飯食,咸取給於是,而歲修不與焉。袁浦自河督駐節,承其流者,率以靡麗相尚,比者瘡痍初起,物力耗減,而士之舉於鄉者,轉多於曩日,論者謂物莫兩大,其即崇實之見端歟?經費田,一包家河兩岸田十一頃十五畝五分;……以上共田一百九頃七十九畝零。按:此即舊學田所撥入者。又,一撥寶應湖灘租錢九百九十六千三百七十四……又歲修學宮經費內撥銀四十五兩,為書院歲修之資。

按:自草市口市房收租以下,各款籌撥在碑記之後,故碑文概未之及。」

根據《光緒丙子清河縣誌·卷一·圖說·新建縣城圖》,可以清楚地看出,毀於兵火的舊崇實書院在運河之南岸,禹王台在清江浦樓之西,崇實書院在禹王台之西。而吳棠所建崇實書院在運河之北岸,靠近土圩的圩門,但是並不近臨運河。據《清江文史資料》第二輯《淮陰城區教育概況(1902—1937)》記載:「繩武高等小學堂……1907年遷附於江北師範學堂內。後邑人張繼高募集資金,仍於崇實書院舊址(今大眾塑料廠內),開辦繩武初級中學。」大眾塑料廠地址在今一號大院小區以及清河路西小部分地方,作者陳熙所記述的書院地址與《光緒丙子清河縣誌》文字記載及地圖標示是吻合的。

《光緒丙子清河縣誌》由清河知縣萬青選(即周恩來總理的外公)纂修,在志中正式記載崇實書院的情況,可以明確,崇實書院確實存在,和知縣住宅必然不是一處。周恩來童年讀書處應該是萬青選的家宅或是官署,所以,可以確定,崇實書院與周恩來童年讀書處並非一個地方。但是,根據地圖,還可以確定,崇實書院與周恩來童年讀書處相鄰,距離很近。

另外,周恩來總理在1904年隨同父母和養母遷居清江浦,先是寄居在外祖父家,後搬入離外祖父家不遠的一處宅院定居、讀書,在清江浦度過了五年的童年時光。這個時候,崇實書院已經停辦了。

據《民國續纂清河縣誌·卷五·學校·書院·崇實書院》記載:「光緒二十七年廢時文試帖,肄業生童改試策論,三十二年(公元1906年)停止課士」。《續纂清河縣誌》還記載了清河縣高等小學堂的情況,學堂於光緒三十二年由袁江書院改設,「三十四年(公元1908年)遷入崇實書院,宣統三年(公元1911年)九月停止。」

在周恩來遷居清江浦的公元1904年,崇實書院停止授課了,後來,清河縣高等小學堂於公元1908年搬遷到這裡了,一直到公元1911年9月停辦。至今沒有周恩來在清河縣高等小學堂就讀的歷史記載,可以證明崇實書院和周恩來童年讀書處確實不是一個地方。

如果在周總理童年讀書處旁邊復建崇實書院,應該是淮安文化史、教育史上的一大佳作,不僅可以重現昔日崇實書院盛況,還可以為今天淮安的教育與歷史文化增光添彩。淮陰中學初中部北校區校史陳列室,還有崇實書院的石質匾額,可供瞻仰。

2018年1月,傳來華東師範大學二附中將在周恩來童年讀書處旁邊建淮安分校的消息,倒是暗合了崇實書院曾經在那裡輝煌過的歷史。

HELLO

圖為陳瑾同志在校訂

一月

感謝市博物館提供碑刻拓片,感謝市圖書館提供有關古籍,感謝市政協文史委陳瑾訂正了部分錯誤。

2018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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