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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縱使不幸 也無權剝奪他人生命

2016年10月,大連單身媽媽吳某將雙手伸向了兒子細弱的脖子,死死掐住,年僅7歲的男孩罹難。吳某,1973年生,瓦房店人,和第二任丈夫結婚,生下了兒子小飛,但丈夫突發車禍去世。吳某沒有經濟來源,情緒低落。吳某想自殺,擔心兒子沒人照顧,於是她用被子捂住7歲的小飛,但因多次自殺未果的情況下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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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認為,吳某因生活不順產生自殺念頭,在實施自殺行為過程中,故意剝奪其子的生命,造成其子死亡的嚴重後果,其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

但考慮到吳某在丈夫意外身亡後,獨自拉扯幼子生活,生活本已困頓難支,又因婚戀遭遇暴力傷害,生活無助,人生不幸。更為不幸的是,其不能正確面對生活困難,進而喪失生活信心,產生自殺念頭,並帶幼子一併「解脫」,觸犯了國家法律,扼殺了其至愛的無辜生命。考慮其作案動機是抑鬱發作的擴大性自殺,考慮其人身危險性、犯罪行為的社會危害性相比同類犯罪較輕,在量刑時酌情從輕處罰。

此外,吳某作案時系限定刑事責任能力人,到案後有坦白情節,當庭悔罪,結合案情,可對其從輕處罰。法院判決:吳某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

其實對於這樣的母親小編不知道應該以一個什麼樣的角度去評判。我們感嘆這樣一個家庭的時候,多半使用可憐和狠心來形容。虎毒不食子,一位母親怎麼能夠殺死自己的孩子?其實這位母親還不同於其他有受虐傾向的人,她對於孩子不是折磨,而是希望孩子能夠「不遭罪」。這位母親經歷了人生的不幸,她想像不到自己的孩子怎樣經歷這樣的現實。與其像她一樣痛不欲生,還不如是一種解脫。

但是我們應該知道,可憐之人必有可憐之處。無論是什麼樣的母親都應該對於自己的孩子負責,這樣的負責不是只是單純的規避所謂的人生苦難,而是有著能夠直面困難的勇氣。顯然這個母親本身是不夠格的。自己沒有去工作,沒有給自己的孩子樹立一個榜樣,這樣的目前就是失敗的。

在這個世界上,幸福的人總是相似的,不幸的人總是千奇百怪。其實這個母親願意去看看,比她可憐的還有很多。如果每個人都是放棄了生存的勇氣,那麼這個世界也沒必要控制人口了。

生活縱然不幸,也應該繼續前行,逃避是解決不了任何問題的。

文章來源:引力資訊

文章作者:妹妹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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