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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爾文:一個遠非職業神學家的敬虔人

橡樹出版之【精彩書摘】

編者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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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加爾文,我們首先想到他的身份恐怕是神學家,甚至可能因此淹沒了我們對他身為基督耶穌門徒身份的認知。我們常常會在閱讀一些受益匪淺的著作時,不自覺地仰望著者的才華、學識乃至品格,這是正常的閱讀習慣。但基督徒的閱讀,尤其在閱讀加爾文的《基督教要義》時,如果我們的心沒有被引向那位尊榮的上帝面前,恐怕作者如果活著也會心傷。因為從他的一生可以看出,他從未渴望被後人高舉,而唯獨切慕敬虔。但願今天的文章能提醒我們,閱讀《要義》,不只是閱讀一位神學家的作品,而是閱讀一位敬虔人與主同行的生命,進而更深認識神。

加爾文的這部巨著(《基督教要義》)被視為基督新教神學的經典陳述毫不為過。加爾文一直擴展這部著作,直到其內容涵蓋整個基督教神學的領域。如果說這部著作的全面性遠超過同時代其他神學著作的話,那麼,它的條理性和勻稱性,以及細節判斷上的高度一致性,則更是無與倫比。在最終版中,我們看不出多少重複擴充和章節重組的痕迹。然而,作品的條理性並沒有減弱其說服力和力度。

這部著作充滿生機,極具挑戰性,要求讀者做出個人回應。這是因為加爾文持續不斷而且充滿說服力地將他自己把握住的真理表達出來。加爾文在回顧他自己的歸信經歷時寫道:「神折服了我,使我有一顆受教的心。」因著這深刻、持久的內在生命變化,從此,他無論是行事為人,還是著書立說,都常常把神擺在他的面前。加爾文在《基督教要義》的開篇,討論了「人如何認識神」的主題,給人留下深刻的印象。這部作品從頭到尾都充滿了對神無以言表的威嚴、他的主權,以及神與人同在的意識和敬畏。

這種對神的意識既不是思辨的產物,也不是思辨的動力。加爾文拒絕超然的思辨,因為這是一種思想上的放縱。加爾文若有一點這方面的天分,他也是有意地制約它。他從來不把神學當作某種冷漠的研究。加爾文所關心的並不是神本身是怎樣的神(因他認為這主題超出人的認識能力),他所關心的乃是神在與世界和我們的關係中是怎樣的神。那些企圖以自己驕傲而虛弱的理智尋求神的人都不認識他;相反,神向那些敬拜他、愛他、順服他,願意從他神聖的話語中了解他的旨意的人,啟示他自己。

著述的唯一目標是保守純正的敬虔教義

若有人拿起加爾文的巨著閱讀時,先入為主地認為加爾文的頭腦是一種有效的工廠,按照教條的邏輯在不斷地生產和組裝結構統一的部件,他很快會發現,他的成見會被打破。敏銳的讀者很快就會意識到:加爾文在他的著作中所投入的不僅是他的智識,而是他整個靈性和情感的存在。

加爾文完全可以用後人菲利普·西德尼爵士(Sir Philip Sidney)的妙語說:「要省察你的內心,然後下筆。」古人說:「使人成為神學家的是他的心。」加爾文就是一個很好的典範。我們可以說,加爾文不是一個職業的神學家,而是一位非常敬虔的人,他具備系統思維的天分,並且順服神給他的感動,將自己信仰一切的涵義寫出來。

《基督教要義》,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出版。書中引述米歇爾的話說:「敬虔是加爾文最大的特徵。他是一個被神充滿的人。他所關心的不是神學這門學問本身;他獻身於神學,把神學視為支撐他信仰全部意義的框架。」本書認為這種信仰態度中包含了感恩、愛,以及順服,它是純正的神學所不可或缺的條件。

加爾文沒有將他的作品稱為神學大全(summa theologiae),而是稱為敬虔要義(summa pietatis)。他的思想力量來自他的敬虔,且他敬虔的產品就是他的神學,因為他的神學就是對他的敬虔的詳細闡述。他寫這本書的目的在於闡明(用原書名的用語)「所有敬虔的要義,以及一切認識救恩所必須明白的教義」。很自然,加爾文在拉丁文的最後一版的序言中聲明,他撰寫這部著作的唯一目標是要「保守純正的敬虔教義,使教會獲益」。

對加爾文而言,敬虔與教義有密不可分的關係,且一切的經驗都是思想的挑戰。然而,他知道有些經驗遠超過他思想的能力,有時他帶我們到思想無法明白,到神的奧秘無法測透的地方。這時,他只能勸我們,倘若能夠,抱著敬虔的心繼續下去。加爾文說他不願意以自己的窮乏來衡量聖餐的崇高奧秘:「以我幼稚的解釋衡量這奧秘的深度」(IV.17.7);然而,他勸讀者們不可以他自己的限制約束他們對這奧秘的了解,乃是要竭力升到比他所能帶領他們到達之處更高的地方。然而,在這有限的範圍之內,加爾文的作品寫得極為清晰,而且充滿說服力。

任何對神的正確認識都必須建基於敬虔

就現代人而論,「敬虔」這一詞已經失去了它的歷史涵義和重要性。這一詞已經變成可疑的,帶著在宗教上徒勞無益的多愁善感或假冒為善的涵義。對加爾文和他同時代的人,就如對於古時異教徒和基督教的作者而言,敬虔是表達真誠的詞,不帶有任何消極的涵義。那時候敬虔是對自己的家庭、國家或神的某種可稱讚的忠誠與忠心。

加爾文堅稱,任何對神正確的認識都必須建立在敬虔的基礎上。他第一次提到這一原則時,簡潔地對敬虔進行了描述:「認識神對我們的益處導致對他的愛和敬畏。」人是敬虔的,當他們「領悟到他們欠神所有的一切,如他們領受到神甫親般的撫養、他是他們一切好處的源頭」(I.2.1)。

「敬虔」這一詞在加爾文的作品中常常出現,在《基督教要義》當中,他再三提到,彷彿搖鈴一般,呼喚我們脫離世俗理智主義的誘惑。埃米爾·杜麥格(émile Doumergue)說:「對加爾文而言,信仰與敬虔是同一件事。」米歇爾(A. Mitchell)說:「敬虔是加爾文最大的特徵。他是一個被神充滿的人。他所關心的不是神學這門學問本身;他獻身於神學,把神學視為支撐他信仰全部意義的框架。」

這種信仰態度中包含了感恩、愛,以及順服,它是純正的神學所不可或缺的條件。既然我們「所有的一切都屬於神」,在加爾文的字裡行間,我們處處都在遭遇神,他不是在擺弄關於他的思想或平衡關於他的看法。所以,不管讀者是否在許多細節上同意加爾文的觀點,他都會發現,加爾文在陪伴他經歷信仰的掙扎。加爾文的表達能力極強。每當我們極力要表達對神的思想時,我們至少模糊地會意識到一些信仰的洞見和屬靈的催促,而加爾文能清晰地把它們表達出來。

(本文摘編自《基督教要義》導言,三聯書店,20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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